日本震災 紅十字會募款超過15億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即時報導】
2011.03.31 10:30 pm
 

日本震災募款突破十五億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表示,截至3月廿八日,共募得新台幣十五億一千九百八十萬元。紅十字會下午召開理事會議,決定匯撥一千五百萬美元(相當新台幣四億四千兩百五十萬元),投入日本紅十字會緊急賑災工作。

紅十字會表示,待日本當局有更明確的復原與重建計畫,會再透過與日本紅十字會雙方協議,視需要提供臨時組合屋、急難補助金、硬體重建、以及輻射危機等有關計畫資助。

 


【2011/03/31 聯合報】

 

 

華視號召明晚賑災拒商業廣告 台視民視難認同 聯播破局
 更新日期:2011/03/17 06:30 蘋果日報
【娛樂中心╱台北報導】華視、公視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合作、《蘋果日報》協辦,明晚8點到12點LIVE播出的《相信希望fight&smile》賑災晚會,本計劃與其他無線3台同步聯播,據悉卻因台視、民視不願在廣告破口犧牲商業廣告而談判破局,台視、民視今晚搶先自辦《送愛到日本311震災》賑災晚會,各唱各調。

日本發生9.0世紀強震造成重大傷亡,台灣愛心不落人後,華視率先籌辦賑災晚會,且協商與中視、台視、民視等5台同步聯播,卻在昨天出現戲劇性轉折。據悉華視本著做公益,不要在廣告破口播出商業廣告,但台視、民視不同意,談判破局。台視、民視立即另外籌辦《送愛到日本311震災》募款晚會,並搶先在今晚8點播出。

民視不透露廣告收入 華視:閉嘴快做善事

昨華視說:「主辦平台決定完全不插播商業廣告,跟我們的主題一樣,就是要做公益,這也創了台灣電視圈的先例,不是只要收視率賣錢,而是要把所有所得透過紅十字會傳送到日本,而且呼籲企業主能一塊投入,像鼎泰豐就贊助500人的餐點給晚會,長榮也在第一時間跳出來,要將我們募得的物資以最快方式運送到日本。」

民視副總經理許念台則說:「我這邊的認知是,我們根本沒有協調到這麼細節的事情,只知因為他們是公廣集團頻道,不適合在一起播出,但為何中視又參加他們?反正這是好事,多辦一場沒什麼,而且你想《夜市人生》跟《家和萬事興》的演員要一起做好事,也是創舉。」至於募款晚會播出廣告,收入是否與平日相同?許念台說:「無法估算,因為各台作法不一,我們也不可能臨時去拉廣告,也無法知道會有多少收入。」

台視公共事務室主任周法勛說:「公益活動我們不想再噴口水,把活動做好最重要,但有些事情全非事實。2天前我們還在跟華視討論,甚至考慮不播《犀利人妻》,也去跟三立溝通,只是昨晚一直到晚上7、8點,華視突然拒絕我們,他們認為是公廣集團的case,不讓台視參與,我們都希望能共事,但被拒絕了。」華視昨晚回應:「沒這回事,希望大家『相信希望』,閉嘴趕快做善事。」

阿妹明晚現身獻愛心 豬哥亮今天坐鎮主持

明晚《相信希望fight&smile》主持人敲定是張菲、吳宗憲、侯佩岑等,總統馬英九、旅日藝人翁倩玉、日本前球星中田英壽以及天后張惠妹(阿妹)、孫燕姿、吳建豪等上百名藝人將出席,因工作不能來的林志玲、王力宏、徐若瑄將連線募款,劉德華也在安排連線。

孫燕姿原本明將離台飛中國宣傳,主動要求唱片公司為愛心晚會更改行程;當天為新專輯拍宣傳照的阿妹,也將抽空出席。

今晚播出的《送愛到日本311震災》由胡瓜、豬哥亮、陳美鳳、藍心湄、利菁、黃國倫主持,傳有嫌隙的利菁跟藍心湄將同台,現場還會出現平常在八點檔大戰的《夜市人生》與《家和萬事興》,以及周五同檔廝殺的《犀利人妻》vs.《新兵日記》等主要演員也會現身。

民視、台視《送愛到日本》搶先登場

送愛到日本311震災募款晚會
時  間: 2011年3月17日(四) 20:00~23:00
播出頻道: 民視、台視、八大、TVBS、三立、非凡、年代、東森、高點、超視等
募款卡司: 豬哥亮、胡瓜、陳美鳳、利菁、藍心湄、黃國倫、侯怡君、董至成、小鐘、艾莉絲主持,「夜市人生」、「家和萬事興」、「百萬小學堂」、「百萬大歌星」、「新兵日記」、「犀利人妻」、「明日之星」、「豬哥會社」、「超級偶像」、「女人軍團」、「大腳走天下」等藝人和主持群。
募款單位: 世界展望會

華視等公廣集團、中視《相信希望》晚會

相信希望fight & smile
時  間: 2011年3月18日(五)20:00~半夜24:00
播出頻道: 華視、公視、中視、客家台、中天、緯來、原民台、華視數位休閒頻道、MOD 頻道等,聯合影音網當天晚上網路同步直播
募款卡司: 張菲、吳宗憲、侯佩岑、總統馬英九、中田英壽、張惠妹、孫燕姿、吳建豪等上百名藝人出席,林志玲、王力宏、徐若瑄、劉德華、蔡依林、周杰倫、羅志祥、賀軍翔、張鈞甯、孫協志等藝人助陣或連線。
募款單位: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視華視獻1100萬賑災 愛心做滿4小時

  •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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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雨晴、朱梅芳/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陳長文呼籲台灣民眾將眼淚化成愛心,響應賑災捐款。(黃柏榮攝)

 ▲王偉忠(右)臨危受命製作「相信希望」募款晚會,楊登魁也響應。(黃柏榮攝)


◎ 【祈福】東日本大地震
 

 為幫助日本災民,由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公廣集團舉辦「相信希望」募款晚會今晚8點在中視、中天、華視、公視等23個頻道播出,中視、華視更創下賑災晚會創舉,4小時晚會全程不播商業廣告,兩台廣告收益損失近600萬,500萬製播成本也由兩台共同吸收,展現媒體大愛。

 演員無酬企業送暖

 過去,賑災晚會都播出商業廣告,製作成本從廣告中扣除,此次中視、華視改播公益企業感謝卡,呼籲企業捐出廣告費響應賑災,成本由兩台吸收,誠意感人。兩台和公視昨也聯播台視、民視賑災晚會,為善不怕多。

 華視說,演員都無酬參加,沒考慮到預算,只求把晚會辦好。中視說,賑災晚會氣氛不適合播商業廣告,改播在台日本企業感謝卡,花王、台灣日立、貝立德、三多利都參與錄製。富邦文教基金會捐出員工一日所得,還捐出3600萬,新光三越、鼎泰豐、鴻海、友達等企業也加入捐款行列,長榮航空更主動提供物資運送服務,現場有120線電話,捐款專線02-4129995。

 大S周美青將到場

 「相信希望」F4合體破局,僅吳建豪、朱孝天確定參加,徐若瑄、張惠妹、孫燕姿、大S到場,蔡依林接Call out募款,翁倩玉、費玉清、江蕙、ELLA、伍佰表演,中田英壽捐三件球衣球鞋義賣,總統夫人周美青擔任接線志工。日本SAMP全體團員以信件感謝台灣的關懷。

 昨晚台視播出《送愛到日本311震災募款晚會》3小時也不播商業廣告,損失廣告費600萬,製播費用由民視、台視分攤。昨公視澄清台視、民視未參加今晚的「相信希望」募款晚會是誤會造成,特地向兩台致歉,不過兩台今晚不參與「相信希望」聯播。

 

 

 

 

 

 

 

 

 

 

 

〈獨家〉離職員工爆料:紅十字會A錢
記者:古采艷 楊子毅     台北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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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紅十字會台北分會的離職員工爆料,南亞海嘯期間,很多民眾捐出來的善款都被A走了,還表示紅十字會台北分會為了鼓勵員工募款,以「業務車馬費」的名義,讓他們抽取15%的佣金。

紅十字會台北分會,真的把善心人士的捐款拿來自肥了嗎,有離職員工爆料南亞海嘯期間,每一筆捐款,都被員工抽成15%的佣金,而且舉證歷歷。

 

這一份簽呈,申請款項的名目叫做「業務車馬費」,其實就是要拿來核銷佣金。紅十字會台北分會離職員工:「鼓勵員工去拉捐款,別的分會我不曉得,但是我知道,台北市分會就有這樣的一個15%的獎勵制度。」

 

另外一份員工的薪資單,上面列出的薪資中,有伙食費,外勤津貼,工作津貼,沒有提到「業務車馬費」,如果善款被乾坤大挪移,也看不出來。紅十字會台北分會離職員工:「我發現這個事情太黑了,我去阻止,那阻止,當然他們就很不高興,很不爽嘛!就是自肥嘛!」

 

爆料的員工表示,紅十字會台北分會為了鼓勵員工招募捐款,特別用15%的佣金吸引他們,以慈善名義自肥,捐款的民眾卻被蒙在鼓裡,我們拿著這些文件,登門拜訪紅十字會,總幹事承認這的確是內部文件。

 

記者:「紅十字會這邊內部的資料嗎?」紅十字會台北分會總幹事劉毅強:「對,有什麼問題嗎?那個業務車馬費只是有一個簽呈,但是並不是完整的程序。」記者:「15%當我們所謂的回扣嗎?或是佣金?」紅十字會台北分會總幹事劉毅強:「沒有,沒有。」

 

紅十字會台北分會對於指控一概否認, 還強調有簽呈但是並沒有核准,似乎不太單純!

綠委爆:紅十字會濫用補助款20年
記者:蔡孟真      攝影:黃國瑞 楊育昇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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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立委王榮璋爆料,紅十字會濫用內政部的補助款長達20年,王榮璋拿出列舉資料,質疑紅十字會浮報,沒有將剩餘的補助款繳回,反而存入基金戶頭;內政部表示一切都還在調查了解當中,當過紅十字會秘書長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則是強力譴責,綠營立委打擊紅十字會相當不道德。

民間社福團體紅十字會,現在有綠營立委爆料,濫用政府補助款超過20年。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每一年都編列250萬,最高曾經到3,700萬,今年仍然有將近2,000萬,政府對民間團體的補助,經費如果沒有用完應該要繳回的,但他卻把錢存到自己的基金裡面。」

 

 

秀出資料,王榮璋質疑,從73年到95年度政府已經補助紅十字會超過5億元,3個工作人員一年人事費高達300萬根本不合理,甚至王榮璋指出列舉的費用中還有參訪費和會刊編輯費,和紅十字會救援本質沒有直接關係,內政部已經介入。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他們已經去查過他們的帳,認為在裡面確實有問題。」

內政部長李逸洋:「我們等調查的結果之後,再來做進一步的說明,現在還在調查了解當中。」

內政部和王榮璋不同調,不過曾經在紅十字會待了1年10個月,當秘書長的台北市長郝龍斌聽到指控相當不以為然。台北市長郝龍斌:「在這個時候,拿這樣的資訊,不時地放出消息來,打擊非常有公信力的公益團體,我覺得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

 

 

補助款是必要還是浪費,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各界都在檢視。

紅十字會 8高幹年合領千萬薪

其他社團咋舌 學者:捐款不是來養員工

2005年 05月29日

【李宗衡╱台北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被檢舉高層人事薪資浮濫,秘書長郝龍斌和三位出身軍職的處長月薪達十多萬元,郝還安插四位機要秘書進入會中工作,每月共領走二十多萬元,總計八人每年領近千萬元薪資,這筆錢至少可維持二十個地方支會一年的業務運作。

引人詬病

不願具名的投訴人向《蘋果》爆料,該會社會服務處長謝昭隆、會務處長李鳴皋、訓練輔導處長金國馨,每月領公家約六萬元的終身月退俸,十年前退伍到總會上班即享有十萬元以上高薪。而郝上任秘書長時,則在無缺額的情況下,一口氣安插四位毫無社團工作經驗者到會內上班,一改過去歷任秘書長單槍匹馬上任的情形,「郝等八人人數占總會三十三位支薪人員的四分之一,卻領走逾半金額的薪資」。 

郝:削福利捐百萬

郝龍斌日前受訪時,坦承個人月薪為十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元,但他強調自己「婉謝紅十字會循例提供秘書長之座車、司機、公關支出報銷等福利」,他並在去年八月及今年二月捐贈共一百萬元給紅十字會。
這位環保署前署長又表示,他從環保署帶來的四位秘書,月薪由四萬三千元至六萬六千多元不等,分別擔任國際及公關聯繫、社區服務、秘書工作及資訊網站更新等業務。投訴人指出,與四位秘書相較,紅十字會新進人員月薪則僅兩萬多元。
記者另電訪三位處長,除謝昭隆聯絡不上,李鳴皋、金國馨均表示「月薪沒那麼高」,但不願說出確實金額,「應由會長陳長文對外說明」。陳長文則說,該會薪資比照公務人員,「但基於個人隱私,不便透露數字」。

其他秘書長才6萬

對紅十字會高層月俸優渥,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表示,國內公益團體人員起薪通常為兩萬多元,「紅十字會總會的高薪會被罵死,以後誰還敢捐錢?」非營利組織應朝人事精簡規劃,「紅十字總會秘書長卻有司機專車接送、公關特支費等陋規」、「民眾是捐款給需要幫助的人,不是拿來養員工」。
紅十字會高層的待遇也讓其他公益團體咋舌,曾任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現任立委王榮璋,以及聯合勸募秘書長周文珍均表示,任內月薪僅六萬元,「在公益團體已是頂天的薪水」。內政部社會司人民團體科視察陳昭雄則說,《人民團體法》並未規範薪資高低,只要該會理監事同意,政府無權干涉,「只能靠公益團體自律」。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小檔案

成立時間:1904年於上海成立「上海萬國紅十字會」,1949隨國民政府遷台至今 
在台組織架構:總會以下設有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3分會,其餘各縣市共有23個支會 
會務人員數:總會33人,各地方支會共計約200多人 
資產:4.66億元(2004年結算金額) 
收入來源:政府補助、專案計畫、會費、民間捐款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文中,立委王榮璋未說「在公益團體已是頂天的薪水」,謹此更正。 


據投訴人表示,紅十字會總會過去三年年度收入平均約一億二千多萬元,人事費用佔一成六、約一千九百萬元。 

 

 

 

 

 

對「紅十字會事件」說法遭斷章取義 九把刀怒嗆電視台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4月9日 21:21

  • 紅十字會依照災民需求分批撥付善款引發網友質疑聲浪,慈濟表示愛心一定會送到災民手中。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紅十字會將款項分批撥款給日本的做法,九把刀予以抨擊,他呼籲大眾暫停捐款給紅十字會,同時也避免排擠其他目的的基金會募款,此舉引起網友熱烈響應。 

九把刀也在噗浪上對紅十字會加以批評表示,「如果大家都知道台灣紅十字會是以這樣的方式救助日本的話,肯定不會募到這麼多錢」,並請大眾暫緩捐款給紅十字會,轉捐給受認可的慈善機構;九把刀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持上述說法。 

不過某知名電子媒體卻將九把刀對「紅十字會事件」看法斷章取義,在新聞標題打出「九把刀:別捐紅十字發酵!公益團體齊遭殃」,將焦點刻意移轉到「砲轟紅十字會、不要捐錢」,此作法也引起九把刀的不滿。 

電視台斷章取義,讓九把刀生氣了!(圖/取自網路)。 
 

對於電視台斷章取義、扭曲自己的說法,九把刀特地發文說明白、表達不滿,並對其他的社會福利團體喊話,不要造成誤解;九把刀表示自己長期都有捐款給社福團體,希望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也強調自己會持續捐款給社福團體,也呼籲大家一起貢獻力量。 

九把刀今天(9日)在自己的部落格澄清,指自己的確是不認同紅十字會的作法,尤其不認同「肥貓現象」,不過重點放在希望藉此呼籲大家不要一鼓作氣將錢都捐給日本地震的救難單位,而是要逆向操作,將手邊的餘錢捐給社會上其他的社會福利團體。 

九把刀在部落格指出,因為台灣人很愛捐錢做善事,常常針對一個大災難做高額捐款,在這個時候就會產生捐款的排擠效應,絕大部分的慈善機構會進入受款的寒冬,所以我想捐給日本地震的款項應該暫時是夠應付急難狀態,目前應該要把錢捐給你平常就有在關心的社會弱勢。 

九把刀也再次強調,當時受訪時,對著鏡頭向記者不斷呼籲的真正重點是「大家不要忘了,社會上還有許多弱勢等待你的幫助!」--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為日本宮城強震共募得新台幣18億7000萬元,但以分批捐款方式撥付對日賑災募款,讓網友不滿,要求捐款必須一次到位;知名作家九把刀日前在噗浪上發文,對於紅十字會援日捐款採分段撥付的做法表示不妥,並呼籲大家在救助模式未上軌道之前,先暫停捐款給紅十字會,但他的說法被電視台扭曲,讓他很不滿。 

紅十字會檔案

(范立達,阿達新聞檔案)達新聞檔案

台灣有很多公益團體,論名氣,證嚴法師一手創辦的慈濟,應該排行第一;但若論起歷史,最悠久的,就非紅十字會莫屬了。

在國人心中,一提到紅十字會,大家可能就會想到戰爭電影中,那個專門負責搶救傷兵的醫療組織。在一面白底、紅十字的旗幟下,一群勇敢的醫療人員們,冒著槍林彈雨的危險,出入生死之地,把血肉糢糊的傷患扛上擔架,後送到野戰醫院急救。人間的大愛精神,表露無遺。

可是,如果不說,你大概不會知道,我國的紅十字會,是唯一經過立法院立法設立的民間組織。你大概也不會知道,以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總會長,都是由總統兼任。你更不會知道,以前,我們購買紅十字會郵票的款項,以及民間人士慷慨解囊捐助紅十字會的經費,竟然有絕大部分被會裡的幹部挪用、中飽私囊。

這項弊端是不是已經徹底杜絕了?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從我發現那些內情之後,我就對公益團體的「公益」兩字,抱著很深的質疑,我甚至不再捐款給這些團體。有人問我為什麼這麼偏激?我的回答是:「如果,你捐了一百塊錢,但其中有九十元被經手的中間人暗槓,真正拿去作為救災之用的,只有十塊錢。你,還捐不捐?」是的,我寧願把這些捐款親自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上,也不願經過層層轉交、層層剝削之後,肥了不該肥的人。

先談談我國紅十字會的歷史吧。紅十字會是一個國際性的人道組織,起源於一八五九年歐洲的蘇法利諾戰爭,當時的一位瑞士銀行家亨利‧杜南,在看過戰爭的殘酷之後,發起成立了一個民間中立的救援組織,以便在戰事發生時及時救助傷患,這就是紅十字會的最早起源。我國紅十字會成立於一九0四年,也就是民國前八年,當時稱做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協助救護日俄戰爭時在東北戰場受害的傷患。

民國三年,政府公布「中國紅十字條例」,作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組織依據。大陸淪陷後,紅十字會曾一度宣告結束,到了三十九年才在台灣復會。民國四十三年,政府依照國際紅十字公約,擬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並於同年十月五日經立法院通過頒行,這項法律一直延用至今,只有在民國八十九年時曾經作過微幅修正,但修正的內容也只不過是把舊法中的「官署」改成「機關」,其餘內容幾乎都維持最初原貌不變。

早期,紅十字會的工作著重在衛生宣導及教育方面,例如設置診療所、辦理巡迴衛生工作隊、防癆及助產服務、建立血庫及設置救濟院、育幼院等。七0年代以後,兩岸關係逐漸開放,紅十字會也擔負起協助兩岸民間交流的角色,辦理各項尋人、通信、探親、見證遣返以及賑災等服務工作。後來,海基會成立,相關業務也陸續移交出去,如今,紅十字會的任務,除了國內外災害救助之外,大多僅著重在辦理各項急救訓練、水上安全訓練及居家照護訓練及幫助智障者的專案等方面。

按照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的規定,它的組織結構分成三層。最上的一層為「總會」,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中間一層為「分會」,設於省和直轄市;最基層為「支會」,設於各縣市,至於直轄市底下的支會,則設於區公所內。

紅十字會的資產由何而來呢?根據紅十字會法規定,它的財產來源有以下幾種:一、基金。二、政府補助。三、會費。四、遺贈。五、捐募。六、事業收入。七、動產及不動產。八、孳息收入。而且,它還享有免稅的優惠。

故事,要從民國八十年年初的一通神祕電話說起。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中午,我剛剛趕完了稿子,正在喘息時,腰間的B B call突然響了。我撥了報館的電話,問值班的同事,「誰找我呀?」

報館給了我一個陌生的電話號碼,要我撥過去問問看。我照著做。電話那頭,傳來一個低沈的男聲。

「請問,是范先生嗎?」

「我是!」我很開朗的問,「請問你是哪裡?」

那人卻不理會我,他逕自說下去:「范先生,我常常看你的報導,我覺得你是一位非常有正義感的記者。我手邊有一些很重要的新聞內幕資料,或許你會有興趣。」

我一聽,好奇心馬上就來了。我連忙說:「我有興趣。可是,我怎麼跟你碰面呢?」

他壓低聲音說:「你知道台北市政府吧?下午三點鐘,請你到面向市政府右手邊的某某商店門口,我會在那邊跟你見面。」

說完,他掛上了電話。

我滿頭霧水,但仍準時趕到了台北市政府。

民國八十年時,台北市政府並不在信義計劃區裡,它還位於長安西路上。那地方離我跑新聞的台北地方法院不遠,所以,我很快就趕到了。

抵達約定的地點後,我左顧右盼,沒看到半個人,心裡正在懷疑時,突然,對街有個男人橫跨馬路,朝我走過來。

他神色有些緊張的問我:「你是范先生嗎?」

我點點頭。

他又說:「能不能麻煩你把服務證借我看一下?」

我猜,他是想確認我的身分。

雖然,我覺得他這種要求有點怪,但為了取得信任,我還是很配合的掏出了證件。

他看了服務證上的相片兩眼,再抬頭凝視我一下,知道我不是冒牌貨之後,就把夾在左腋下的一包用牛皮紙袋封好的文件遞到我手上。

他拋下一句話:「范先生,你先看看。如果有任何問題,你再和我聯絡。」語畢,他馬上轉身離去。

我正想問他,以後,我們要怎麼聯絡時,他已經攔下一輛計程車,飛快的駛離了現場。

回到家裡,我把牛皮紙袋拆開,發現裡面有一大堆複印的文件。其中,有些文件上頭還蓋著「密」字。看得出來,這個神祕男子非常小心,他不想留下任何後遺症,所以,某些公文上,有些批示、蓋章的地方,他都先拿刀子割掉了。這樣,公文就算曝光,也不會知道是從哪個管道流出去的。

文件的第一頁,上面只寫著這麼短短的一行字─「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北分會各區支會義賣弊端預防專報」。在這一份專報之後,附了好幾份紅十字會台北分會和各支會之間的往來公文,以及相關的帳冊影本資枓。

我點起一根菸,一路看下去,愈看,我眼睛睜得愈大。

根據資料顯示,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底下設有十六個支會。這十六個支會會長,都是由當時的台北市十六個區的區長擔任。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的經費來源裡,每年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衛生局補助三十二萬元,佔總收入的二%,會員年繳會費三百五、六十萬元,佔總收入的二十三%,其餘則是靠義賣及募款收入,每年約可進帳一千三、四百萬元,佔總收入的七十四到七十七%。

義賣和募款的工作,並不是由台北市分會出面,而是發交給各支會負責。各支會的會長,也就是行政區的區長,再指示里幹事負責推動,到各機關、團體、學校義賣紀念郵票和徽章,並招收會員。

募集到的款項該如何分配和運用呢?按照台北市政府頒布的「台北市捐募運動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捐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經募人報酬,其必要支出之費用得依規定在捐款內核實開支。一、實募新台幣十五萬元以內者,最高以百分之三為限。二、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最高以百分之二為限。」而募集到的款項,依同法第十六條規定,「應按照核准之捐款計劃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可是,實際的情形是如此嗎?答案是:No!

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的內部規定是這樣子的:各支會所募集之款項解繳
台北市分會五十%,其餘五十%留做各支會的經常費。

而各支會留用的這些經常費又是如何使用呢?他們會從中提撥二十%作為經募人員(也就是里幹事)的車馬費或獎金,其餘的三十%則以交際費、誤餐費、督導費、會務人員工作津貼等名義,用以支付區公所訂閱雜誌、贊助民眾服社、支付離職幹部紀念品,或作為區長紅白帖賀禮、奠儀,或補助里長自強活動、補助員工休閒活動或整修區長辦公室、購買桌椅等等。換句話說,各支會的經費就像是區長的小金庫,任其花用,每區會務主管人員都巧立名目,按月支領津貼,並利用各種名義消耗經費。實際用於醫療、急難救助者廖廖無幾,使得紅十字會成立的宗旨幾乎喪失殆盡。

統計資料顯示,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十六個區支會,從七十四年到七十七年義賣總金額高達五千四百零八萬七千七百九十元,這些款項的半數上繳分會之後,還有二千七百多萬元由各區支會自行運用。

他們是怎麼用的?台北市分會並不知情。

為什麼?

我在資料中看到答案。

原來,台北市分會的主要經費來源都是靠各區的支會上繳,而支會的經費絕大多數又來自募款。負責募款的里幹事如果沒有車馬費、誤餐費等津貼,他們怎麼會願意頂著艷陽天拋頭露面去募款?如果他們不肯募款,勢必會嚴重影響經費收入,因此,分會、支會只好睜一眼、閉一眼,任憑里幹事請領津貼。

里幹事既然能夠從中分到油水,其他人自然也想分一杯羹。於是,從區長開始,各相關人員大家都共蒙其利,上下其手,其樂融融。台北市分會不可能不知道實情,但既然無力阻止,乾脆也就裝傻,不去查帳。這樣的陋習就一直持續下來了。

舉幾個挪用經費的例子來說好了。

* 大安區公所:支付區長室及行政辦公房舍整修費,計十四萬餘元。補助里長自強活動及各種交際應酬餐費,計十三萬多元。

* 延平區公所:贊助國慶酒會,計九萬多元。

* 松山區公所:購置區公所辦公設備費用,計八十二萬多元。支付市府員工運動會,區所公員工啦啦隊服裝費六萬多元。獎勵立委選舉投開票所有功主任管理員獎金四萬多元。

* 北投區公所:贈送某醫院匾額,及支付區長紅白帖,共七萬多元。

* 建成區公所:經統計,每年義賣收入中,僅有二.六九%用於社會救助事項。

* 中山區公所:不當挪用經費高達三百一十八萬多元,其中,區長的座車在颱風來襲時泡水,修車補助費五萬元,竟然由紅十字會募捐款內支付。區長參觀畫展,也由會費內挪出兩萬元買畫。

這樣的情形,只能用「駭人聽聞」這四個字來形容了。或許,有人會問,難道沒有監督的單位嗎?其實是有的。但監督單位之間互踢皮球的作風,更叫人不敢領教。

原來,依規定,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的主管機關是市政府社會局。其中,主管勸募運動業務的,是第五科。可是,第五科人員認為,他們只管理勸募活動,至於是否核准紅十字會勸募,以及勸募款項是否按照原計畫使用,並不是由他們管理,而是該由社會局負責社團業務的第一科審查。而第一科人員卻認為,他們只負責審閱台北市分會理事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是否合乎法令規章,至於義賣活動則是屬於第五科的審查範圍。好啦!這兩科既然互打太極拳,不就等於沒人管了嗎?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歷年來均能夠違反規定濫用經費,無人糾正,這就是最大的原因。

在這一份「預防專報」最後一頁還寫著這樣的警告:「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當初各支會結合里幹事來推行會務的作法立意甚佳,奈何因執行不當及法令不周延,致使美意落空,甚且幾淪為『愛心之詐術』。倘若認捐者知悉其善意竟流入經募人員之荷包,後果將不堪設想。在輿論報章尚未揭發前,紅十字總會台北市分會及主管官署實應作一徹底改善,以免造成不利之影響。

在預防專報後面,我又看到一份由內政部發給台北市政風督導會報的公文。這份發文日期為七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字號為台七九密水人二字第六六一六四號的公文上頭,蓋著「密」和「速件」兩枚印章,公文內容很短,是這樣說的:「檢送『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各區支會義賣款弊端預防專報』乙件,內述紅十字會台北市各支會在政府監督輔導下,歷年來尚違反規定,浮濫使用經費,使紅十字會宗旨喪失殆盡,請參處惠復。」

顯然,內政部也覺得這種濫行挪用經費的情況非常嚴重,所以發函給台北市政風督導會報,要求處理。至於市政府這方有沒有處理,因為我手邊並沒有看到市政府的回文,就不得而知了。

可是,這問題能夠私了嗎?

我的意思是,各區的區長、里幹事以及相關人員,如此膽大妄為的挪用捐款人認捐的款項,這難道沒有違法嗎?難道不構成貪污或背信罪嗎?捐款給紅十字會的民眾,是為了要讓這些會務人員有多餘的經費可以去包紅白帖,還是為了救助貧困呢?這些公職人員強姦了捐款人的心意,不該受到法律上的懲罰嗎?

我懷著一大堆的問號入眠。

第二天中午,截稿後不久,我的B B Call又響了。我撥了電話過去,是那名神祕男子。他又約我出來,我們在一家咖啡廳裡碰了面。

我趕到咖啡廳時,他已經到了。我看到他坐在咖啡廳最不起眼的角落裡,神色依然很緊張。

他不等我坐定,馬上就低聲的問我:「范先生,資料看過了嗎?」

我點點頭。

他又問:「有沒有報導的價值?」

我還是點點頭。

他繼續說:「你有什麼不懂的地方,你現在可以問我。」

其實,我第一個想問的問題,就是「你是誰?」第二個問題是,「你從哪裡弄到這些資料的?」

但我不會真的笨到去問這些問題。

我很快的切入重點:「這麼嚴重的事,調查局怎麼沒去辦?」

這問題一定問得很好。因為,我看到他一聽到我這麼說,臉上馬上出現憤怒的表情。

他咬著牙說:「誰說調查局不辦的?」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影印的公文。那是一份列為密級、重要、速件的函文。發文日期是七十九年二月十二日,公文字號是北肅調字第0一四號,發文單位為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受文者是古亭區公所。公文主旨寫著:「本處因案情需要借調紅十字分會有關募款及帳冊等有關資料案卷,欲派員持函趨洽,請查照惠允。」

他怕我看不懂,還解釋說:「這是我們向古亭區公所調卷的公文。」

哈哈!他露了餡。他在無意之間說了「我們」。這下子,我知道了,原來,他是調查局的人。

他一脫口,馬上也知道自己失言,他眼神一閃,觀察我的反應。我相信,他也看出來我聽到這個破綻了。於是,他乾脆主動表白:「對!就像你想的,我是局裡的人。」

我馬上問:「你怎麼敢把這些資料給我?你不怕出事嗎?」

他很沈著的說:「我查過你的背景,我相信你不會出賣我。」

我沒接話,他繼續說:「這個案子,是我們局裡的一個小兄弟發掘出來的案子。一開始,他發現紅十字會的經費運用有問題,所以就寫了個簽呈要調查。局裡批准了,他開始調卷查,結果愈查愈大。最後發現,台北市十六個區都有問題。」

他把聲音壓得很低:「算一算,涉及這件案子的人,最少也有一百多人。如果這案子成案了,台北市十六個區的區長都要換人。」

我默然的聽著。

他說:「承辦人員原本以為這件案子可以辦下去的,可是沒想到,當他寫了簽呈,表示要發動約談、搜索行動時,上頭卻壓下來,不讓他辦,還跟他說,這件事不涉及犯罪,要他寫個預防專報就可以結案了。」

他很氣憤的說:「構不構成犯罪,是上頭說了就算呀!處長、局長又不是法官,可以由他們說是什麼就是什麼嗎?」

我問:「後來呢?」

「這案子辦了一年,但是局裡就是不准他去約談人,他寫了好幾次簽呈都被打回來,最後,他氣不過,就辭職了!」

我嚇了一跳,說:「是嗎?有這麼嚴重嗎?」

他湊近我耳邊說:「你不知道紅十字會的來頭很大喔?我告訴你,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是當今總統李登輝先生,祕書長是陳長文先生。局裡惹不起,這案子就只能擱著了。」

「既然惹不起,那麼,你把資料拿給我,是什麼意思?」我反問他。

他咬牙切齒的說:「在局裡工作的人,不是每個人都是貪生怕死,只想升官發財之輩。那些長官不敢辦,但可沒辦法讓我不說。」

他凝視著我:「范先生,我把希望放在你身上。我希望你能好好運用這些資料,如果能夠透過輿論造成壓力,或許,這事還有轉機。我不知道這件案子在媒體報導之後,會不會死而復生,讓我們有重新偵辦的機會。就算不行,至少,把這件事公布給社會大眾知道,那些貪官或許會收斂一點。」

我還沒有同意。我不能只聽他一面之詞就作報導。如果他拿假資料騙我,我豈不慘了。

我提出要求:「你說,這件案子的承辦人已經辭職了,那麼,我要見他,我要親口聽他說。他說了,我才信,我才會報導這件事。」

他猶豫了一會兒,最後還是跟我說了一個電話號碼、一個地址還有一個名字。

於是,我匆匆趕到民生東路的勞委會勞資關係處,我告訴門口的警衛,我要找一個叫做「李文良」的科員。

我們見了面,我也把來意表明的很清楚。看得出來,他嚇了一跳,他沒想到這件事會讓記者知道。他想了一會兒,終於同意接受採訪。

我先問他,什麼時候進調查局的?什麼時候辭職的?為什麼原因辭職?和這件案子有沒有關係?

他回答的很保守。

他說:「我是調查局查核班第三十期結業,七十八年九月一日被派到台北市政府人二處第六科服務,業務是政風調查,七十九年三月十七日辭職。我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法律人堅持崇法,依法辦案的精神。但是,調查局在某些時候,會顯得糢糊,和我的個性不合。我辭職前,的確參與偵辦紅十字會的案子,但我的去職是否直接因為此案,我不方便說,但多少有關吧!和上級長官意見常不相同,是我求去的主因。」

我問他:「紅十字會的案子辦不下去,原因是什麼?」

他說:「原因當然很多。我們辦肅貪案件,對象都是公務員,而公務員的身分又是要盡辛苦才能取得,所以,偵辦時自然要特別慎重,以免毀人名節;另外,上級長官也有他們的考量。辦或不辦,是上層的決策。」

我追問:「上級長官是誰?你有受到壓力嗎?」

他說:「在我之上還有專員、科長,最高到肅貪處的處長程泉先生。如果有壓力,也不會直接壓到我這一級。至於誰是決策的上級長官,很抱歉,我不方便說。」

「案子不能辦,你沒有表示抗議嗎?」我再問他。

「依照公務員服務法,我們對長官的命令有服從的義務,如果有意見,也只能陳述,不能抗命。不過,在不能憑藉法律作正義公平的判斷時,辭職,也許不失為一個好的方向。」他說完之後,隨即表示還有公務要忙,就很客氣的把我送到電梯口,目送我離去。

這是我和李文良唯一見面的情形,不過,這次短暫的交談,卻讓我對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十幾年後的今天,他已經貴為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局長了。日前,我特別到高雄市政府的網站去看看他的資料,我發現,他在「國家考試」這一欄裡,填的是「七十七年法務乙等特考及格」,當然,不知情的人,是看不出來所謂的「法務乙等特考」指的就是「調查局查核班特考」,而他的經歷欄上,也只寫著他曾經擔任過台北縣勞工局主任、課長、宜蘭縣建設局長和高雄市建設局長等。調查局那半年的公職生涯,不知是不是被他刻意給隱匿了。或許,那是他人生裡不堪回首的一段記憶吧,所以也不願再提及。

相關的資料查證完畢之後,我再打了電話給調查局,查證他們是不是真的在壓力之下而停止偵辦紅十字會的案子。

在我連番追問下,他們承認,手上的確有這件案子,但他們不承認案子已經歸檔了。他們說,還在查!還在查!可是,對於一件資料已經蒐集的如此完備的案子,為什麼拖了半年,還不行動?調查局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答案。

八十年三月三日,我在報紙上披露了這件事。

當天,紅十字總會祕書長陳長文就作了回應。他說,他不了解這件事,但他認為一切都該依法處理。
他也解釋,紅十字總會只管「政策」,而各分會所勸募的款項如何運用及執行,是由分會自行處理,總會並不介入。

對於這樣的答案,我當然不滿意。

於是,我連續作了五天的報導,到後來,我把李文良辭職的事件也揭露出來,同時更點出,連學校裡義賣的紅十字會郵票所得,也被瓜分。

一波一波的報導,我深信,一定對紅十字會造成了某種程度的壓力,而且,幾天之後,其他的媒體也都紛紛跟進追蹤報導,紅十字會的壓力更大了。

最後,陳長文終於再度出面,這回,他做了很清楚而明白的宣示。他承認,紅十字會各分會、支會的經費運用情形,可能確有不當之處。他也保證,在這些弊端沒有能夠有效的防堵之前,紅十字會決定無限期的停止義賣,連以前每一年都會委託學校教師代售的紀念郵票,也停止推出。

有了這樣的保證,我知道,我所想要的目的達成了。我把所有的資料小心的藏放好,讓該過去的一切都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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