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宜蘭養豬戶黃姓男子,在員山鄉養山豬,因豬多次遭人盜獵,懷疑是2獵人所為,拿木劍猛砍2獵人致死,隔天再以殺豬刀肢解屍體,法院多次判處死刑,2日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黃旭弘殺兩人 更4審判死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震驚社會的宜蘭獵人雙分屍案,養豬飼主黃旭弘雖承認殺人,但強調不是故意殺人,不過高院更四審合議庭認定他連殺2人,還將被害人高金生、林寶童分屍丟棄,手段殘忍,昨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本案經宜蘭地檢署偵查起訴時,檢方就將黃旭弘具體求處死刑,一審時也判他死刑,高院更二審時,認定黃涉及一個殺人罪,也承諾願賠償、各付被害人200萬元,改判無期徒刑,更三審認為黃旭弘殺害2條人命,員警偵訊時還否認犯罪,未見反省,再改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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