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娘藏鳥 與酒客玩拔陰毛

清秀大眼嗲聲「雙腿把它夾後面」

2011年 10月28日

【寶智華╱嘉義報導】一名男子扮酒女在酒店上班,不但與男客玩拔陰毛遊戲沒被發現,連同居一星期的男友也渾然不察。日前「她」和男友騎機車外出,遇警盤查,警員核對身分才知是男兒身,男子還一再拜託警方幫他隱瞞身分,不要讓男友知道,警員不禁驚呼:「怎麼可能?太離譜了!」

嘉義市警局長榮派出所兩名警員,上周三在嘉義市垂楊路、新建街口攔查一輛闖紅燈機車,發現李姓騎士(四十歲)是毒品列管人口,後座打扮時髦的女子報出身分證字號,警方經電腦查核,出現的竟是男子李慶瑞(二十四歲)身分,而李男去年九月酒駕獲緩起訴處分,需服社會勞動,但服役時間不足,本月十八日被嘉義地檢署發布通緝。 
警員認為女子亂報身分證字號,問她:「小姐,這是你哥?還是弟弟?有被通緝哦,不要開玩笑!」女子連忙把警員拉到一旁,背著男友嗲聲說:「這真的就是我,我是男的,我有苦衷,拜託不要讓他(男友)知道。」 

穿洞洞襪活色生香

警員望著這名穿洞洞襪、留長髮,有著水汪汪大眼、身材纖細、走路搖曳生姿的美眉,怎麼看也不認為是個男的,但見對方似真有難言之隱,於是把兩人帶回派出所隔離偵訊。
派出所長蘇逸亮表示,李慶瑞透露家境不好、國中畢業找不到好工作,因他長相清秀、聲音嗲,身材也像女的,透過友人介紹,穿上胸罩塞進水餃墊,扮成女郎到不必查驗證件的酒店賺生活費。結果店內從客人到小姐,都沒人看出他是男的。
蘇逸亮不信,反回李慶瑞:「在酒店遇客人上下其手,甚至玩拔毛遊戲,躲都躲不掉,怎可能不被發現?」 

男友不知是男兒身

李慶瑞透露:「雙腿把『它』(指生殖器)夾在後面就好,客人醉了不會發現,從沒穿幫過。」男友三個月前到店裡捧場後就開始追求他,一星期前兩人同居,還沒「碰」過他。警方將李慶瑞解送地檢署歸案時,其男友仍不知女友是「男人」,還擺出大哥保護小女人的架式,頻頻安慰:「不要擔心,很快就出來了。」
陽明醫院身心醫學科主任醫師王家麟表示,臨床上有「扮異性癖」,有可能是主控性別、個性的腦下視丘先天有問題,也可能是後天在充滿女性環境中成長,自我強迫成為女性,不見得是同性戀。至於同居男友未識破身分,可能因同居時間短,「女方」又推拒發生性行為,暫時被蒙在鼓裡。 

 

男扮女裝案例

2011/2/15
台北市已婚的35歲失業電腦工程師林昱君,戴假髮、穿長靴,到文化大學附近學生宿舍行竊,專挑女學生長短靴與高跟鞋,他辯稱因壓力大,才男扮女裝偷東西。
2010/11/24
屏東市23歲男子陳富清當應召站經紀人,卻好男扮女裝,監視少女坐檯陪酒,還在部落格秀200張自拍女裝照,被捕時還嗲聲抱怨:「來不及戴假長髮,不好看。」
2010/10/19
台科大20歲林姓男學生戴假髮、穿內衣、迷你裙,混入師大女生宿舍偷內衣、躲在浴室裡準備偷看女學生洗澡時被抓。
2010/08/01
雲林縣46歲鐵工蔡禎益身穿粉紅色花洋裝、白色高跟鞋,騎懸掛失竊車牌的機車對女子襲胸,犯案超過4起,被社區巡守隊會同警方圍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為扮女觸法》男子偷假髮 法外難施恩

自由時報 – 2011年10月29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廿五歲王姓男子愛打扮成妖嬌女,穿裙裝、絲襪與高跟鞋,涉嫌三度到女裝店偷長假髮,前晚「她」第三度犯案,被店方發現報警逮獲,起出三頂假髮。王嫌供稱「平日下班後,愛打扮為女裝,因為想戴假髮,但假髮貴、買不起,才會手癢」。

受害店方得知王男只是愛「男扮女裝」,好心把兩頂他已戴過的假髮送給他,還向王的家人說「如真需要假髮,可告知幫忙訂購,一頂不過二、三千元,沒必要當小偷。」因為看到王男落網後很緊張,店方覺得情有可原,打算撤告,但南市一分局指竊盜是公訴罪,必須依法偵辦。

警方調查,位於東區崇德路上的「兩朵花」女服飾店,十月九日下午發現店外女人體模特兒頭上一頂假髮失蹤,黃姓女店員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疑是一名穿女裝、絲襪與高跟鞋的女子,騎機車進入鄰居騎樓,利用店方視覺死角扯走假髮,機車前方有明顯「白色蠍子」圖案特徵,向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報案。

黃女說,沒想到十月十七日下午又被偷走一頂假髮;廿七日晚間近七時,黃女察覺店前有一名女子走過去,走出店外赫見「白蠍子」機車,研判女子應是竊嫌,暗中通知警方到場埋伏。

德高所長許明富與警員方志清、羅添看到「目標對象」下手偷假髮,當場人贓俱獲。警方原以為是名女賊,沒想到嫌犯發出「男兒聲」求饒,員警揉揉眼睛,確認是名「男子漢」,帶回警局查明身分是廿五歲的王姓男子。

由於王男戴假髮、穿連身長衣裙、絲襪與高跟鞋,還塞了棉胸罩,「波」濤洶湧,外觀與女性幾無兩樣,員警看了瞠目結舌!隨即請王男卸下女裝,回歸男性本色,再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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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戀女鞋 偷上百雙打手槍

2011年 10月30日

【高鈞麟╱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男子3年前失戀後,開始不斷竊取女鞋和女童鞋,並對著女鞋打手槍,甚至還射精在鞋內,許多女鞋的左腳鞋墊都遺留有泛黃痕跡。昨晨男子再度犯案,當場遭警方活逮,警方在男子家中查獲上百雙女鞋,訊後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搜出女用內褲

警方調查,遭逮的男子林君穆(32歲,有竊盜前科)高中肄業,目前擔任電腦工程師職務。3年前女友移情別戀,林嫌鬱鬱寡歡,開始在大台北地區公寓住宅行竊女鞋、女童鞋、褲襪及內褲,2年前曾遭警查獲逮捕。

警方表示,昨晨2時許,林嫌在士林區通河西街一棟公寓內犯案,警方獲報火速趕抵,當場逮捕林嫌。隨後警方在林嫌住處起出近170雙女鞋及女用褲襪和內褲。

 

僅對左鞋射精

最讓警方訝異的是,林嫌竊得女鞋後,僅針對左鞋打手槍,甚至射精在鞋內,許多女鞋鞋墊部位都還留下泛黃的痕跡。

林嫌供稱,因工作壓力大,加上遭逢情變,才會不斷偷女鞋打手槍洩慾。警員也勸林嫌就醫,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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