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褲男拖回裸男 搞性愛趴

傳訊呼救 警方上門 驚見2男染愛滋

2012年 02月07日

【王煌忠╱台中報導】中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傳簡訊向友人求救,指自己被關在日租套房內,警方獲報到場調閱大樓監視畫面,見一名全裸男子遭兩名穿內褲男子架回房間,進房搜索發現陳男及兩名男子,還找到毒品,兩男坦承開毒品性愛轟趴,以iPad錄下性愛過程,陳男吸毒後恍惚裸體衝出房外,為了安全才將他拖回。

 

更驚悚的是,被害的陳男與其中一名拖他回房的男子坦承有愛滋病,卻隱瞞病情大玩性愛派對,他們雖稱有戴保險套,仍恐散布愛滋病毒,警方採證時戴上手套預防。三人訊後分依妨害自由、《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有過數次性關係

警方調查,擔任家教的陳姓男子上周六以What's App傳送簡訊給友人,稱:「我被關在日租套房,中港、文心,來救我,找警察。」警方獲報趕往查訪,調閱監視畫面發現一名全裸男子遭二名穿著內褲的男子架回房間。 
警方進入房內發現陳男、銀行理財專員邱姓男子(三十歲)、補習班教師吳姓男子(三十歲),並在屋內搜出安非他命及吸食器,三人承認是男同性戀者、曾發生過數次性關係,其中吳男與陳男表示自己是愛滋病患,邱男與吳男是一對,卻毫不知情。 

「拒性交被控制」

邱男表示,當天三人與綽號「阿浩」、「小汪」、「小城」共六名男同志約在該日租套房內開毒品性愛轟趴,每人收費三百元,供茶水與毒品,過程中並以iPad錄影取樂。
邱、吳稱,毒趴結束後有三人先離去,陳男因吸毒精神恍惚、作勢要跳樓,還裸體衝出房外,二人才只穿一條內褲,衝出去將他抬回房內。陳男則供稱,邱男想和他性交,他不願意想要離開,卻被控制行動。 

最重處12年徒刑

台中市衛生局疾管科長邱惠慈表示,已對三男嫌抽血快速篩驗,其中二人呈愛滋病陽性反應,是否為列管愛滋病患還待查。警方則表示,若愛滋病患者隱瞞病情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施打藥物毒品行為,導致對方感染愛滋病,可依法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the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