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簽愛妻契約〉 整形名醫妻要到一半財產

〔記者張文川、楊培華/台北報導〕有「點痔狂人」之稱的整形名醫江文標,與第二任妻子詹巧薇的爭產官司又添一勝負,詹巧薇狀告老公江文標,訴請履行94年簽下的「分妳一半財產」合約,台北地院昨判決江文標敗訴,應履約支付1411萬元給髮妻;可上訴。

江氏夫婦並未離婚,但夫妻間為錢,已多次對簿公堂,加上昨天宣判的官司,江妻已4連勝,共贏得北市東區一間房屋和1711萬。江文標昨晚在礦工醫院基隆分院看診,他透過醫院公關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

江文標的情史很複雜,江妻詹巧薇(原名詹寧)84年原本是小三,被江第一任元配控告通姦;元配離開後,詹扶正為正室,但江某又劈腿,還生下4個私生子女,江認養其中兩女。

98年底,江文標被老婆抓姦在床,江簽下願賠300萬給妻的聲明書,但事後耍賴,妻子提告要求丈夫履約,江反控老婆偽造文書;法院送請鑑定,證實是江的筆跡,高院去年判江應付妻300萬定讞。

由於江文標屢屢不認帳,妻子99年2月又拿出江文標94年親筆簽給她的承諾書,訴請丈夫履約,江文標在承諾中寫道:「自今而後,絕對是個愛家、愛妻、肯負責、願付出的新好男人;為表誠意及愛意,願將所有財產及收入的一半,無條件交與髮妻,空口無憑,特立此據」,當時並當著醫療團隊面前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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