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扒衣 生殖器塞嘴 名導張作驥被控性侵

 

2013年05月17日  
張作驥前夜被檢方以涉妨害性自主罪,十萬元交保候傳。資料照片

【余思維、林金聖、賴又嘉╱台北報導】國際名導張作驥變成撿屍性侵狼?北市一名女編劇昨出面控訴,日前受邀至張作驥工作室聚會喝紅酒,會後張支開旁人,趁她酒醉昏睡時伸狼爪,不但咬破她乳頭、嘴唇,還以生殖器塞口性侵,她痛斥:「簡直就是畜生!」張作驥前夜被檢方以涉妨害性自主罪,十萬元交保。但張作驥昨發聲明,「本人正瞭解查證中,在事實未查證屬實前,無法發表任何意見。」

 

張作驥(五十二歲)以「生活即戲劇」風格聞名國際,電影作品《忠仔》曾獲一九九六年亞太影展評審團獎、韓國釜山影展評審團特別獎,《當愛來的時候》二○一○年更創紀錄入圍金馬獎十四個獎項,前年繼侯孝賢、王童,成為第三位獲國家文藝獎的電影導演。 

手臂瘀傷
林姓女編劇控遭導演張作驥以生殖器塞口性侵,她因反抗致手臂及身體多處瘀傷。余思維攝

被害女編劇曾拍戲

而指控的林姓女編劇(四十九歲)早年多在大愛、公視演出,曾與金鐘影帝李天柱,在電視劇中擔任要角,目前已轉任編劇,與張作驥因拍電影相識,她痛斥張作驥,「畜生!大導演在我眼裡根本不值一毛錢,我看不起你這種人!」
林女昨戴墨鏡與帽子,出面向《蘋果》控訴。她表示,本周一晚間十時許,受邀至張作驥北市文山區育英街二樓工作室聚會,席間有張作驥、劇組人員等四男四女,她以為是來討論未來劇本內容,但張導卻大談包養,一一問在場女性說:「有人出一千萬人民幣包養,妳願不願意?」被她斥責而中止。 

強吻傷唇 
翻攝畫面

摀嘴說「妳犯規喔」

林女說,她隨後不勝酒力醉倒,突然因嘴唇被咬破痛醒,睜眼發現工作室只剩她和張作驥,她的緊身牛仔褲拉鍊被拉開、褲頭外翻,張導不但強吻、咬傷她的唇及胸,還用生殖器塞進其嘴,她大叫:「Don’t touch me!(意指別碰我)」張猛力抓住她雙手強吻,致手臂瘀傷,還摀住她嘴說:「妳這樣犯規喔!」她不斷反抗,張才逃回三樓住處。 
林女說,隔天凌晨二時許,她匆忙整理衣物後上樓找張導理論,敲門大吼:「我不是隨便的女人!你憑什麼可以這樣!」 
張導兒子聞聲稱要告她私闖民宅,張作驥出面攔阻並說:「你不要去罵人家,都是爸爸的錯。」清晨五時許,林女由好友陪同報警驗傷。 

掌心黑青 
翻攝畫面

稱喝醉以十萬交保

周二晚間,檢方緊急指揮警方拘提張作驥到案,前天凌晨移送北檢。張向檢方說當天他也酒醉,否認性侵,複訊後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諭令以十萬元交保候傳。 
對此,張作驥昨天透過助理發聲明,表示「本人正瞭解查證中,在事實未查證屬實前,無法發表任何意見」,請媒體靜待調查結果,若有具體事證時,將再向各界說明,也請媒體維護相關人等的隱私。 

圖五
2010年,《當愛來的時候》獲金馬獎最佳劇情片

張作驥小檔案

★年齡:52歲(1961年)
★家庭:和知名編劇呂蒔媛育有一子
★電影作品:《忠仔》、《黑暗之光》、《美麗時光》、《蝴蝶》、《爸…你好嗎?》、《當愛來的時候》、《暑假作業》等
★得獎紀錄:
.1996年,《忠仔》獲得亞太影展評審團特別獎
.1999年,《黑暗之光》獲東京影展最佳影片
.2002年,《美麗時光》獲金馬獎最佳劇情片
.2006年,《聖稜的星光》獲金鐘獎最佳戲劇節目
.2010年,《當愛來的時候》獲金馬獎最佳劇情片(圖五)
.2011年,獲國家文藝獎
資料來源:《蘋果》整理 

 

 

 

 

 

社會傳真機-胡德夫涉性騷 警:證據確鑿函送

 

中國時報【(曾百村)】

「民歌之父」胡德夫涉性騷擾少女,警方昨以強制猥褻罪嫌,將胡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汐止警分局偵查隊隊長蔡宜學表示,此案有證人、且事證明確,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胡對少女有違意願的「身體接觸」,證人、口供、錄影帶俱全,才以罪嫌較嚴重的強制猥褻函送他。

胡德夫未使用手機,都是由其妻代為轉接電話,記者昨無法聯絡到胡本人。偵查隊長蔡宜學表示,此案有白姓救生員做證,加上少女指證歷歷、監視器畫面證據等,所以速辦三天,就將胡函送地檢署。

 

國寶涉性侵判刑 罵法官「讀冊讀到背上」

  • 2012-07-18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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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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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秉均/宜蘭報導】

     八十三歲薪傳獎國寶級藝師林榮春,涉嫌在去年帶練習「蚌殼精」的女學員回住處性侵;醜聞曝光後,林榮春極力否認,聲稱僅拍女學員背部二下,但法官不採信,昨依乘機性交罪嫌判處二年徒刑。林榮春曾獲「民族藝術薪傳獎」,地位與技藝都備受肯定

     判決書指出,林榮春四年前開始在宜蘭縣某機構教授布馬陣。去年三月廿日下午,騎車帶一名女學員回員山鄉的透天厝練習「蚌殼精」,練習完,林某帶女學員參觀住處,意圖趁機染指。

     林榮春對有精神障礙的女學員說:「妳不說,我不說,就沒有人知道…」試圖「霸王硬上弓」;後因該女月事來潮,林某遂改以手指性侵得逞。

     林榮春事後塞了千元大鈔要對方「封口」,再載送她返回;女學員隱忍二日向好友吐露遭性侵,社工緊急報警。

     庭訊時,林榮春供稱,該女練習時肩膀痠痛,自己是好意幫忙按摩,還拍幾下屁股鼓勵對方,堅決否認性侵;但法官不採信,認為他挾恃對方精神障礙性侵在先,事後飾詞卸責,毫無悔意;考量林某八旬高齡和性侵情節較輕微,判處二年徒刑。仍可上訴。

     林榮春昨痛罵法官「讀冊讀到背上」,他說,自己教布馬陣世界聞名,不可能「欺負」女學員,暗指該女是「神經病」,說法不可信;對是否上訴,林某說,「到時候再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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