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使者誆12信徒 10年性侵676次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神要妳與我在一起。在天上妳是我的肋骨、妹妹。」「不跟我發生性行為,會發生星際大戰。」經營卡漫社的卅七歲男子王世宏,利用到教會、擔任大學社團外聘教師機會,假借是「神的使者」誘騙被害女子與他發生性行為,被害人數有十二人、其中有九名是女大生,次數達六七六次,折算從他九十一年犯案到去年十一月被捕,平均不到五天就要性侵一次。台中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十九年徒刑。

神棍騙色、騙財案件屢見不鮮,王世宏卻到達「出『神』入化」程度。他從九十一年十月起開始犯案,向一名女職員騙稱,「我是神、聖靈,只要與我發生性關係,就可以拯救妳及家人。如果不相信,妳父母會死亡下地獄。」性侵得逞一百次。

王世宏從九十三年起,又在中壢某教會認識一女教徒,誆稱,「妳是我上一輩子的老婆,必須與我交往,否則以後會遇到壞男人,家人也會遭到不幸。」女教徒遭性侵達二百八十次,後因無法持續滿足其性需求,王男轉而尋找其他獵物。王世宏利用擔任中部某大學的卡漫「卡麥拉」社團外聘老師機會,染指九名女大生。

一名有同性戀傾向的女學生遭王男洗腦,「有同志傾向是褻瀆神,都會遭性侵,必須與他發生性關係,才能夠回復正常」。女學生第一次被性侵時,遭性侵時間最長的女教徒還成「助手」,在一旁負責安撫她的情緒。

女教徒的妹妹也受害,被王男以「《神》要教導功課」之名,要求其脫光衣服猥褻;甚至連七十四萬元保險金,也被其以「奉獻給上帝」騙走。

王世宏否認性侵,辯稱是正常交往外,部分女子是「為了他們在上天的位置,才與他發生性行為。」王世宏另以牧師自居,以籌款建造教會為名目,請信徒依「十一奉獻」或「二一奉獻」捐獻,將所得的十分之一、二分之一捐出,共計詐得三五八萬元。

 

自稱「上帝使者」 騙色詐財重判19年

經營卡漫創意企業社的王世宏,自稱「上帝使者」擁有神通,抓住對方敬神的心理弱點,多次性侵女教友,並利用任大學社團指導老師機會,染指多名女大學生,已知有12人受害,遭性侵多達6百多次。

王世宏還謊稱蓋教堂,要被害人奉獻一半薪水,詐得3百多萬元,台中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和詐欺罪判他19年。

據調查,37歲的王世宏口才很好,他先認識一名貿易公司女員工,自稱「我是神,只要與我發生性關係,就可以拯救妳及家人,如不相信妳父母會下地獄」,讓被害人驚疑不安而與他發生性關係。

王後來在教會認識一名女教友,又自稱「妳是我上一輩子的老婆,必須和我同住,否則會被強姦,家人也會遭到不幸」,被害人因害怕被詛咒而被性侵。

這名教友後來身體不好,王透過在大學擔任卡通、漫畫社團指導老師的機會,找相同宗教信仰的女學生下手,若不從即詛咒對方家人,剛好有2名被害人的爺爺和舅舅死亡,讓女學生相信他的「詛咒」。

法官發現王還稱能控制颱風轉向,指稱近半年來的大災難都是他指使造成,有女學生因此相信「他說雨停就雨停,某人斷手就斷手」。

其中一女學生是同性戀,王即威脅「神不喜歡同性戀,會下地獄」,要和他發生性關係才能避免;另名女學生自稱有第三隻眼,看得到鬼,但法官問:「鬼有要妳和他(指王世宏)發生關係嗎?」她回答「沒有,但他以神之名威脅我。」

 

【2012/09/1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自稱「上帝使者」 騙色詐財重判19年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354621.shtml#ixzz26EH7Ny52 
Power By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the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