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 馬桶刷打死貓 男大生送辦

2012年12月15日  
 男大生虐貓致死,愛貓人士製作海報呼籲別再送貓給他與女友。翻攝網路

【陳方瑩╱南投報導】國立暨南大學一名大三男學生,上月中在承租的套房內,虐打他替女友照顧的兩隻小貓,愛貓人士憤而報警,他坦承因貓亂抓東西,才用馬桶刷「教」牠,不慎造成其中一隻小貓死亡,警方訊後依《動物保護法》函送法辦,愛貓人士在網路po文痛批:「跟變態一樣,沒人性!」

可囚1年罰百萬

暨大學生說:「該同學已受到應有的懲罰,就饒了他吧!」這對情侶的臉書已關閉,聯絡不上兩人。暨南大學主任祕書孫同文說,男學生已面臨官司及輿論多重壓力,家長很怕他出意外,校方己替他做心理輔導,而學生在網路po文,校規無法禁止,因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只能勸導學生不要再散播。 
暨大學生向《蘋果》爆料,該校三年級黃姓男學生,在校外承租的套房裡,照顧女友所認養的兩隻流浪貓,因貓咪亂抓東西,竟經常打牠;10月中旬,黃還用馬桶刷打傷其中一隻貓,送醫不治,另一隻貓則已被送養人帶回。 
南投縣動物關懷協會理事長李虹真指出,上月14日獲知此事,黃承認是為了教貓,才打貓,小貓死亡後已掩埋,她認為此風不可長,才報警送辦,虐貓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學生po文痛批:「簡直是變態,會有報應!」「很爛欸!貓咪會報仇的,哼!!」「瘧(虐)貓殺貓者下輩子變貓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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