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19:28 
 

新北市25歲女子李佩臻前年用彈性髮圈綁住愛犬MOMO一雙前腿一整天,致愛犬兩隻前腿腫脹壞死,送醫被迫截肢,李女一審被依《動物保護法》致動物重傷罪判刑4月,上訴辯稱為防愛犬亂咬家具並非故意虐待,高等法院今仍判李女4月徒刑,但緩刑2年,期間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定讞。

從事服務業的李女曾在網路PO出多張美照,被稱為正妹,她在愛犬紅貴賓MOMO被截肢後,請動物醫院上網徵求新飼主,遭網友肉搜曝光,被網友痛罵「心醜,臉再漂亮都是屁!」、「她小時候不乖,她媽怎沒把她手鋸掉!」等語。

李女因網友向新北市府告發而被送辦,聲稱養了1年多的MOMO很好動常咬壞家具,她前年12月22日上午急著出門上班,於是用彈性髮圈綁住MOMO兩隻前腳,隔天凌晨回家驚覺出事,她強調只想限制MOMO別亂跑亂咬,不知後果這麼嚴重,害MOMO被截肢,她很難過自責。

一審判認定李女虐狗,無視動物也會怕痛與恐懼,判李女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李女上訴高院頻說絕非故意虐待,宣稱很關心已找到新主人的MOMO近況,但被法官詢問送給誰養,李女支吾說不清楚,僅從報紙報導看過MOMO照片。

法官當庭嘆氣說:「我很於心不忍,一隻這麼可愛的狗,妳不知道髮圈會越綁越緊嗎?」李女只是一股腦道歉,說不知《動保法》規定。高院今認定李女已有悔意、不致再犯,判李女緩刑2年,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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