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20:53 
 

《蘋果》今年9月24日以標題「iPhone6太夯 卡神楊蕙如也想首日領到」為題,報導《蘋果》接獲民眾爆料,指楊蕙如今年9月以議員顏聖冠助理名義打給中華電信,表示自己是VIP,如果中華電信不能在26日第一天就給她iPhone 6,就要找議員開記者會打中華電信。楊女認為中華電信洩漏她的通話內容並指報導不實,怒控《蘋果》撰文陳姓記者、中華電信負責人蔡力行涉嫌妨害名譽。
 
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該則報導花費不少篇幅引述楊蕙如回應,澄清她只是幫自己和顏聖冠登記iPhone 6手機,卻無法確定何時可拿到手機,認為規定不公,可見《蘋果》報導前已向楊女查證,善盡平衡報導責任;檢方並認為,iPhone 6的銷售是消費者關注之事,記者報導內容與公共利益有關,今將記者不起訴;至於蔡力行,因無證據證明中華電信洩漏楊女與中華電信通話內容,也將蔡力行不起訴。

楊蕙如晚間回應:「一定會提再議!」她說,她本身是《蘋果》忠實讀者,也非常尊敬前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及《蘋果》從業人員,但她認為該則報導與事實不符,且標題原本更是直接寫她假冒議員助理,非常惡意,嚴重妨害她的名譽,她表示,提告只是為了揪出幕後不實爆料者,並非針對記者。
 
她質疑:「不實的爆料難道不需受到懲罰嗎?」她說,除非《蘋果》提供該則報導的消息來源,才考慮撤告,否則一定會再議。
 
《蘋果》法務經理葉錫波則回應:「先前開庭時,已向檢察官說明,報導是因有人投訴爆料,且記者也已向楊蕙如查證,感謝檢察官不起訴。」葉錫波並指,保護消息來源是記者的倫理,不可能為了訴訟考量,就交出消息來源。(賴又嘉/台北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the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