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爆淫亂派出所 警方:「查無此事」

 

2015年01月23日
 

 

 【動新聞╱綜合報導】
北市女子張嘉玲前年控告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前員警廖仁照,指廖員明知她未遭通緝,竟設局要求她將錢轉帳給廖「保管」,士林地院去年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廖員六月徒刑,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但張女還向辦案人員爆料,指自己與廖員等六名該派出所員警發生性關係,且與其中員警劉夷中育有一子,一女劈六警,震驚警界。

北投分局經過內部調查後,昨駁斥張女說法。分局長陳文智表示,劉員確實曾與張女交往,但事後發現張女素行不良,有多次偷竊、盜刷信用卡等犯行,甚至將劉員名下車輛便宜變賣,兩人最後分手收場,孩子由張女母親養育,劉員每月支付所有育兒費用。 

廖員部分,陳文智則說,廖員三年前擔任專案人員,張女自稱可以提供線索,廖才將對方吸收為線民,兩人進而熟識,廖員否認曾與張女發生性關係。針對被控詐欺未遂一事,廖員則堅稱當時只是開玩笑。 

張女昨受訪時改口否認此事,僅說:「我與大屯派出所的糾葛,距今二、三年了,這是我的私事,不想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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