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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6日18:19 
 
 


擔任資訊工程師的陳姓男子,在交友軟體「遇見」用不同分身找女朋友,沒想到連2次找到同1名女高中生,陳男先以真實身分與少女交往、嘿咻,再以分身聲稱握有少女性愛影片,恫嚇少女每天拍10張裸照給他,少女遭恐嚇後還找了陳男幫忙,最後少女受不了報警處理,才發現原來從頭到尾都是陳男在搞鬼。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恐嚇罪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使未滿18歲少年拍攝猥褻照片將陳男起訴。至於少女另告陳男涉犯強制性交的部分,則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檢警查出,身材略胖、20多歲的陳姓男子,去年5月間,以暱稱「阿瑋」透過交友軟體「遇見」,認識女高中生「小蓁」,2人交往後見面出遊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阿瑋也多次帶小蓁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然而花心的陳男,並不滿足只有一個女友,竟然背著小蓁,以「詹姆士偉」的身分,用1張型男帥氣低頭照片,透過「遇見」找到了另1名女高中生「小瑜」,本想尋找另一段戀情的他,在聊了幾次之後,才發現「小瑜」竟就是「小蓁」,陳男為了解是否「小蓁」真的喜歡他,沒戳破小瑜的身分,甚至以「詹姆士偉」的身分邀請自己另一個分身「豪豪」加入與「小瑜」的聊天群組。

經過這個巧妙的佈局後,「詹姆士偉」很快的又擄獲「小蓁」的心,2人雖從未見面,但卻以男女朋友相稱,陳男發現小蓁竟因此有意疏遠他,陳男因而感到失望,想要少女離開他的分身「詹姆士偉」回到他的身邊,竟在去年6月某日以「詹姆士偉」身分LINE小瑜:「我有看過你和別的男人在旅館作愛的影片,我要你每天拍10張裸照給我,否則我就要將影片散佈到你的學校。」

由於「詹姆士偉」描述的性愛細節太過逼真,少女信以為真,被迫每天拍10張裸照給對方,並依陳男指示除拍攝了3點全裸、私處特寫照外,還在學校廁所內拍裸照,其中1張的背景還是廁所內禁止吸煙的標語。

然而少女雖然被「詹姆士偉」恫嚇拍裸照,但在LINE的群組依舊與對方以男女朋友相稱,陳男無法理解,還用另一分身「豪豪」問「小瑜」,「為何詹姆士偉這樣對你,你還是這麼喜歡他,是否因為他長得帥,還是你們女人都喜歡這樣壞壞的男人」。

由於少女拍了陸續拍了上百張照片傳給「詹姆士偉」,已經有點受不了,就找了陳男本尊「阿瑋」,請他幫忙排解,少女也將裸照寄給「阿瑋」,並以「小蓁」身分,拉了「詹姆士偉」到她與「阿瑋」的聊天群組,陳男還與自己的分身互稱乾哥、乾弟,只少女從頭到尾都矇在鼓裡。

去年7月,少女有意斷掉所有的關係,向陳男提出分手,不料陳男竟拿出裸照恐嚇少女分手就散佈裸照,少女因不甘其擾,到松山分局報案,控告「阿瑋」性侵、恐嚇,另外又到信義分局控告「詹姆士偉」恐嚇。檢警調閱2人IP才發現竟然是同一人,而當少女得知原來騙他的都是同一人時,嚇得說不出話來。(呂志明/台北報導)

2015-03-26  13:45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20多歲的陳姓資訊工程師,去年6月透過交友網站「遇見」結識未滿18歲的女高中生,先以真實身分與少女見面發生性關係,接著又放上另名男子照片,以分身在網路交友,沒想到新對象還是少女,少女因想跟從未謀面的陳男「分身」交往與陳男「本尊」分手,陳男於是以「分身」向少女恐嚇,要求少女每天拍10張裸照給他,否則將會把她與陳男嘿咻的事情貼在臉書,少女只好將照片多次寄給分身,還向陳男求援。少女媽媽後來發現少女的LINE通訊內容,怒告陳男涉強制性交罪、分身涉恐嚇罪,最後竟發現原來都是陳男在搞鬼。

檢警查出,身材白胖的陳男,先以暱稱「阿瑋」在網路上結識女高中生「小玲」,後又以「阿力」的身分,結識另一名高中女生「小乖」,孰料聊了幾次後,發現「小乖」就是「小玲」,但少女因想跟「阿力」在一起,而有意疏遠他,為挽回這段感情,陳男以「阿力」身分恐嚇少女,指在網路上看到她跟陳男發生性行為的影片,要求少女傳三點全露及下體特寫照給他,否則將把影片公布在少女臉書及LINE上。

少女無奈答應,分別在學校、住家拍攝裸照,並同時向陳男求援,最後甚至把「阿力」一起拉入LINE群組,3人線上談判,2男甚至以「乾哥」、「乾弟」相稱。沒想到,少女仍執意跟陳男分手,陳男不滿也恐嚇少女傳裸照給他,否則將把少女裸照散布於少女就讀學校。

之後,陳男還以另一分身「阿賢」問「小乖」,為何想跟「阿力」在一起,「是不是因為他比較帥?你們女生就是喜歡壞壞的男人」。

少女媽媽查看女兒LINE訊息後,去年7月分別至女兒與陳男嘿咻的旅館轄區台北市松山分局及少女居處信義分局報案,怒告陳男涉強制性交罪、「阿力」涉恐嚇罪,警方找來陳男後,母女才發現2男竟是同一人,嚇了一大跳。

陳男庭訊時表示,與少女發生過4次性行為,沒想到少女愛上分身不愛他,他以「阿力」分身恐嚇少女,是為了讓少女回到他身邊。

檢方查出,因少女曾LINE陳男「我不想當炮友,只想跟你出去玩」,及與姊姊間的對話「我想跟阿瑋分手,但他對我很好、關心我,會載我回家……」認定陳男未違反少女意願,因此涉犯強制性交罪不起訴,起訴陳男恐嚇罪及使未滿18歲少女拍攝猥褻照罪。

2015年03月26日 18:51 

 

20多歲陳姓資訊工程師,在交友APP以不同分身找女友,找到同1名少女,陳先以本尊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少女卻被陳另一分身的帥照吸引,有意疏遠陳,陳假藉第二分身聲稱有少女性愛影片,恫嚇她每天拍10張裸照,少女向陳男求援,陳分飾兩角在LINE上談判。事後少女報警,才發現原來從頭到尾都是陳搞鬼。

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起訴陳。另陳被控性侵罪證不足,予不起訴。

據調查,陳男去年6月以暱稱「GUA WAN」透過「遇見」APP,認識暱稱「小蓁」的女高中生,成為男女朋友,自去年6月至7月5日止,在汽車旅館發生4次性關係。

但陳另在遇見軟體上設「詹姆士維」身分,並PO上別人帥氣照片,找到另位女高中生「小瑜」,陳發現「小瑜」與「小蓁」是同一位女高中生,但女生卻被矇在鼓裡。甚至陳再設一分身「豪豪」,再以「詹姆士維」身分邀「豪豪」加入他與「小瑜」的聊天群組。

少女因被「詹姆士維」帥照吸引,與「詹姆士維」以男女朋友自居,她周旋「GUA WAN」、「詹姆士維」間,並將陳兩個分身,以乾哥、乾弟稱呼。

去年7月5日,少女與陳男本尊嘿咻後,翌日以LINE告知「詹姆士維」說她有跟乾哥發生性關係,透露想與乾哥「GUA WAN」的陳男本尊分手。

陳發現少女愛上他第二分身,有意疏遠他,擔心少女發現「詹姆士維」不存在,他分飾兩角曝光,無法繼續與少女交往,為讓少女回到他身邊,去年7月間以「詹姆士維」LINE小瑜,以握有她和別人賓館作愛影片,要她每天拍10張3點全裸、私處特寫照給他,否則就要將少女的性愛影片PO上她個人臉書及LIME。由於「詹姆士維」描述的少女性愛細節太過逼真,少女誤以為她與陳男上賓館遭偷拍,只好依約定每天拍10張裸照給對方。

少女陸續拍了上百張裸照給「詹姆士維」,不堪其擾,回頭找上陳男「GUA WAN」求援,幫忙排解,少女還找「詹姆士維」到她與「GUA WAN」聊天群組進行線上談判,陳與自己的分身互以乾哥、乾弟相稱,但少女毫不知情。

沒想到,少女談判中仍執意跟陳男分手,想與「詹姆士維」在一起,陳吃自己分身的醋,也恐嚇少女要傳裸照給他。

之後,陳男還用第三分身「豪豪」私訊「小瑜」,詢問為何詹姆士維這樣對她,她還是這麼喜歡他,是否因他長得帥,還是女人都喜歡壞壞的男人。

事後少女母親自女兒LINE訊息發現,分向松山、信義分局報案,控告陳男「GUA WAN」性侵、恐嚇、「詹姆士維」恐嚇罪,檢警調閱IP才發現竟是同一人,當少女得知原來騙他的都是同一人時,驚嚇不己。

檢方依賓館監視器畫面,及少女與陳男LINE對話「我不想當炮友」,認定陳未違反少女意願,不構成強制性交罪,但陳仍因恐嚇罪及兒少性交易條例的使未滿18歲少女拍攝猥褻照罪被起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20多歲陳姓男子去年6月使用手機交友軟體「遇見」,用「阿瑋」的名字結識女高中生小潔(化名)並成為情侶,神奇的是,他另外以分身帳號「小偉」結交女網友,聊一聊發現原來又是小潔,於是讓「小偉」去恐嚇小潔說握有她與「阿瑋」的性愛影片,迫使她拍攝上百張裸照傳給他,遭到法院起訴。

檢方調查,小潔與「阿瑋」成為男女朋友後,多次與他到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是卻又偷偷用分身在「遇見」交友,對一名大頭照較帥的「小偉」好感增生,漸漸疏遠外型白胖的「阿瑋」,孰不知兩個根本就是同一人!更誇張的,她與「小偉」的聊天群組後來加入一個「阿豪」,「阿豪」自稱「小偉」的好友並大力幫他說好話,結果事後查明居然又是陳男!

陳男年紀較長,社會經驗遠較豐富,透過聊天內容察覺「小偉」的新歡就是「阿瑋」的舊愛小潔,竟打起歪腦筋以「小偉」身分向小潔說,「我有妳和別人的性愛影片,妳每天在學校拍10張裸照給我,否則我就把影片散佈給妳的同學!」小潔涉世尚淺,懾於脅迫,竟真的每天按照「小偉」指示,在學校各處拍攝全裸照或私處特寫照傳給對方。

小潔傳了上百張裸照後覺得實在不妥,將男友「阿瑋」拉進她與「小偉」的聊天群組試圖調解,卻看到這兩人竟以乾哥乾弟相稱,大感社會之黑暗實在超出她想像,終於找媽媽吐露案情,報警處理。母女倆還別出心裁的分別去住家轄區之信義分局,以及旅館轄區之松山分局報案,結果警方一看IP就發現「小偉」、「阿瑋」根本是同一人,將陳男拘捕到案,讓台北地檢署就恐嚇及迫使拍裸照的部分起訴,另涉性侵的部分則以小潔均出於自願而不起訴。



原文網址: 少女網交兩男竟是同一男蟲 身體給本尊,裸照給分身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26/484359.htm#ixzz3VVb2fo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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