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5-09-22  17:58

[記 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去年「三立新聞」獨家報導桃園一間婦產科仲介販嬰,負責人江姓醫師得知後,認為內容不實,導致其名譽受損,提告求償50萬元,要求登 報道歉,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報導內容未經查證,儘管影片有將診所人員臉部馬賽克,也未揭露診所名稱及江姓醫師姓名,但認識的人仍認得出來,已侵害醫師名 譽權,判賠40萬。

  • 電視台獨家披露診所賣嬰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報導內容未經查證,儘管影片有將診所人員臉部馬賽克,也未揭露診所名稱及江姓醫師姓名,但認識的人仍認得出來,已侵害醫師名譽權,判賠40萬。(圖擷取自三立新聞)

    電視台獨家披露診所賣嬰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報導內容未經查證,儘管影片有將診所人員臉部馬賽克,也未揭露診所名稱及江姓醫師姓名,但認識的人仍認得出來,已侵害醫師名譽權,判賠40萬。(圖擷取自三立新聞)

去年6月24日,三立以「獨家/男嬰可賣100萬!直擊印尼商店仲介販嬰」、「獨家/婦產科診所好神祕?幫外籍孕婦仲介販嬰」等標題製作兩則報導,質疑江姓醫師的診所和印尼商店合作,將外籍女子的嬰兒販售給台灣人。

法官認為,該報導中受訪的外籍勞工僅提及「如果北鼻有生的話,他說,給我錢這樣」,未提及診所協助仲介販賣嬰兒,並偽造產檢及出生證明,販嬰一事顯然未經合理查證,已侵害醫師名譽權。

--

三 立新聞去年6月獨家報導桃園市一家婦產科診所涉嫌透過印尼商店牽線,幫外籍移工仲介賣嬰,還稱男嬰可賣100萬,事後該婦科診所江姓醫師認為報導不實,怒 告三立求償50萬元。士林地院認為記者雖採訪外籍孕婦,但孕婦隻字未提「賣嬰」,認定記者未經合理查證,已侵害江男名譽,今判三立須賠鄭男40萬元。
 
判決指出,三立主張,因接獲民眾檢舉,盡媒體第四權追蹤報導,且已經診所名稱和醫師打馬賽克遮蔽,一般人無法知悉醫師的身分,且第一次報導的四天後,也已採訪江男說詞,善盡平衡報導。
 
但 法官認為,三立拍攝診所醫師時,雖打上馬賽克,但報導指出診所地點在桃園,且播出診所內部設施影像及醫師聲音,可能讓去過該診所的患者辨識出醫師身分,何 況報導僅呈現印尼商店櫃台人員說:「在台灣這個是秘密,越少人知道越好。」以及一名外籍孕婦轉述醫師說法「如果北鼻有生的話,他說,給我錢這樣」,並未提 及「賣嬰」一事,法官因此認定記者未經合理查證,侵害江男名譽,今判三立敗訴。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the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