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賢娥曾推出全裸寫真集。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18日14:30

韓國小姐出身的40歲演員成賢娥,因3度與企業家高層進行性交易,涉嫌賣淫被起訴,1、2審因違反性交易處罰法,被處罰200萬韓圜(約5萬8540元台幣)。今案情大逆轉,韓國大法院以「無法認定成賢娥的行為屬於法定性交易」,改判她無罪。

 
成賢娥在2010年2月至3月間與A男發生3次性關係,並從A男身上獲取5000萬韓圜(約146萬元台幣),雖然成賢娥在審判中坦承收了A男的錢,但否認是因援交所獲得。當時1、2審法官不接受她的說詞,判定她違反性交易處罰法。
 

不過,大法院法官認為,當時成賢娥和前夫離婚,曾向友人詢問:「如果把A男當作結婚對象怎麼樣?」認為成賢娥的行為可視為想與A男認真交往,強調「性買賣的定義是指以不特定對象所發生的行為」,無法斷定她是為了錢和A男生發生性關係,改判無罪。(洪彩婷/綜合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the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