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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13: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廣播、電視主持人黎明柔的祖父黎玉璽,是海軍一級上將,曾任海軍總司令、參謀總長,黎明柔日前打行政訴訟官司控告國防部,主張自己有權代表黎家領取祖父的撫卹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黎明柔敗訴。仍可上訴。

  • 黎明柔爭領祖父撫卹金敗訴。(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黎明柔爭領祖父撫卹金敗訴。(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黎明柔主張,祖父黎玉璽2003年2月19日病逝,國防部當時核定給黎家撫卹金12年,受益人為祖母、和當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的父親黎昌意,一開始由父親代表領受撫卹金。

她表示,父親2004年過世,改由祖母領受,而祖母2010年過世後,國防部認為黎家已喪失撫卹領受權,停發撫卹,但依據《軍人撫卹條例》,剩下的4年撫卹金應該由她依照繼承順位領受。至於國防部發給黎家的撫卹金每年有多少,黎明柔在訴訟中並未提及。

她為此事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駁回指出,《軍人撫卹條例》規定,領受撫卹金之遺族,第一順位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位是祖父母、孫子女、寡媳及鰥婿,第三順位為兄弟姊妹。

因黎明柔的祖母、父親屬第一順位,黎明柔是第二順位,而黎玉璽過世時,核定由第一順位遺族領受撫卹金,當第一順位遺族都不存在,黎家領受撫恤金的權利就喪失;若一開始核定時,黎家沒有第一順位遺族,就會核定由第二順位(即黎明柔)領受。

黎明柔不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判她敗訴,至中午為止,仍未提供書面判決理由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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