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北市單身貴婦謝曉華去年報案稱停放路旁的賓士車遭槍擊,還受訪直指:「肯定與債務有關!」而槍手賈孝瑜落網後,原本供稱「乾爹」陳永濬被謝女嗆聲,他伺機為陳出氣,事後改口驚爆謝女為向男子戴守忠討債而自導自演槍擊案。謝、陳出庭作證皆稱賈所言不實,但高院認為謝女不追究賈男的刑責,反出錢找律師為他辯護,顯有違常情,因此採信槍手翻供所述,今判賈男恐嚇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謝女(40多歲)去年(2017年)4月5日晚間10時許報案指稱,她從北市萬華區住家開車到附近速食店吃飯,把賓士車停在路邊,被人朝駕駛座車門開一槍打穿,謝女更立刻通知媒體到場,宣稱當時向餐飲界名人戴守忠催討一筆8000萬元債務,雙方發生不愉快,暗指戴男與槍擊事件有關。

檢警於同月26日,循線查獲不斷變裝與更換交通工具藏身台中的涉案槍手賈孝瑜(20多歲),並在他位於新北市的租屋處扣得作案用槍彈。賈男起初供稱「朋友」陳偉(即陳永濬)幫謝女向戴男討債,謝女卻當街對陳嗆聲,他覺得不爽,所以對謝女座車開槍幫陳出氣。

此時謝女不僅出錢透過陳男幫賈男聘請律師,更在賈男到案隔天,遞狀向檢方表示:「我跟賈姓嫌犯間並無任何嫌隙,僅能猜測恐係賈姓嫌犯誤會或誤認所致,我內心僅對事發原因充滿疑惑,『並未感到恐懼』,我正式表明不追究賈姓嫌犯所為。」等語。

檢方仍起訴賈男涉犯《槍砲條例》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一審指賈男非法持有改造槍彈,罪證明確,賈也坦承,這部分依《槍砲條例》判刑3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

但賈男在審理時對開槍動機全盤翻供,爆料謝女找他和陳男自導自演,「想藉由開槍製造社會輿論、逼戴守忠出來解決事情(債務)」。賈說,陳不但提供本案槍彈給他,還允諾事成之後給他50萬元安家費,最後卻黃牛。

日前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與時任寒舍董事長賴英里同遊日本傳曖昧,緋聞風波遲遲不息之際,謝女被媒體踢爆,2012年瞞著丈夫與李男過從甚密,之後也因此離婚,戴男日前更現身受訪,宣稱當年就是他介紹急需經商資金的謝女與李男認識,他和謝女的前夫是好友,對此非常過意不去。

謝女與陳男本案出庭否認賈男所言,堅稱絕沒套招共謀槍擊案。不過一審訊問最初受聘為賈男辯護的律師,查出賈在案發前其實陳的身邊小弟,賈還暱稱陳「乾爹」,律師因察覺案情怪異而解除委任避嫌。

此外,調查槍擊案的資深刑警出庭作證,表示到場警員以為車門上的洞「是螺絲起子插的」,但謝女不僅能明確指稱是被「手槍射擊」,且報案後立刻通知記者來採訪,反應有違常情。

一審綜合各項疑點,雖沒明講這起槍擊案是否由謝女、陳男找賈男自導自演,但認定謝女既自承沒因賈男對她的座車開槍而心生畏懼,也不追究賈男的毀損刑責,甚至被害人為被告出錢請律師,完全不符合恐嚇危害安全罪的處罰要件,據此將賈男此部分犯行判處無罪。

檢方對賈男在一審的翻供內容十分吃驚,被媒體求證時,曾表明若賈男的翻供經法院認定屬實,將分案偵辦謝女有無涉犯誣告罪嫌,不過檢方仍對一審對賈男的無罪判決提起上訴。

賈男出庭依舊供稱受謝女、陳男之託開槍。高院審理維持一審見解,指陳男對於為何居間安排謝女出錢為賈男找律師一事,說詞多處避重就輕,據此仍將賈被控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無罪確定,至於《槍砲條例》仍判刑3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24/1397548/

謝曉華傳曾與龍巖李世聰交往。翻攝臉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theD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