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3

【丁牧群╱台北報導】曾幫鄭捷、華山分屍案主嫌陳伯謙辯護的知名人權律師黃致豪,被一名單身靚女指控,多次透過通訊軟體跟她約砲,靚女說自己生理期不適,黃竟用「內射精液可舒緩女性生理不適」等論調企圖說服她,後來靚女向黃諮詢法律問題,黃回稱:「寧可妳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靚女還出示雙方對話截圖佐證,但黃堅稱絕沒約砲,還稱:「一看就知是惡意妨害名譽。」

律師黃致豪昨面對記者查證時否認約砲。周永受攝
律師黃致豪昨面對記者查證時否認約砲。周永受攝

被指控約砲的黃致豪,2014年被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當鄭捷的律師後,迅速竄紅,隨後國內幾件重大刑案的被告,均找他辯護,黃因此有「惡魔代言人」稱號。

 

 

外型亮麗的W女(圖)指控名律師黃致豪,常透過LINE約砲。胡瑞麒攝
外型亮麗的W女(圖)指控名律師黃致豪,常透過LINE約砲。胡瑞麒攝

黃致豪曾與W女玩自拍,W女衣物經變色處理。W女提供
黃致豪曾與W女玩自拍,W女衣物經變色處理。W女提供

黃致豪開完庭空檔傳自拍照給W女。W女提供
黃致豪開完庭空檔傳自拍照給W女。W女提供

「有名份就沒那麼好玩了」

《蘋果》接獲投訴,循線找到這名單身靚女(代號W女),現年約30歲,身形高瘦、外貌出眾,她秀出雙方對話紀錄指稱,黃自2013年間加她臉書好友後就常留言約砲,2人從2017年6月開始密集聯絡,黃常傳訊分享性愛經驗,黃曾稱:「我之前有一個一起玩的朋友,玩到最後,對方說想穩定交往,我拒絕了……一旦有了名份,就沒那麼好玩了」。
W女用「魔王」2字形容黃,黃反問:「確定不想試試看?」W女回:「不想挑戰魔王」,黃再回:「真可惜,本想請你帶路去明湖路1001號。」W女Google才知黃指的是新竹市湖山汽車旅館,「後來我跟閨蜜分享此事,閨蜜從此用『約砲黃』形容黃。」
W女說,當時自己剛好遇到法律問題,但她向黃諮詢時黃竟回她:「寧可妳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甚至稱:「要不要試試看,一邊當我的當事人,一邊和我玩?」
W女說,後來她沒委任黃打官司,但時隔1年黃又積極約她,「我發現他支持廢死,覺得他有點想法,漸漸(對他)心動」,2018年9月,雙方相約北市高院門口碰面,W女表示,黃原提議去摩鐵,她沒同意,2人改去西門町的U2,「在小包廂裡他有碰我的腰,有抱我」。
W女稱,後來黃殷勤約她:「去新竹的旅館如何?」、「等下要開聲押庭、下午應可找出時間」,W女提到自己生理期遲到、身體不適,黃竟稱:「只要做愛完內射,通常就會較快來」,還強調「精液內化學成分與荷爾蒙會讓子宮內壁收縮,又是肯定安全期……下次可試試看,幫妳解除不舒服感。」

黃否認約砲推稱遇怪人

W女稱,因為不喜歡被約砲的感覺,雙方雖陸續見過幾次面,但她覺得黃沒把她當成認真交往的對象,去年11月與黃正式斷絕聯繫。
《蘋果》查證,與W女聯繫的LINE ID和黃創立的致策國際法律事務所英文名稱相同;此外雙方用通訊軟體telegram聯繫,該帳號顯示的手機號碼也與黃手機相符。
但記者昨早到黃致豪的事務所守候,黃邊攔車邊搖手稱:「真的沒有,沒有這種事情,我的工作常會遇到很多奇奇怪怪的人。」晚間黃回訊稱投訴內容非事實,此事與公益無關,一看就知是惡意妨害名譽,「有心人假造種種表面證據,並非難事」,黃並要求記者提供對方姓名資料,以便他蒐證、起訴妨害名譽罪。
曾任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的律師黃靖閔表示,民眾向律師諮詢卻遭約砲,律師行為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至於是否構成停業、除名等懲戒,要視各公會開會決定。台北律師公會表示,沒看到投訴內容不便表示意見。
針對黃的否認,W女稱:「黃律師連證據都不看劈頭就否認,若非心虛就是對象太多,搞不清楚約過誰吧。」

黃致豪與W女往來始末

★2013:黃致豪透過共同好友加W女當臉書好友,且不時發訊息搭訕
★2014:黃致豪擔任北捷殺人魔鄭捷的律師,從此聲名大噪
★2017:W女向黃諮詢法律問題,並交換LINE及電話
★2017/6:黃用LINE與W女傳訊聊天,並分享自己的愛情觀、性愛觀
★2017/7:W女再跟黃諮詢法律問題,黃回稱:「寧可妳是來約砲,也比委任好」
★2018/9:黃和W女首次見面,到北市西門町U2 MTV看電影,黃摟抱W女
★2018/10:黃密集約W女去摩鐵、MTV及高雄過夜,W女用生理期當藉口拒絕,黃竟稱內射可減緩生理痛
★2018/10:黃、W女見面,開心玩自拍合照
★2018/11:W女與黃斷絕聯繫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黃致豪與W女在LINE大談性愛觀。W女提供
黃致豪與W女在LINE大談性愛觀。W女提供

律師黃致豪小檔案

★年齡:46歲
★婚姻:已婚,育有2子女
★學歷:
.台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美國紐約大學(NYU)心理╱政治雙學位(BA)優等榮譽生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憲政改革委員會委員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廢死聯盟執行委員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
★辯護案件:
.弒母孽女蔡京京的律師
.北捷殺人魔鄭捷的律師
.士林國小校園隨機割喉殺女童案被告龔重安的律師
.女童小燈泡命案被告王景玉的律師
.華山分屍案主嫌陳伯謙的律師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103/38222538/

律師黃致豪因替多名殺人犯辯護並主張廢死,外界褒貶參半,有人稱黃是「魔鬼代言人」,也有人讚他「人權律師」。2016年總統府舉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黃擔任籌備委員,日前司法院辦司法影展也邀黃與院長許宗力同台揭幕,對執業僅7年的律師而言,黃致豪竄紅速度及高度,實屬罕見。

具心理學專業國內少見

黃致豪擁有美國紐約大學心理與政治雙學士、東吳大學法律碩士學歷,是國內極少數具有心理學專業的律師,目前他仍在攻讀台大心理學博士班,這些學歷讓黃在法庭上為殺人犯爭取免死、爭執心理鑑定時,都有相當影響力。
近年來陸續有9名殺人犯委任黃辯護,除了鄭捷,絞殺前女友母女的黃麟凱、殘殺女童小燈泡的王景玉、割喉殺死女童的龔重安等人,也都找黃辯護。
「怪物惡魔與人類百姓間的通譯」,黃致豪曾對媒體這樣形容自己,對於眾人皆曰可殺的殘暴兇手,黃認為只要願傾聽對方在想什麼,可能就多一半機會免除一場悲劇。
黃在法庭上辯護時善用感性文字,例如為鄭捷辯護時,他說鄭捷是「被社會隔離的靈魂」;坐在王景玉身旁,黃也對著法官說:「為什麼社會習慣對弱勢者如此苛刻?」
黃曾在臉書po文聲稱:「給我一個不受監控的小房間,我可以讓任何人講出我想聽的任何話,從而捍衛正義,保障社會安全」,如今卻爆出黃對靚女約砲,還帶她到不受監控的小房間、MTV包廂獨處的負面事件,對比他在司法界的光環,反差極大。
記者丁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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