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8大行業 吹起娘娘風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小娘娘」控告「新娘娘」違反商標法,顯示8大行業改吹「娘娘」系列流行風,與先前的「一代」風,有異曲同工之妙。業者說,「娘娘」有尊崇、高貴之意,美容師也拜「娘娘」,自然會以「娘娘」命名。

在全台有4、50家連鎖店的「小娘娘美容」,以美容、按摩、護膚為服務項目,亦列為8大行業之一。此次控告違反商標法的同業「新娘娘美容坊」,同為美容、按摩加護膚,也開了4家連鎖店。

業者有志一同取名「娘娘」,讓「娘娘」成為新一代的流行店名,與早些年酒店等特種行業,喜歡「一代」的店名一樣。

「新娘娘」業者黃定國強調,「娘娘」2字的涵義很好,古人尊稱神明、后妃為「娘娘」,代表的是高貴、尊敬之意,況且美容師都是女性,英雄所見略同,便有了「娘娘」的店名,而「新娘娘」有取新娘喜氣、吉祥之意。

「娘」字系列蔚為流行,「新娘娘」業者黃定國透露,被控告的還有一家「小紅娘護膚店」,同樣有「娘」字,可見這幾年同業都認為「娘」字會大發利市。

商標戰 小娘娘告新娘娘

在全台有很多連鎖店的小娘娘美容按摩店,招牌上有其註冊的商標,是手拈花朵的圖案。(記者陳鳳麗攝)
被控告的新娘娘,大門上的商標是雙葉單花的圖案。(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阮怡瑜、林國賢/綜合報導〕台灣近年掀起一片美容按摩風,且市場競爭激烈,在中部地區頗負盛名的兩家「娘娘系列」美容健康連鎖店,為了商標圖案,不惜對簿公堂。

南投檢方不起訴

全台擁有4、50家連鎖店的「小娘娘美容健康事業」,日前向南投地檢署控告有4家連鎖店的「新娘娘美容健康事業」違反商標法;南投檢方調查認為,兩家的商標外觀圖形、招牌顏色等,都不會使消費者混淆,作出不起訴處分。

「小娘娘」業者李坤政指稱,「小娘娘」是經中央標準局(現改為智慧財產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圖案,專用期間從85年11月到105年9月,可用於美顏、按摩、護膚、美容等項目;而「新娘娘美容坊」,未經其授權或同意,字樣及圖案已侵害「小娘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新娘娘」的字樣、圖案於今年9月16日獲智財局核准註冊商標,屬合法使用商標,雖然兩家都有「娘娘」字樣,但文字部分與消費者的觀念、印象及讀音,並不相同。

至於花朵圖案部分,「小娘娘」是手拈花朵圖形,「新娘娘」則是雙葉單花圖形,外觀並不相同,整體觀察,兩者商標非屬近似商標;兩店招牌底色也不一樣,「小娘娘」是粉紅色,「新娘娘」則是粉紅與深紫相間之網格圖。以一般具有普通知識經驗的消費者,並不會誤認。

獲不起訴處分的「新娘娘」業者黃定國表示,「小娘娘」提告根本就是大鯨魚要吃掉小蝦米,對「新娘娘」很不公平,如今獲不起訴,很開心司法還給「新娘娘」公道。

「小娘娘」對外主要連絡地址的彰化縣大村分店人員表示,該店只是分店,負責人李坤政不在該店裡,無法代為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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