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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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黨原意是利用假的黃金,或是以鍍金的方式,引誘被害人上當的騙徒群;後來衍伸為台灣騙徒用來詐騙的其中一項代名詞

台灣變色龍》、《民視異言堂》、《反騙特勤組》、《社會追緝令》等電視節目皆曾提及詐騙問題,並有特別提醒觀眾防範詐騙。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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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街頭騙案

[编辑]台灣金光黨/跌錢黨

金光黨的由來,是起初騙徒拿一包假的金飾置放在路上,拾獲者必定心動,此時騙徒就出來告知「見者有份」,要求拾獲者以「拆帳」方式,將所得「五五分帳」(意思為騙徒與拾獲者可獲得各一半的黃金),但是黃金不像一樣,可以以兌換的方式取得,或是沒有溶設備可以溶解黃金,因此,騙徒就建議請拾獲者回家拿錢給騙徒,反正黃金非常值錢,拾獲者似乎也沒有想這麼多,就一定會回去拿,交給騙徒。拾獲人拿著黃金去銀樓或當舖時,都說這些都不是真實的黃金,拾獲者才驚覺上當受騙。

[编辑]有錢的瘋子

另外一種詐騙手法,叫做「有錢的瘋子」或「有錢的傻子」。手法是:一人裝瘋賣傻,另外一個人則告知這個傻子(或瘋子、智障)手上的袋子裝有大把大把的鈔票。只要見有被害者拿著巨額現金,願意與這名瘋子「同車」,瘋子就會提議玩「交換遊戲」。雖然說被害者拿到瘋子手上「更多的鈔票」,但他(她)的錢實際上就被金光黨交換;換來的,可能是一疊不值錢的白茶葉報紙等體積較大,但有重量的不值錢物品,空歡喜一場。

[编辑]台灣有組織詐騙

現在詐騙手法,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騙徒不可能千遍一律的方式,用假的黃金或是進行「金錢交換遊戲」,從約1997年代的「刮刮樂詐騙」,到現在以Skype的「假援交、真詐財」的方式,可說是層出不窮。儘管騙徒不是使用「黃金詐騙法」,但現在在台灣,也有許多人稱呼詐騙集團為「金光黨

[编辑]報紙增員詐騙

其操作方式為:假藉公司行號有應聘人員需求(一般為助理職、時段短、薪資高),待其面試時通過一定手法獲得受害者財務狀況,一般易受害者為菜籃族、退伍軍士官、剛退伍的社會新鮮人等,當通知率取後會以受訓模式上課,再不斷告知上班不如投資的動作,最後讓受害者出資投資該公司產品或服務,較常用此手法的公司有:地下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納骨塔、直銷、保險業或為婚喪喜慶包辦公司,其多半會有現任或卸任名人或立委合照相放置於辦公室或出具香港或澳門某集團之合作書,以騙取受害者信任,待受害者買下該產品後,再使用行業方式將其投資金額造成巨額虧損,此類公司多會經營一段時間後無預警停業,並找尋其他地點借屍還魂,再行詐騙。

[编辑]刮刮樂詐騙

早期刮刮樂詐騙,是一種將刮刮樂夾帶報紙或飲料等物品的詐騙手法,不知情的受害者將刮刮樂的薄膜刮除後,可赫然發覺得了二獎或三獎等大獎,小獎的機率可說是「0」,由於騙徒知道最大獎是很難讓受害者上當,所以就取個二獎或三獎,好降低受害者的警戒心。由於政府長期的宣導,以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在2004年4月26日偵破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優力國際行銷公司」收購及販賣個人資料給詐騙集團,因此現在已看不到此類詐騙。

當受害者照著指示,撥打刮刮卡上敘述的電話,電話那一端,就會表示恭喜受害者中獎,接著就請受害者到自動櫃員機轉帳,表示依照中華民國法律的規定,繳交15%的金,受害者不疑有他,就一定會轉帳,由於自動櫃員機只有「轉出」的功能,並沒有「轉入」的功能,所以受害者往往都會損失大筆大筆的積蓄,而這些由騙徒設立的「公司」,也在一夕之間人去樓空。當然,這些「公司」的名稱與地址,以及信封上所用的寄件人名稱與地址,都是假的,或是冒用他人或合法公司行號名義寄出的。

[编辑]電話騙案

[编辑]退稅詐騙

台灣的每年五月,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開徵,部分人可以領到退稅,騙徒就是看上這一點,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有退稅可領,不然這筆退稅就會打入國庫,永遠也領不到,納稅義務人知道這種情況,就一定會照著騙徒的指示,到自動櫃員機操作,當然,畢生積蓄就因這樣的轉帳,而「一去不回」了。目前此類詐騙依然存在,不過詐騙的手法卻是愈來愈高明。

也因此,台灣國稅局強調,退稅絕對不會在自動櫃員機操作。

[编辑]假綁票、真詐騙

騙徒佯稱受害者的兒女在歹徒的手上,按照指示要匯款給騙徒,不知情的人在沒有詢問或確認的情況下,就這樣透過自動櫃員機的轉帳功能,將所得積蓄「奉送」給詐騙集團了,實際上,兒女有可能在某個地方安好,卻讓父母親損失荷包。

[编辑]假受傷、真詐騙

騙徒佯稱受害者的親戚被毆打,或是因車禍必須要付錢,此時騙徒就會對受害方「哭訴」,需要一筆龐大的資金或賠償費,在這種沒有加以確認的情況下,受害方就自然透過轉帳,損失金

[编辑]裝熟詐騙法

此方法又稱作「猜猜我是誰」,主要是詐騙集團方用亂槍打鳥的方式,撥打給受害者,通常是響個幾次後,就直接掛斷,讓受害方的行動電話留下未接來電,受害方撥打後,騙徒會以一個女孩子的身份,與受害方「裝熟」,然後說一個「菜市場名」,告知因為發生車禍,或是酒店工作,需要一大筆錢,請受害方即刻匯錢給詐騙集團,受害方不會存疑,就會匯給詐騙集團,因此,詐騙集團就得逞,受害方也無法取回此筆錢。

同〈假援交 真詐騙〉方式,如果受害方拒絕付款,對方的口氣會立刻變差,因為這就是詐騙集團的共同手法。

[编辑]公文詐騙法

騙徒佯稱是檢察官,會告知受害者,受害者因涉入一起詐騙案或洗錢案,要求受害者到庭。但受害者會有不信,或者是沒有收到公文為由,拒絕出庭,騙徒就會假造一份公文,並請受害者去便利商店收取傳真。由於被害者不知法律或者是基於害怕的心理,受害者就會接著按照騙徒的指示,存入「安全戶頭」內,實際上,這是騙徒設好的陷阱,目的是為了讓被害者將錢「奉獻」給騙徒。

也因此,台灣的法治機關一再強調,出庭公文是絕對不會以電話或傳真通知,而是以雙掛號寄送的。

[编辑]網路騙案

[编辑]假援交、真詐騙

Skype[1][2] 或MSN Messager的興起,可說是興起了一股聊天熱潮。詐騙集團看上了此點,就以假冒女生的身分,向不知情的受害者聊天。騙方首先會以問候的方式問候被害者,並詢問被害者住在什麼地方,無論被害者怎樣回答,詐騙集團總是會說他也住在被害者附近,或是離被害者隔一個鄉、鎮、村、市、區的地方等。當然,騙徒是看被害者的地方而決定是否繼續行騙,太偏遠的地方,騙徒就有可能不繼續行騙。

舉例說明(假設A為被害者、B為詐騙集團)

  1. A若說住在臺北市,B也會說她(他)住在臺北市(範圍雖然很大,只要地方方便,騙徒會更好利用);
  2. A若說住在三重市,B有可能說她(他)住在天台等地方(挑選一個知名場所拉近關係);
  3. A若說住在信義區,B可能說她(他)住在大安區(挑選一個離受害者較近的地方,實際上騙徒不會在該地);
  4. A若說住在臺東市,B就可能不繼續詐騙(因為地方偏遠,自動櫃員機的服務不是很普及,詐騙集團就會放棄)。

問清楚地點後,假扮女生的騙徒,就告知女方有「援助交際」服務,通常是定價二小時新臺幣3,000到4,000元整不等,視時機決定。如果被害者不要,詐騙終止,如果被害者願意,則騙徒則繼續詐騙。

若被害者願意,則騙徒就會進一步詢問被害者的電話號碼,若被害者詢問騙徒,騙徒絕對不會告知,想盡辦法也不會告訴受害方。若受害方想詢問女方的長相,騙徒還有可能會從一些網站部落格上,找一個不知情的美麗女子,告訴受害方這就是騙徒的長相。

騙徒就指引被害者前往一個地點,例如靠近某某路的便利商店,要求被害者等候,被害者等候的同時,電話會響起,通話方會說他是援交女的關係人(例如保鑣、姊姊等),為了怕警察會「釣魚」(就是放長線、釣大魚的意思)抓援交女郎,要求被害人進一步按照騙徒的要求,到自動櫃員機「檢視」受害者是否為軍警身分;由於自動櫃員機沒有具備檢查軍警身分的功能,受害者有可能在此步驟損失金錢。

甚至,騙徒還告知受害者不要有金錢交易的痕跡,就要求被害者至便利商店購買行動電話儲值卡(SKYPE、中華電信、遠傳…等點數卡,不接受線上遊戲點數卡),並將行動電話儲值卡上的銀色薄膜刮除,將其上面的數字報給騙徒。實際上,這個步驟是讓受害方「贈送」行動電話儲值點數給騙徒,當騙徒得知行動電話儲值點數後,就會即刻儲值,絕對不會將該點數歸還給被害者。

倘若受害方拒絕付款,或以「不合作」的方式進行,騙徒還可能會假裝是黑道大哥,說受害方很不應該,竟然「放了援交鴿子」(就是赴約不到的意思),要求對方轉帳付款,賠錢了事,否則就出動更多的黑道份子對受害方不利;如果受害者不小心將自己的姓名、地址告訴了詐騙集團,詐騙集團還會以這方面的資料,告訴受害者的家人。所以,基於受害人害怕的心理,都會因詐騙集團的恐嚇轉了帳,賠錢了事,就這樣便宜了詐騙集團。之後,受害方就再也聯絡不到這個女生,也因此,詐騙集團得到了這類受害方的金錢或物品,接著繼續行騙。

除Skype軟體或MSN援交訊 息外,亦不少是透過其他種類的網路交友散佈訊息,例如奇摩交友,或其他聊天室介面。

[编辑]購書詐騙法

詐騙集團入侵線上書局資料庫,或者入侵購書者的電腦,取得購書者的交易資料,然後竄改顯示來電,假裝是書局,因作業員「作業疏失」,例如便利商店店員不小心用條碼閱讀機(barcode scanner)掃到「分期條碼」,除了購書者之第一筆款項外,接著,購書者就會於每個月被扣除款項。購書者基於害怕心理,會詢問「假書局人員」怎樣做。「假書局人員」會請購書者取出提款卡,但非於此刻進行轉帳,而是請購書者將提款卡之背面所列之銀行服務電話告知騙徒。

接著,騙徒就會竄改來電,該來電會與購書者所報之電話相同,甚至免付費電話也可以偽造。而騙徒會告知購書者欲解除分期付款,就須按照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此時,購書者就會在騙徒的指示下損失金錢。

[编辑]延伸

網路拍賣交易也以類似的方式進行詐騙,騙徒亦謊稱會計作業疏失,會導致得標者每月扣款,其餘步驟大同小異。

[编辑]冒充朋友詐騙

詐騙者先利用釣魚信件或是網頁夾帶惡意程式碼,誘使不特定的使用者點選,進而入侵至使用者的電腦,伺機紀錄下即時通訊軟體(如MSN、Yahoo即時通)的登入密碼,爾後透過其他電腦登入該使用者帳戶並修改登入密碼,利用社交工程方式冒充該使用者身份向其朋友要求代購遊戲點數卡等等可線上儲值之卡片,並要求對方將卡片刮開後的儲值密碼透過通訊軟體告知詐騙者,待詐騙者取得此密碼後即將點數儲值至人頭帳戶再以洗錢或轉賣方式變現。 此方法由於原使用者無法登入警告朋友,且詐騙者無須現身取贓,加上通訊軟體追查困難,因此初期有不少使用者受騙。

[编辑]共同處

無論是哪些方法,要受害者付錢,是騙徒的最終目的。

[编辑]轉帳

姑且不論金光黨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法,都是一個「貪」(greedy)字所造成,但以前在沒有自動櫃員機的時代,現在的詐騙手法與以前的詐騙手法大不同;但現在的詐騙都有共同處,就是讓受害方至自動櫃員機轉帳。

詐騙集團透過自動櫃員機,最主要的就是讓受害方轉帳,使得受害方損失積蓄。一般而言,通常會以下列的方法說服受害方轉帳:

  1. 告知受害者騙徒的銀行帳號,以及「轉帳密碼」,實際上這種轉帳密碼,卻是金額,騙徒通常會在詐騙前,要求受害方先查詢餘額,假設受害方有NT$12,346元,則騙徒就會告知「轉帳密碼」是「12345」,實際上是將受害方的帳號內,轉出NT$12,345元整的金額。當然,騙徒所提供的銀行帳號,多半是與受害方一樣的銀行體系。
  2. 就算不透過自動櫃員機,也可以透過銀行的「跨行轉帳」申請,騙徒就可以避免受害方不願至自動櫃員機操作,也可以要求沒有金融卡的受害者付款。由於目前金融卡有每日轉帳最高限額新台幣三萬元的功能,因此這類方法也時常遭詐騙集團濫用。

騙徒還會假冒一些不知情的人之身分證,到一些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目的就是要一些受害人的錢匯至該帳戶,這樣,騙徒才能得手,並靈活運用。

與轉帳有關的術語:「車手」就是領錢的人,「戴帽子的」表示警察,「冰箱」、「課本」都是指存款簿(其中,「紅色」指銀行存款簿,「綠色」指郵局存款簿)。這些都是為了逃避警方的追緝,才衍生出來的代碼。

[编辑]電話通訊

如果是騙徒給受害方的電話行動電話絕對不會顯示號碼。早期的簡訊可以設定不顯示來電號碼。現在台灣交通部為了因應預防犯罪,規定所有簡訊都要顯示號碼,這才得以讓簡訊詐騙消失。

通常騙徒都是從中國大陸請一些人撥打電話,騙徒通常都是請操有大陸口音的女子進行詐騙,所以許多人往往一聽就聽得出來。由於騙徒大多是從大陸撥打,加上電話是透過非法基地台、國際電話節費器等設備層層轉接,所以警方很難查到發話方。

有些騙徒會與不肖的第二類電信業者勾結,在這些第二類電信業者的機房端竄改來電號碼,誤導受害人及檢警單位。

[编辑]將存摺交給對方

有時候,詐騙集團也會告知受害者因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功能的錯誤,必須將存摺印章寄送至指定地點,實際上,這是非常危險的動作,因為這樣的舉止,等於是送自己的存摺與印鑑等,交給詐騙集團當人頭戶用。

或者是詐騙集團在報紙上刊登出租存摺,以誘人的金額,讓他人將存摺交出。由於存摺應由自己保管好,存摺也是信用的象徵,所以如果存戶將存摺交給詐騙集團,這是違法的。

[编辑]存款機

詐騙集團也可以誘使被害人使用存款機,有些存款機之接受金額較自動櫃員機高很多,限制又少,因此,存款機也可能會被當作是詐騙集團用之工具。

甚至,詐騙集團還會假裝是銀行行員或是主管級的人,謊稱可以透過監視器,觀看受害者是否有存款動作,否則會依照「法律途徑」,對被害者不利;於存款完畢後,騙徒還會要求受害者將交易明細撕毀。實際上,騙徒不可能看到被害者的樣子,而要求撕毀明細,是因為騙徒要被害者撕毀證據,以能讓自己脫罪。

[编辑]事後補救

由於詐騙事件層出不窮,一次又一次的詐騙,只能讓政府多多宣導。

[编辑]簡訊補救

簡訊一律顯示來電號碼,以遏止詐騙集團的歪風。

[编辑]轉帳補救

金融卡持有者,限定一天只能轉帳新台幣三萬元,但如果受款方是約定帳戶,或者是繳交公共費用(utilities),如電話費、瓦斯費、費等,不受新台幣三萬元的限制。

不過,就算轉帳金額被限定為每日最高新台幣三萬元(NT$30,000.00),騙徒仍然會以一些花言巧語,說服被害人轉帳。例如:由於轉帳手續費為新台幣十七元(NT$17.00),騙徒就會告知受害者要轉帳新台幣二萬九千九百八十二元(NT$29,982.00),受害者就會總計損失新台幣二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NT$29,999.00)整的積蓄。

政府也要求每一間銀行行員也會關心其轉帳者的金錢,表示轉帳的目的為何,收款人是不是轉帳者所認識的人,避免遭受損失。

[编辑]參見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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