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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報訊光線傳媒9月24日公告稱,9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要求被告(光線傳媒及全資子公司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武漢華旗影視製作有限公司經濟損失500萬元,駁回武漢華旗影視製作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光線傳媒認為,此判決在多方面存在極不合理狀況,故此將堅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此非終審判決。

  該案源起於《人在囧途》製片方武漢華旗認為《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識產權,於2013年3月將光線傳媒告上了法庭。對此,光線傳媒2013年3月8日發佈公告稱,已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等資料,公司已製定相關計劃準備積極應訴。

  根據公告,武漢華旗在訴狀中要求認定《人再囧途之泰囧》四大出品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構成侵權,應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賠償武漢華旗經濟損失1億元。

  武漢華旗認為,《人再囧途之泰囧》“故意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暗示、明示兩部片子是有關係的”、“直接、大量地擅自使用《人在囧途》特有的名稱”、“無論從電影名稱、構思、情節、故事、主題還是台詞等N處,兩部電影實質相同或相似”,而該公司擁有《人在囧途》一切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由此認為《人再囧途之泰囧》對其構成侵權。

  目前,北京市高院判決光線傳媒敗訴,須賠償武漢華旗500萬元。《泰囧》票房高達12.6億,是華語電影票房冠軍,至今沒有其他影片超越。憑藉該影片的票房,光線傳媒2013年業績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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