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新秘長違建百坪

佔用七層天井 被拆又蓋 危害公安

2007年05月19日

【徐銘穗、尹維源、李姿慧╱台北報導】出任新內閣行政院秘書長的陳景峻,在上任前遭踢爆其位在北縣三重市的一棟大樓,四年前被認定為違建而拆除後,又違法封起上百坪天井出租使用,嚴重影響百餘名進出民眾安全;台北縣府昨到現場會勘,認定是違建,限期一個月內改善。

檢舉踢爆

陳景峻昨天表示,這已經是五、六年前的事,而且為家族事情,細節他並不清楚,未來將交給家族共同處理,對他來說,「國事比家事重要。」

出租給補習班牟利

不過師範大學傳播研究所所長胡幼偉指出,在國外若發生類似事件,官員立刻辭職下台,既然住家大樓被認定為違建,陳應該依法行政,自行明快處理。
台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長馮兆麟日前接獲檢舉,指控陳景峻位於三重市溪尾、三和路口的大樓佔地違建,昨在縣議員金介壽等人會同下,前往該棟大樓實地勘察。
馮兆麟表示,該棟大樓原呈「凹」字型,卻違法封起凹進去的大樓天井,將長八點八公尺、寬六點五公尺的法定空地當成建地,興建七層樓建築物。
金介壽指出,四年前,陳景峻三兄弟在大樓天井搭蓋鋼筋水泥,連接兩棟大樓,就已遭人檢舉違建,陳家認為鄰居告狀,陳的父兄竟拿鐵棒毆傷鄰居,雖然監視器故障未錄下打人畫面,但陳家仍賠償鄰居四萬五千元。
金介壽說,陳家兩棟大樓間距連接成違建大樓,但拆除隊當時僅敲出一個地板洞就結案,陳家隨後重建,還出租給補習班、律師事務所,嚴重影響進出民眾的安全。

限定一個月內拆除

馮兆麟對此解釋,當時因陳家自行拆除結案,近日接獲檢舉才發現又重蓋違建,縣府將限定一個月內拆除。台北縣長周錫瑋強調:「一切將依法處理!」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施正鋒對於高官特權,痛批拆除隊有便宜行事之嫌,根本是公務員心態,一旦獲知違建戶具有特殊身分後,因擔心投鼠忌器,有時根本沒拆,「任何事情都該依法行政,不能因對方身分而有所顧忌!」

陳家違建示意圖

陳家大樓原呈「凹」字型,卻違法封起凹進去的大樓天井,將長8.8公尺、寬6.5公尺的法定空地當成建地,興建七層樓建築物。

 

陳景峻(圖)位於三重市的住家大樓遭民眾檢舉,將內凹的七層樓天井圍起自用(右圖紅框處)。尹維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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