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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11:5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發生在今年1月間的台南市1歲半女童慘遭虐死案,震驚台灣社會各界,台南地檢署於3月中旬偵結起訴3名成年凶嫌,17歲的薛姓生母(檢方另案起訴);薛姓生母的表姊薛彗昀、表姊夫何耿賢、男性友人李嘉偉3人都被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今天台南地院依共同殺害兒童罪分別判薛慧昀、李嘉偉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何耿賢18年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 遭未成年生母與親友集體凌虐致死的女童身體大片瘀青、傷痕累累,慘不忍睹。(記者王俊忠翻攝)

    遭未成年生母與親友集體凌虐致死的女童身體大片瘀青、傷痕累累,慘不忍睹。(記者王俊忠翻攝)

  • 薛姓未成年生母帶遭到自己與親友集體凌虐的一歲半女兒就醫。(記者王俊忠攝)

    薛姓未成年生母帶遭到自己與親友集體凌虐的一歲半女兒就醫。(記者王俊忠攝)

  • 女童阿嬤出庭聽判後說,法官判決結果算有還孫女一個公道,但孫女終究回不來了。(記者王俊忠攝)

    女童阿嬤出庭聽判後說,法官判決結果算有還孫女一個公道,但孫女終究回不來了。(記者王俊忠攝)

合議庭表示,因薛女虛構嬰靈情事、煽惑其他人共同虐殺女童,犯行最重,考量其有精神疾病的奇特信念、魔奇思考,判無期徒刑;李嘉偉是主要暴打者,但陷入薛女假冒李姓女友的愛情漩渦,又損失300多萬元的矛盾心態,也判無期徒刑;何耿賢參與虐殺程度較低,因此判18年徒刑。

今天宣判庭,3名被告與女童的李姓阿嬤都到庭聽判,女童阿嬤說,合議庭這麼判算很重了,有還給孫女一個公道,但孩子終究是回不來了,因為擔心兒子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就沒讓兒子來聽判。

此案發生後,未成年的薛姓生母移送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法官認為薛母涉嫌重大、所犯是殺人重罪,移由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目前還在審理中。其他薛彗昀、何耿賢與李嘉偉3人,檢方全依故意對兒童傷害、凌虐身心、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判處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女童生母的友人李嘉偉(27歲)、女童生母的表姊薛彗昀(20歲)、表姊夫何耿賢(26歲)等3人與女童及其生母一起住在台南市北區,女童年齡未滿一歲半,需求和情緒幾乎不能以言語表達,僅靠哭鬧的本能反應出來,可能因此導致被告3人與女童生母逐漸失去耐性。

自2018年11月起,他們從起初徒手打屁股、大腿的制止哭鬧方式,變成4人輪流掌臉、重擊身體的懲罰、凌虐,甚至出重手拎頭摔打,之後變成4人輪流使用各種器物毆打、凌虐,也為阻止女童夜間入睡,停止夜間餵食等方式凌虐女童,從未因女童哭鬧、體傷,將女童送醫診治。

2019年1月15日凌晨2、3時許,4人不顧女童已經24小時未睡,全身受傷出血瘀青、反應微弱,仍不將生命瀕危、反應微弱的女童送醫急救,依然毆打女童阻止入睡直到凌晨5、6時。當天下午,4人發現女童體溫下降、眼睛翻吊且生命跡象微弱,4人唯恐送醫案發、皆堅持不送醫救治,導致女童在同日晚間7時許死亡。

女童生母的友人李嘉偉、表姊薛彗昀、表姊夫何耿賢等3名被告坦承共同傷害女童,但否認有殺人故意,經檢察官依3人與女童生母供述及證詞、女童病歷、解剖鑑定報告及其他卷附事證,確認女童因遭受凌虐,身體嚴重受傷,造成大面積新舊傷痕與瘀血、腦部出血。3名被告與女童生母對於凌虐女童可能致死,顯然不違反其本意,殺人故意明甚。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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