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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7日19:45 
 

(更新:新增影片)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謝芳紋(40歲),去年11月選前發現有人在FB留言,影射她行為不檢,甚至以不雅言詞辱罵,選前對5名留言附和並批判的網友,提出誹謗和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其中1名被告是8歲康姓男童,因留言「他會有報應的」也挨告,家屬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謝「連8歲小孩都不放過?」謝質疑大人冒用男童身份PO文,堅持不撤告。

康姓男童同樣出身政治世家,祖父康進筆連任照南里長10連霸,男童和姊姊一起挨告,男童在爸爸帶領下召開記者會,質疑因謝家跟男童姑姑有債務糾紛,才會「遷怒」。

康父說:「小朋友只是打這幾個字,議員就提告,很離譜。」強調留言並未點名,希望謝能撤回告訴,避免小男童留下陰影。男童自承留言是自己的意思,請姊姊代筆PO文。

謝芳紋不滿說,男童的姊姊去年11月24日在自己臉書留言,影射說「民X黨的女議員」,唱衰她高票落選要到她服務處放鞭炮,甚到以「破麻」辱罵,友人看到轉傳給她,雖然發言是影射,但上屆全縣只有她一名民進黨籍縣議員,因此選前對康家3人、王和謝等5人提告。

謝強調,男童的大頭貼是一隻狗,事先根本不曉得留言者的年齡,質疑年僅8歲的小孩,他懂得FB上PO文的內容?意思為何?他若不懂,又為何可以附和文中內容來留言?懷疑是小孩的長輩或家長假借小孩名義留言。她並說,康父記者會又及她和家人和他們有債務糾紛,有或沒有,口說無憑,請他們提出證據! (楊永盛/苗栗報導)

發稿:14:13
修改:19:45

康姓男童在父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康父要求議員撤告。翻攝畫面

民進黨縣議員謝芳紋不滿FB留言,對康姓男童等5人提告。楊永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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