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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02:33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五十二歲的田姓攝影師追求紀姓小模不成,寄紀女合成裸照到她老家、恐嚇索財,致紀女遭家人誤會「到台北拍A片」。田也偽造身分證,冒名到大賣場辦會員卡和偷商品,他行竊失風,卻辯患強迫症,反咬賣場設局。審理期間,曾追求嫩女的田卻變性成女人,還改與女子天團S.H.E的成員田馥甄同名,跌破院、檢眼鏡。

田姓「女子」冒名違反戶籍法、竊盜罪分遭士林地院判刑四月,都得易科罰金;恐嚇取財部分本月將宣判。據指出,田的男性粗獷身軀、臉型與之前無異,只是「換了俏麗髮型」,聲音仍沙啞;檢方看到田身分證字號由「1」變「2」時也很震驚,一度懷疑來開庭的「她」不是遭起訴的「他」。

田姓攝影師有多項竊盜前科,前年與廿多歲的的紀姓小模結識,田告訴她「幫妳找了香港外拍的案子」,兩人同赴香港拍攝。田乘機向她告白「當我女朋友」,但紀女認為兩人年齡懸殊,也不來電,拒絕求愛。

去年四月嘉義紀家收到未署名的來信,裡頭附上紀女露下體的裸照,還稱她墮胎兩次,「收了我卡地亞女表和蒂芙尼頸飾當生日禮物」,限期家人歸還廿三萬元。信中恐嚇若未匯款或報案,一千五百張裸照就會寄到狗仔報刊。雙親急得問女兒「妳去台北是發展什麼啊?」紀女連忙澄清「這是合成的啦!」

去年十一月,田冒用戴姓男子身分到美式大賣場辦會員卡,卻在外套、毯子下挾藏硬碟、枇杷膏等商品企圖離店,因形跡可疑被店員攔下。田先是辯自己有偷竊癖、強迫症,後又改口這些商品是向「網友」買來的,只是剛好帶進來逛街;田還埋怨遭賣場三名男員工團團包圍,「粗暴對待我」,想設局詐財。

法官認為田犯案時思慮正常,還懂得掩飾、杜撰故事,顯然沒受病症困擾。至於田在審理期間動變性手術,檢方表示不會改變犯案事實,但也疑惑「怎麼與女明星撞名?」田女上訴戶籍法案,她問法官「我上訴會不會影響恐嚇案的判決刑度?」法官承諾「不會」,庭後隨即戴上帽子、口罩快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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