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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13:33聯合報 記者林怡秀╱即時報導

資深藝人鄭惠中因掌摑文化部長鄭麗君一戰成名,身家也遭起底,陪同她開道歉記者會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表示她生活拮据,只是個月領6千的低收入戶,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鄭惠中住家位於捷運站附近,該地區房價動輒6、7千萬起跳,而且還有大樓管理員,生活似乎沒外界想的不如意。

對此,鄭惠中手機關機,應曉薇先是表示該住處是她租屋,她7年前開始排國宅,最近終於輪到她,打算要搬家,後來應曉薇又改口,表示跟鄭惠中確認後,該住處只是她跟別人借住,她則以幫忙接電話當做補貼,對方要她排到國宅就搬家,再次強調她只是低收入戶,盼外界別做過多聯想。

2019-01-22 18:30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鄭惠中(鄭心儀)(右)曾擔任過義警職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鄭惠中(鄭心儀)(右)曾擔任過義警職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文化部長鄭麗君今(22日)中午出席關懷演藝人員春節餐會,卻遭到資深藝人鄭惠中呼巴掌,疑似是因為鄭麗君同意去蔣化,惹怒鄭惠中,才會動手打人。這起突如其來的插曲,也讓人好奇鄭惠中是何許人也?

 

 

鄭惠中(鄭心儀)是6、70年代中視基本歌星。她從金甌高商畢業後,選擇歌唱這條路,在踏進歌壇的同時,自願加入義警行列,白天在義警隊上班,晚上則在飯店駐唱。鄭惠中後來改變形象走性感路線,以「社會寫實」的性感為號召,卻也因此被台北市警局認為形象不佳,解除義警職務。

 

鄭惠中也曾擔任過「封面女郎」雜誌副社長。民國72年,因為刊登另一名女藝人上官明莉在出席活動中不慎走光的不雅照片,「封面女郎」遭到控訴。鄭惠中當時在記者會中也到場說明,表示自己只是負責業務方面,並不熟悉編輯方面事宜。鄭惠中還對上官明莉提出「忠告」,要她改掉不穿內衣的習慣,惹得上官明莉痛哭不已,解釋是因為舞台上服裝關係,自己是疏忽而不是習慣。

 

「封面女郎」也因為刊登許多女藝人的不雅照,遭到新聞局下令查禁,並勒令停刊一年。檢警還到雜誌社進行搜索,鄭惠中當時也在場。檢察官後來還找出很多演員的底片,其中大部份鏡頭過於暴露,嚴重敗壞社會風氣。當時「封面女郎」已遭停刊,社方表示印刷底版已經銷毀,市面上出現的是盜印版,鄭惠中後來還帶著刑警到街上買了兩本盜版的「封面女郎」。

 

而因為「封面女郎」影響社會善良風俗,中視對於鄭惠中擔任副社長極度不滿,希望她有所抉擇,雖然鄭一度很為難,但最後還是離開了雜誌。但拍攝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照片,鄭惠中還被禁上電視表演半年。

 

屋漏偏逢連夜雨,民國73年鄭惠中因為趕場,開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變換車道不當釀成嚴重車禍,造成一名大貨車司機死亡,她也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而這起車禍也導致她下半身行動不便,度過10年輪椅生活,靠努力復健才站起來。

 

鄭心儀曾擔任「封面女郎」雜誌副社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鄭心儀曾擔任「封面女郎」雜誌副社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12794/3608340

〈前豔星闖禍〉呼巴掌大嬸到底幹嘛的? 自封霹靂嬌娃還有前科

 

在資深藝人聯歡會上打了文化部長鄭麗君一巴掌而「驚動萬教」的鄭惠中,60、70年代通過試唱會成為中視簽約藝人,藝名鄭心儀。當時她白天當義警處理行政,晚上在飯店歌廳駐唱,駐點包括得過金曲獎特別貢獻獎的黃鶯鶯、蘇芮駐唱的統一大飯店。但命運大不同,1981年後她出了兩本寫真集,自封「霹靂嬌娃」成為豔星。  

當時她出寫真與保守的社會風氣牴觸,導致她被警局以形象不佳解除警職。後來鄭惠中擔任《封面女郎》雜誌副社長,因雜誌刊登女藝人不雅照,被新聞局下令查禁、停刊,她被禁上電視表演半年。

 

 

 
鄭惠中從歌手轉型為豔星。
鄭惠中從歌手轉型為豔星。

 

 

 
鄭惠中出過兩本寫真集。大嬸開風氣之先。
鄭惠中出過兩本寫真集。大嬸開風氣之先。

 

 

她災星未止,1984年她開車從台北赴台中表演,經過台中豐原段高速公路時,超速20多公里、隨意變換車道,引發一場重大車禍,造成一名陳姓貨車司機當場死亡。她下半身受創,使用輪椅10年後靠拐杖才能行走。她的前科又多了一項過失致死罪,被判刑5個月。 

在當上歌星之前,鄭惠中民國64年當選臺南觀光親善小姐第二名,在人生道路上,也算非常積極。只是當選後,觀光局並無派任她工作,她只好重拾麥克風。

 

 
呼巴掌阿姨鄭惠中的少女時代,當選過觀光小姐唷。
呼巴掌阿姨鄭惠中的少女時代,當選過觀光小姐唷。

 

 

 
義警鄭惠中(左一)。
義警鄭惠中(左一)。

 

 

這些年來一直參加工會的鄭惠中,如何謀生無人知悉,在她一張名片上,洋洋灑灑寫著「大中華文化藝術表演團」、「金馬獎32屆評審委員」、「中華兩岸領袖協會藝文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等頭銜,其中「中華兩岸孫中山特別辦公室研究會常務理事」說明了她的「天天天藍」。 

她新聞不斷,2006年台北市長馬英九頒給她「金龍獎」,曾推薦黑人陳建州等藝人擔任消防大使。2010年她因為一錯就錯了60年的戶籍,她母親從配偶成為同居人,導致她無法繼承父親在中國的房產。她花了9年時間來回兩岸20多趟,仍無法更正。

 

 
鄭惠中也有過輝煌歲月。
鄭惠中也有過輝煌歲月。

 

 

有熱心網友找出1978年7月27日出版的CTV《電視綜合週刊》115期,標題為台前幕後:「女義警加盟中視,鄭心儀如願以償」,內容正是鄭惠中成名前的奮鬥史。 

文章一段可說明她「策劃夠久,動手開打」的「我可以等」個性,文中說鄭惠中通過中視的試唱會但尚未簽約時,耐性十足地上了一年的節目,中視發現她長達一年都沒有上其他電視台通告,實在夠死心塌地,耐性可取,因此決定簽下她成為基本歌星。這段,豈不和她「想打她很久了,這一巴掌算便宜她」的自白相似?(撰文:李筱雯  圖片:翻攝自網路)

 

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45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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