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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即時新聞】台北市的「玉蘭花剝削案」,是否公權力不彰,社會局在議員開記者會後,前往當事人家了解。這對被指控的丁姓夫婦,由姐夫代為出面向媒體澄清,沒虐待小孩,­只因為小舅子跟他們不合,就向警方檢舉賣花的事,2年來都沒起訴,怎知道這次會被當嫌疑犯,讓親戚糾紛鬧上新聞。

 

【民視即時新聞】日前警方查獲一對丁姓夫妻,專門雇用身心障礙人士賣玉蘭花,以便從中苛扣薪水,引發社會關注。上午台北市議員召開記者,找來這幾位身障人士現身說法自己的­遭遇,沒想到他們口徑一致,都說賣玉蘭花很自由,丁媽媽對他們很好。

 

【民視即時新聞】台北市刑大破獲一起剝削勞力販賣玉蘭花案,一對丁姓夫婦,長期控制5名智障,身障人士提供吃住,規定他們每天得賣2百串玉蘭花,未達營業額就得罰錢,因此­這些人常常作白工,有人6年內倒欠10多萬元,而嫌犯夫婦卻吃香喝辣,出入乘坐雙B轎車。

 

血汗玉蘭花 惡夫妻月入30萬開賓士
沒有達到每天規定賣玉蘭花的營業額就要補足,有人因而欠到十多萬元(圖中人物與新聞當事人無關)。(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劉慶侯、邱俊福、陳恩惠、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發生「血汗玉蘭花」事件!

業績不足 年休一天

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的丁姓夫妻,竟利用身心障礙男女上街頭販賣玉蘭花,再以各種理由剝削、壓榨,且侵吞他們的身心障礙扶助費,每月進帳高達30萬元,近日還買高級賓士車代步,反觀被剝削的被害人,有人竟因工作未達丁某規定的「績效」,導致整年只能休假一天,其犯行令人髮指!

到案的丁姓、黃姓夫妻,否認一切不法指控,認為「我們都有在照顧他們食衣住行」,昨面對記者的詢問更說︰「此事與我沒有關係,不用問,也不想講」,但仍被警方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勞基法函送法辦。

5名男女不覺有受害

警方痛心的是,5名身心障礙的男女青年「並不認為自己受到剝削、侵害」,還一再急著表示「要去工作啦!」因為,他們早被家人放棄,他們也認為「有工作是件愉快的事!」目前警方已協請社會局、勞工局介入。

警方表示,丁姓夫妻是自91年至95年起,僱用身心障礙者在街頭、車陣中穿梭販賣玉蘭花,前前後後曾多達10餘人,均收容在丁嫌租賃在福德街的宿舍內,最後只剩下5名「基本咖」,分別是「小玲」(女)、「小如」(女)、「阿興」、「阿雄」、「阿本」等人,他們都是患有智能障礙或精神障礙的青年男女。

每天至少要賣100串

96年間,「小玲」等人認識蹺家的未成年少年「小林仔」,好心帶對方回家並一起在街頭賣花。不過,當「小林仔」98年底被父親找到後,詢問得知仍未滿18歲的兒子,曾被人惡意剝削勞力,林父積極向檢警多次提出檢舉,指控丁姓夫妻涉嫌不法。

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蒐證後發現,這些身心障礙男女都在忠孝東路等市區重要路口賣玉蘭花,丁姓夫妻批得玉蘭花後,交由被害人兜售,每日提供100元充當他們的「零用金」,抵銷當天的三餐和飲料費用,他們每日必須賣出至少100或200串玉蘭花,繳出2000元或4200元的績效,才能休息收工,否則就因「積欠」營業額,須賠給丁姓夫妻「當日補償金」,有人因而領不到薪水,還累計積欠達1、20萬元,甚至因未達績效「每年只能休假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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