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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詐欺大陣仗押返 26人全輕判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1.11.05 02:22 am
 

 

今年六月間刑事局跨國掃蕩詐騙集團,出動專機自印尼等國押解一百多名台籍嫌犯返台,有如台版「空中監獄」。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盧振昇攝影
檢警掃蕩跨國詐騙集團,包機押返在東南亞犯案的上百成員有如「空中監獄」,求處重刑及強制工作;台中地院審結三案26人,結果卻「雷大雨小」,十七人緩刑、八人准易科罰金,僅一人判刑一年。

「台灣已淪為詐騙王國!」承辦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彥良表示,「詐騙成員到東南亞設機房,向大陸等地民眾詐財,嚴重損害台灣國際形象」,唯有法官重判,才能遏阻「詐騙王國之名」,他將提起上訴。

主任檢察官蔡宗熙對法院接連「輕判」也有意見,認為判決僅考慮被告的利益,卻未顧及詐騙對國家、社會的嚴重影響,「更悖離多數民眾對司法的期待」,會讓民眾覺得司法「離民眾愈來愈遠」。

針對檢方的看法,台中地院襄閱庭長林三元表示,法官是依據集團成員犯罪時間的長短、詐騙金額多寡,衡量刑期;因成員犯案時間短,詐得財產不多,或尚未得逞,才會准予易科罰金或緩刑。

今年六月,檢警與大陸公安、柬埔寨、印尼、泰國、馬來西亞治安人員聯手掃蕩詐欺集團,查獲台籍詐欺集團成員四百一十人,陸續押解返台,檢察官共聲押一百六十七人獲准,創國內司法單一案件羈押人數最多紀錄。

檢方先後起訴詐騙集團成員一百餘人,查出成員由於錢財到手容易,不少駕名車、出入酒店花天酒地,請法官從重量刑並宣告強制工作,以遏阻歪風,沒想到判決結果,遠不如社會期待。

台中地院審結吳瑞霖、陳志誠、曾嘉寶等三夥詐騙集團,採一罪一罰,吳瑞霖判刑十個月、陳志誠判刑一年半、曾嘉寶判刑一年;除了曾嘉寶,吳、陳八人得易科罰金,其餘十七人緩刑兩年。

【2011/11/05 聯合報】

跨國詐騙犯輕判 檢方批不敷成本

〔記者楊政郡、邱俊福/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跨國詐騙案,大費周章以專機到東南亞各國載回涉案人,台中地院陸續判決,其中到印尼犯案、以吳瑞霖為首的18人,台中地院判吳某2罪合併10月得易科罰金,其餘17人給予緩刑,只要分別繳交國庫2萬至6萬元,檢方痛批連偵查成本都不夠,無異變相鼓勵犯罪!

台中地檢署與刑事局等今年同步掃蕩我國詐欺集團犯罪輸出,到東南亞6國從事詐騙機房,向中國地區民眾進行電話詐騙,廣徵國內年輕人出國「上班」,卻是從事電話詐騙,與張祐祥(另案審理)等人勾結,以吳瑞霖為首的18人,從今年5月初陸續分3批到印尼,利用網路電話向中國地區民眾詐騙,至6月9日為止詐得2筆、總計1萬8000元人民幣,遭印尼警方查獲,印尼警方與我國刑事局連繫,專機將吳瑞霖等人遣返台灣。

台中地院判吳瑞霖2罪各6月徒刑,合併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其餘從犯17人均判處3至6月徒刑,給予緩刑2年,附帶向公庫支付2萬至6萬元。法官表示,此案犯罪所得不高,犯案時間不長,依這些從犯抵達印尼時間長短,決定捐款數量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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