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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偷運6鍍金嬰屍 「養小鬼」斂財

 

2012年05月19日
曼谷警方昨揭露走私鍍金嬰屍的恐怖案情,左方男子疑為台裔嫌犯周學權(圖2,翻攝畫面)。路透

【國際、突發中心╱綜合報導】嚇死人了!一名台裔男子企圖從泰國走私6具嬰兒屍體到台灣,拿來作法「養小鬼」,前天遭到泰國警方逮捕;查獲的嬰屍有些還用金箔包裹,據稱在台灣可以賣到6倍價近114萬元台幣。這樁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交易,立即被多家國際媒體引述報導。


圖2

曼谷警方昨表示,前天被捕的是28歲的英國籍男子Chow Hok Kuen(周學權,音譯),他在香港出生,父母是台灣人。周學權在曼谷的中國城被捕,以非法持有人類遺體的罪名起訴。 


嬰屍2到7個月大

周男躲在背包客經常投宿的考山路(Khao San Road)區域一家旅館,把嬰屍裝在行李箱中,藏在另一家旅店。警方總共起出6具嬰屍,曼谷警方兒童婦女保護專責警官威瓦特說:「這些是2個月到7個月大的嬰兒屍體,有些用金箔包裹。」屍體都是乾屍。警方尚未查出嬰屍來源,也不知他們是否自然死亡。
警方表示,這名台灣男子以6具總價約20萬元泰銖(約18.9萬元台幣),向另一名泰國當地的台灣男子買進,在網路上兜售,據稱可望以6倍的價格在台灣賣出,總值約114萬元台幣。外電報導,依照泰國法律,周男如遭定罪,只面臨1年刑期與2000元泰銖(不到2000元台幣)的罰金。
警方是接獲線報,指有巫術網站兜售嬰兒屍體,才循線逮到周男。威瓦特警官說:「嫌犯表示他打算轉賣嬰屍,他的客戶相信嬰屍能帶來好運與財富。」 

「根本危言聳聽」

泰國是全球仍盛行巫術咒語的地區之一,會取幼童遺骸或屍油來施行「養小鬼」法術,據說使用的嬰屍材料愈是死於非命,愈是怨氣沖天,法力愈強。2010年11月,曼谷警方在報德善寺查獲2000多具發出惡臭的嬰胎屍體,震驚全球,還被泰國電影業者取材拍成電影《嬰屍》,去年上映。
嬰屍作法也盛行在西非與中南美信奉巫術的地區。今年1月,美國邁阿密警方也在來自古巴的行李箱中,起出兩具封存在罐子的嬰屍。企圖夾帶者是兩名老婦,兩人供稱受巫師所託,要運到邁阿密。
民俗宗教學者、台北城市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教授江燦騰昨聞訊指出,泰國養小鬼風氣屬於黑巫術,「但屬心理層面,信者恆信!」
針對有人竟試圖運嬰屍來台養小鬼,江燦騰分析,由於市面上不可能有嬰體流通,斂財者藉此塑造出「養小鬼是最高檔貨」形象,吸引顧客砸重金購買。江燦騰提醒,養小鬼作法根本是危言聳聽,「完全不要相信這套!毫無意義啦!」 


陳寶蓮(左)曾被爆在房內養小鬼。香港《蘋果》提供

陳寶蓮傳養小鬼

中華堪輿道派掌門宗師謝沅瑾則指,養小鬼通常用來求財運,有些無良算命師、通靈師一看到登門問運求財者,就知道對方姓名、貴重物品放何處,就有可能是「小鬼」在他們耳邊報資料。謝沅瑾舉例說,北市有家據說很靈驗的算命師,都在晚上算命,據了解可能有養小鬼,其他包含從事股票、金融者,以及舞小姐等八大行業者也很盛行。
但謝沅瑾強調,每個人一生中能擁有的財富都是命中注定,若用養小鬼這種不正當的方式取得多餘財富,就會從其他地方折損。他沉重地說:「這樣會折福、折壽,得不償失!」許多養小鬼的主人最後都不得善終。
謝沅瑾舉例說,已故香港女星陳寶蓮早期曾與已故名人黃任中在一起,黃曾告訴他,親眼見到陳寶蓮在房內拜小鬼,而陳確實暴紅過,但也許就是人紅了、應酬多,因此忘記小鬼的事,又找不到當初處理的法師,無法交回去,才會引發後續不順遂,自殺或暴斃。 


運屍闖關可判囚

中國易經哲學研究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蔡上機表示,曾耳聞東南亞將嬰屍浸泡在嬰屍油中「養小鬼」,保佑家人並使喚小鬼做事,但嬰屍從泰國運回台灣「養小鬼」的可能性不高,可能用來提煉屍油,或當作「下降頭」、「下蠱」的害人素材,不過這些情形都是東南亞流傳的說法,台灣鮮少聽聞。
律師廖芳萱指出,若嫌犯非法夾帶嬰屍進國門遭查緝,恐有違反航空、走私等相關法規問題,若在台灣對嬰屍進行「後製」,如切割骸骨等,有觸犯《刑法》第247條,「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罪,得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泰警方指嬰屍可能作為養小鬼之用,疑似準備走私回台轉賣。路透

報你知 養小鬼

江燦騰、林正義等民俗學者指出,「養小鬼」無關乎宗教,僅存於民間傳說,小鬼是指遭墮胎或生下後因故死亡的嬰靈,這些小鬼理應接受超渡往生,但因各種理由滯留人間不散,不過小鬼連自身都難保,更沒有多大「行為能力」,傳說能被用來施法害人,根本是無稽之談,卻常淪為不肖人士的斂財工具。 

 

養小鬼瞎稱招財轉運

 

2012年05月19日
台灣舉行的泰國宗教活動中,請來泰國降頭師幫信徒購買的小鬼像念咒加持。資料畫面

養小鬼聲稱可讓人招財轉運、挽回感情,《蘋果》5年前曾接獲讀者投訴踢爆,有業者將養小鬼、降頭術包裝成「泰國宗教文化季」,強調「養小鬼類似供奉招財童子,替人招來好運氣」,並利用死去孩童、女子骨灰製成的陰牌詐財。

有人勾結婦產科

中華勘輿道派掌門宗師謝沅瑾表示,據他了解,東南亞盛行的「養小鬼」,將小鬼分成3個等級,最高級是趁死亡孕婦埋葬當晚,盜出孕婦屍體,剖腹取出胎屍,但因取得不易,有人便與婦產科合作,取夭折或墮胎的嬰屍;次級是取屍體舌頭、指頭;最末級是取骨灰、屍血或屍油,通常供養9到21年,依契約、小鬼表現,要替他塑金身。 
謝沅瑾說,小鬼等級愈高愈貴,百萬元、千萬元都有可能,但養小鬼若沒遵守與小鬼的約定,疏忽小鬼,就可能遭到反噬、報復。 
民俗專家林正義則說,養小鬼直接到墳墓作法收魂即可,不需要大費周章冒風險,將整具屍體直接運進台灣,他懷疑去年在韓國查獲大批中國製、以嬰屍研磨而成的「人肉膠囊」,可能因被揭發,導致來源受阻,所以有人想改由泰國進口到台灣,再進行後製,以「made in Taiwan」方式進口韓國。突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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