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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3
詐花蓮那魯灣董娘 司法黃牛被訴
借貸興訟 找人假扮法官
〔記者黃立翔、楊宜中/綜合報導〕花蓮「那魯灣飯店」董娘顏秀珍,因與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爆發官司,透過男子郭兆棋尋求「非司法管道」,郭找同鄉吳富生扮法官出面「掛保證」,唬過董娘騙得54萬元,董娘直到官司敗訴才知被騙,士林地檢署昨天依詐欺罪起訴郭、吳2人。
「那魯灣飯店」董娘顏秀珍昨天透過秘書表示,不願對此案發表任何評論。
官司敗訴 董娘才知被騙
檢調調查,顏秀珍98年與花蓮二信因一起土地借貸而打官司,她透過友人張姓夫婦的朋友徐姓男子,找新北市三芝的郭兆棋幫忙打官司,郭透過徐某得知,顏秀珍擔心官司若輸會背負債務,遂自薦「有特殊管道」,卻安排同鄉吳富生扮演「曾當過最高檢主任檢察官的最高院第三審吳審判長」。
98年11月,郭帶著「吳審判長」在花蓮某餐廳與顏秀珍見面,冒牌審判長當場拍胸脯保證「沒問題」,當天就騙到48萬元「疏通金」,郭分30萬、吳分18萬,99年3、4月又藉口「處理金管會人員」、「取得對保文件」各分別騙了2萬、4萬,去年7月顏女敗訴才知被騙,向調查局報案。
檢調發現,郭某還在電話中自稱與板橋地院調升高院花蓮分院的某法官交情匪淺,辦案人員一度以為真有其事,但清查兩人既沒通聯也沒金錢往來,根本八竿子打不著。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指揮新北市調處,去年逮捕兩嫌並聲押獲准,昨日依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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