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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交換」哄女獻身 無罪

假富少勾拜金女 法官:不算詐術

2012年09月18日  
 「靈魂交換」涉性侵示意圖 
女網友傳簡訊給假富少說不想與湯男嘿咻,湯男回傳「為了我忍耐一下;湯男事後還瞎扯他與假富少已交換靈魂,騙女網友交往。

【許淑惠╱台中報導】逢甲大學肄業生湯富男,前年在臉書上以假富少身分騙四女與他交往,還稱因算命師說,女網友和他交往前,須先與別人(即湯男本人)嘿咻,否則假富少會破產,更扯的是湯還稱已與假富少交換靈魂,騙得三女獻身,湯男被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但台中地院認為,湯男雖惡劣,但被害人還是有選擇是否性交的自由,昨判湯無罪。

至於有兩被害人因一直無法與假富少見面,而拒絕與湯男交往,遭湯男以握有性愛光碟,傳簡訊恫稱:「別怪我讓大家看某個女生在床上含著類似香蕉的照片」遭控恐嚇,因雙方和解,湯男被依恐嚇罪判刑八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另罰義務勞務二百小時。 

「看他的臉會反胃」

判決指出,二十四歲的湯富男,前年九月以他人照片在臉書自稱「DEBBY」,向女網友吹噓父親開電子公司,他擔任副董,還炫富說曾送女友房子車子,和他交往「可以在家當少奶奶」等語博取對方好感後,再謊稱算命師說,兩人交往前,女網友要先與湯男嘿咻、交往,否則他家會破產。
女網友原遲疑,但湯男哄說,做了以後就不用愁,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還勸女網友可先喝酒、吃安眠藥再嘿咻,女網友因而與湯男多次發生性關係,後因起疑而拒絕湯。
湯男另自稱富少「陳凱傑」,要求另名女網友需先與湯男嘿咻,才能與他交往,但女網友看見湯男照片便抱怨「看他的臉我會反胃」、「根本就是十八層地獄,第十九層。」嘿咻前她傳簡訊給陳:「真的要做這一件事情?我不是很想。」先到浴室沖澡的湯男回傳:「為了我忍耐一下」,女網友才忍耐與湯嘿咻。 

3女僅一人覺得扯

女網友之後拒絕與湯再嘿咻,湯竟謊稱陳、湯已交換靈魂,與湯嘿咻就是與陳嘿咻;湯男用相同手法共騙三名女子上床,只有一女認為「很扯」拒絕。
法官認為,三被害人都是智識正常的成年人,且嘿咻前還會傳簡訊詢問或喝酒讓自己容易完成性交,可見她們都能清楚自己所為;法官認為湯男行為雖惡劣,但還未達讓女子喪失自由決定性自主權的程度,否則男女交往,聲稱一生一世、海枯石爛,或自稱帥哥、美女,實際長相未達標準,或是網路靠妝變美,卸妝後差很大,是否都有施詐而構成強制性交之嫌?故判無罪。 

看法歧異檢將上訴

公訴檢察官表示:「法官認為被害女子有攀權附貴的意思才會被騙,而不是因施詐程度,已強到生命、財產安全遭到危害,但檢方有不同看法,會再上訴。」湯男的律師劉錦勳昨說,湯男在當兵,無法聯繫。 

網路交友注意事項

★面貌姣好的照片及多金背景恐是陷阱,小心求證
★設法從其他網友得知交往對象人格及其評價
★只想找一夜情或愛聊有色話題的網友,切勿交往
★切忌一開始就把個人資料公開,以免造成困擾
★認識沒幾天就要求見面或借錢,小心有詐
★勿透過視訊裸露身體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灰姑娘心理」 3女失身

2012年09月18日  

湯富男在網路上化身富家子,誘騙女子須先與一個和他靈魂交換的男子(即湯男本人)發生性關係才能交往,成功騙三名女子上床。兩性專家吳若權認為,雖然被告很可惡,但只要女網友把在網路上遭遇的不合理情事,跟周遭親友訴說,很快就能拉回現實世界,不致發生憾事。

律師:上訴恐判有罪

吳若權說:「在網路上遭男性以財富騙色的女網友,通常有種無辜的灰姑娘心理,幻想童話世界的魔法將改變人生。」而真實狀況是,真正的富少根本不需要在網路上低調,他們社交生活應接不暇。吳認為這類被騙者通常缺乏自信,認為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遭遇此等美事,因此才會相信虛擬夢幻而被蹂躪。 
律師蔡明哲及陳松甫都認為,本案檢方認為湯男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施用詐術使人聽從其為性交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但法院認為湯男雖施用詐術,不過此案中的女性都未受威脅,仍有選擇是否與被告發生性關係的權利,因此判湯男無罪。但蔡明哲補充表示,有些法官認為湯男施用詐術已違反被害人意願,檢方上訴後有可能改判有罪。記者郭芷余 

大學生自稱小開 掰「靈魂互換」拐4女上床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2.09.18 02:50 am
 

大學沒讀完的湯富男,在網路貼別人的帥照片,自稱是半導體小開很有錢,常給女友車子和房子,他誘騙女大學生上勾後,再謊稱算命師指示,要當他女友需先跟「和我靈魂交換的大學生湯富男性交」,這套說詞,竟有4名女大學生被騙上床。

其中一名被騙的女大學生後來覺得可疑,她心想:「那位多金又貼心的小開靈魂怎麼一直換不回來」,她拒絕再和湯富男聯絡,湯憤而傳訊恐嚇對方要公布二人性愛光碟,女大學生害怕報案,警方陸續找出另3名女學生,她們才知自己一直活在「多金小開」的謊言世界中,聽到消息時,被害人都無法置信,表情又驚又怒,卻不願提告。

台中地檢署依恐嚇與妨害性自主罪將湯富男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判他恐嚇部分,徒刑8月,易科罰金,1千元折1日,緩刑,需向指定機構服義務勞務2百小時;強制性交部分都判無罪。

檢方表示將上訴,此案判無罪,是法官認定詐術程度的不同見解,法官認為此案詐術,未謊稱危害被害人或親友的身體、安全,將由二審法官再判定此詐術,是否構成妨害性自主罪。

 

【2012/09/18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大學生自稱小開 掰「靈魂互換」拐4女上床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370108.shtml#ixzz26nGnMX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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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臉書釣9美女「靈魂交換」性侵

稱嫁小開須獻身他男 4女上當

2011年12月09日  
  

【周庭慶、鄭敏玲、曾雪蒨╱台中報導】台中男子湯富男去年遭逢甲大學退學後,涉嫌以臉書篩選出中部九名漂亮女大生,透過MSN(即時通)交往,謊稱是有錢小開,編造「算命師說女方結婚前必須先和別人做愛」離譜理由,再以自己是「靈魂交換」的小開替身,出面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他上月初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初步清查至少有四名女子受害。

警方調查,嫌犯湯富男(二十三歲)今年本應從逢甲大學材料纖維系畢業,但他去年因二分之一學分被當,遭退學後開始犯案,鎖定國中時仰慕的女生,透過電腦人肉搜索,由於對方臉書另有好友資料、相片,他從中篩選九名女大學生下手。 

稱要送房子車子

警方指出,湯嫌在MSN中謊稱是有錢小開,po上非其本人的帥哥照片,假裝介紹工作、送房子、車子,與女子交往一陣子後,要求見面發生性關係。
湯富男還想出一個奇怪藉口,「算命師說,欲和他結婚的女子,必須先與別人發生性關係。」被害女子得知後均表示不肯,他再以「如不願意,以後一刀兩斷、不要再聯絡!」結果有四名女子答應,他再向對方洗腦說:「我已和另名男子完成靈魂交換,妳和他做愛、就和與我做愛一樣!」然後「本尊」(湯嫌)赴約,與被害女子見面後帶到租屋處性侵。 

拍裸照逼再次性愛

為何九名女子中有四人輕易被騙,警方說:「九人中只有兩人是湯嫌國中同學,雙方雖有通過電話,但見面時湯嫌刻意『變聲』,加上被害人緊張、警覺心不夠,致被湯嫌性侵得逞。」一名女子更被拍下裸照,威脅繼續與他發生性關係,儼然一對男女朋友。 

戲劇傳送炫富觀念

檢警上月初前往湯嫌服役單位將他逮捕,並通知其「女友」,被害女子得知他以相同手法與另三名女子發生性關係,差點崩潰。辦案人員透露,湯嫌身高約一百八十公分,身材壯碩,被逮後非常沉默,與他在MSN能言善道落差極大。逢甲大學也證實湯富男去年遭退學,老師對他沒特別印象。
兩性專家黃瑞汝認為,偶像劇不斷傳送富二代、開名車拿名牌包,以及談話性節目對命理的著迷,影響年輕女孩價值觀,愛炫富、對貞操觀念淡薄。她建議,無論是多仰慕的對象,只要對方侵犯身體,應斷然拒絕並報警保護自己。 

網路交友 注意事項

●勿輕易洩露個人地址、電話、就讀學校、任職公司等資料。
●與對方相約碰面,最好約在公共場所,勿在對方家中、汽車旅館等地點,且最好找友人陪同前往。
●了解對方真實身分及背景後,應考慮是否進一步交往。
●勿與對方有金錢來往。
資料來源:台中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組長張承瑞 

大學生自稱小開 掰「靈魂互換」拐4女上床

大學沒讀完的湯富男,在網路貼別人的帥照片,自稱是半導體小開很有錢,常給女友車子和房子,他誘騙女大學生上勾後,再謊稱算命師指示,要當他女友需先跟「和我靈魂交換的大學生湯富男性交」,這套說詞,竟有4名女大學生被騙上床。

其中一名被騙的女大學生後來覺得可疑,她心想:「那位多金又貼心的小開靈魂怎麼一直換不回來」,她拒絕再和湯富男聯絡,湯憤而傳訊恐嚇對方要公布二人性愛光碟,女大學生害怕報案,警方陸續找出另3名女學生,她們才知自己一直活在「多金小開」的謊言世界中,聽到消息時,被害人都無法置信,表情又驚又怒,卻不願提告。

台中地檢署依恐嚇與妨害性自主罪將湯富男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判他恐嚇部分,徒刑8月,易科罰金,1千元折1日,緩刑,需向指定機構服義務勞務2百小時;強制性交部分都判無罪。

檢方表示將上訴,此案判無罪,是法官認定詐術程度的不同見解,法官認為此案詐術,未謊稱危害被害人或親友的身體、安全,將由二審法官再判定此詐術,是否構成妨害性自主罪。

 

【2012/09/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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