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住戶養9犬 建商提告
控「影響銷售」求償52萬 被告:沒影響他人
【魏斌╱高雄報導】高市一對愛狗夫妻在家飼養九隻流浪狗,被建設公司以影響房屋銷售告上法院,求償五十二萬五百六十元,寫下建商反告客戶首例。被告夫妻強調:「向來注重整潔,沒影響其他住戶,建商無理取鬧!」但建商也反駁:「絕非沒愛心!」因協調多次無法解決,不得已才提告,希望保障同大樓二十多住戶權益。
該對夫妻余紹驊、紀雅婷原本租屋居住,四坪大房間養四隻流浪狗,為讓狗狗生活品質好一點而買屋;搬進新家後,又陸續收留其他流浪狗,致家中狗狗增加到九隻,屋內因而沒沙發、電視、餐桌,以便讓狗有更多的活動空間。
曾陪住狗舍一周
余強調,為免影響鄰居,他利用凌晨遛狗,狗狗萬一在電梯排泄,一定馬上清除;建設公司曾在大樓旁空地蓋狗舍,盼把狗移到戶外,他陪狗狗睡狗舍一周,發現往來人車太多,狗狗更不安,只好搬回九樓住家。
夫妻倆很無奈,已把三隻狗送到友人處借住,紀雅婷說,銷售人員當時曾說房子賣光了,現卻說「有客戶因狗退訂。」他們會捍衛自己權益。
「客戶兩度退訂」
該棟大樓管委會張姓副主委說,住戶管理規約要求飼養寵物以不妨害安寧與整潔衛生為限,雖未規定飼養數量,但大樓住家養九隻狗太誇張,同棟住戶常抱怨一到家就聞到狗味。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認為,建商財大氣粗,「搞不好價錢炒太高,房子才賣不出去,卻牽拖客戶。」該會將協助余姓夫妻。
提告建商泰嘉建設總經理呂金發強調,曾花七萬多元幫這對夫妻蓋狗舍,也提議願資助九萬元把狗送到流浪動物之家,但他們都不願意。該大樓只剩其隔壁一戶未賣,兩度有客戶因狗退訂,「不得已才提告!」
公寓大廈飼養寵物規定及建議
★飼養寵物規定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
●除非於住戶規約載明,否則不得禁止住戶飼養動物
★飼養寵物建議
●以中小型動物為宜
●為免進出電梯影響住戶,可用清晨、深夜等離峰時段進出
●為維護整潔,飼養犬隻可把毛剔除
●用漂白水拖地清除異味
●為減少犬隻警戒吠叫,家中無人時可打開收音機,穩定犬隻情緒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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