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領上億 不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冤母大反擊!5年半前,被屏東檢方懷疑放火燒死警察兒子、懷孕媳婦,詐領上億元保險金的許莉卿,最後終獲不起訴,最高法院也判保險公司敗訴,痛失兒、媳的許莉卿不甘心當時遭人中傷,日前向屏東地院自訴控告保險公司誣告,她淚灑法庭,「不管有無理賠,我都要討回公道,當初檢舉我的人應有交代!」
許莉卿受訪時表示,事故發生後,家屬還沒申請保險金,保險公司就想盡辦法不理賠,甚至利用司法、警調,將她污名化成殺子、殺媳的毒婦;她強調自己並非受益人,既要忍受失親之痛,還要面對外界異樣眼光,「誣告我的人很惡劣,我一定要告到底,揪出元凶!」
許莉卿的2個兒子都是警察,她的丈夫、大伯也是警察,是枋寮的「警察世家」,96年4月,住處附近搭建的鐵皮屋失火,兒子林雍昇、媳婦唐玉薰來不及逃生,未出世的孫兒胎死腹中,釀2屍3命悲劇,卻因火場鑑定「人為縱火」,案情急轉,檢方又接獲檢舉指許莉卿曾為兒、媳投保上億保險。
保險公司敗訴定讞
本案被檢警稱作「密室命案」,與「南迴搞軌案」為屏東兩大奇案,屏檢最後認定許莉卿未加害、未加工自殺,保險都是林雍昇夫妻自行投保,連受益人都不是許莉卿,最後偵結不起訴,最高法院也判保險公司敗訴定讞,應理賠3000多萬元並附帶利息485萬元。
真相大白,蒙冤多年的許莉卿不甘心名譽受損,向法院自訴控告保險公司,日前首次開庭,屏檢不起訴書陳述案發當時「保險公司察覺有異,向本署舉發而未得逞」,許莉卿指保險公司就是不實的檢舉人,保險公司否認,指媳婦唐玉薰的母親才是檢舉人,許莉卿委託的律師反駁,查出唐母是97年6月才告發,但檢察官早在96年5月就啟動偵查,且檢警搜查時,也說保險公司對死因有疑義。
許莉卿受訪時表示,她每年按時繳保費,保險公司卻指她每年代繳上百萬保費,懷疑她資金槓桿傾斜、周轉不靈,她強調,保費都由銀行扣繳,不曾拖欠,她反指保險公司如此答辯,更認定保險公司惡意檢舉,因檢方慣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提供告發人或檢舉人,她只好自訴控告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也請求法院調查告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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