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劉姓女碩士在包養網站結識自稱黃金單身漢的網路名人丁庸鵬,認識第二天就
丁庸鵬(約四十歲)是經營知名網站「媽媽經」的邊境數位科技公司前合夥人,年薪曾逾兩百五十萬元。
不戴套有了就生
劉女(三十多歲)現為半導體工程師,她提告指前年十一月抱好玩心態,到「甜心寶貝包養網」註冊會員徵友,丁男隨即攀談自稱單身,雙方頗投機,劉女隔天與丁碰面到飯店上床。
劉強調與丁交往時屢次問他:「沒婚姻紀錄?」「沒孩子?」丁都答:「沒有。」她還問:「你想要感情還是孩子?」丁說「感情。」但他卻冒用未婚哥哥身分證空白配偶欄拍照傳給她,宣稱「黃金單身漢」,甚至不戴套與她做愛說:「有了,生下來就是了!」
攀談隔天就嘿咻
後來劉女從臉書發現丁離過一次婚,與她交往時已再婚有小孩,痛批丁男騙色騙感情,害她精神痛苦不堪,貞操權受侵害,要丁賠償精神慰撫金兩百萬元。丁稱該網站媒介男性包養女性,是否單身非重點,隱瞞已婚不算欺騙。
丁男更指劉女徵友資料沒要求男方須單身,僅列出零用錢需求為「合適的」,依該網站定義為三千美元到五千美元(約十到十六萬元台幣),劉女尋求被包養,他提供對價,彼此兩情相悅。劉女則強調從未收取丁男錢財。
一審認為丁明知劉女認真交往仍隱瞞已婚蓄意欺騙,判賠劉女二十萬元。上訴後,高院認為大眾理解的「包養」著重性行為交換金錢與物質,而非真感情,劉女剛認識丁男時雖表明:「沒法接受玩玩的感情!」隔天卻上床,還用通訊軟體以鹹濕對話與丁回味做愛過程,可見她質問丁是否已婚,僅為避免觸犯通姦罪,改判劉女求償敗訴定讞。
渴婚反遭騙感情
劉女律師昨說,劉因渴婚而輕信他人吃虧,「難道女生去包養網站交友,就注定要被玩玩?」昨聯繫不上丁男,不知回應。律師謝岳龍認為高院判決有理,畢竟女性去包養網站卻稱尋找真愛,有違常理。心理諮商師林萃芬建議劉女多探索自我,想清楚要從感情獲得什麼。
包養與被包養風險
●包養若約定須含性行為並給金錢等代價,就算性交易,雙方被查獲可依《社維法》最重裁罰3萬元
●若包養雙方有人已婚,配偶可提告通姦
●雙方若有人未滿16歲,即使合意性交,成年的一方也會吃上對未成年男女性交罪
●被包養者若拿不到錢,即使打官司,也會因包養約定違反公序良俗索討無門
●被包養的女性若生小孩,男方恐被女方要求認領並支付扶養費;若男方不負責任跑掉,女方恐得自己養小孩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甜心寶貝包養網」標榜提供有經濟能力、事業有成的男性(Sugar Daddy甜心爹地),尋找需生活幫助或想體驗奢華生活的女性(Sugar baby甜心寶貝),男女會員可標明自己願提供、需要的「零用錢」價碼,進而選擇對象互動。法界人士認為,類似網站游走法律邊緣,但若查獲媒介性交易,最重可判業者七年徒刑。
律師嚴奇均表示,此網站雖標榜「包養」及可點選「零用錢」價碼,除非能查出網站有性交易「以次計費」等暗示,否則尚不觸法。
嚴奇均說,多年前警方曾在網路上查獲「我超想被包養」社團,但後來查無公開散布援交訊息而結案。
律師周仲鼎則說,有一名酒店小姐因包養糾紛被控詐欺,她辯稱雖被包養但男方性無能,所以她只伴遊,沒性交,獲不起訴,可見「包養」除非有性交易證據,否則與援交不能畫上等號。
周仲鼎強調,若包養網站被抓到媒合會員性交易的事證,經營者觸犯《刑法》意圖媒介性交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進行性交易的男女會員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可罰鍰三萬元。記者許淑惠
2016-01-1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包養網找得到真愛嗎?
情郎非黃金單身漢
擁有國立大學碩士學歷的30歲劉姓女半導體工程師,上「甜心寶貝包養網」找真愛,丁姓男子自稱黃金單身漢,和她交往後發生7次性關係,劉女事後發現丁男結過2次婚、有子女,認為丁男欺騙她的感情與肉體,提告求償200萬元,一審判決丁男賠20萬元,但高等法院認為劉女是高知識份子,應知悉「包養」的意涵,且社會通念上認為包養重在金錢、物質和性行為等的交換,單身與否非重要條件,改判丁男免賠定讞。
獻身才知他是人父
劉女委任律師謝智潔昨表示,無法接受高院判決,劉女是犯了過於輕信丁男的錯誤,2人非包養關係,不能僅憑上包養網站交友,就認為劉女被包養,何況2人交往期間,劉女沒有拿過對方一毛錢。
丁男律師陳鎮宏說,劉女上包養網站登錄,還勾選零用金,加上劉女對丁男是否單身的疑慮未消除前,兩人即發生性行為,可印證劉女不以單身為考量才發生性行為,而且男方先後給女方超過10多萬元的現金與禮物。
劉女提告指稱,前年11月發現「甜心寶貝包養網」,覺得好玩,上去登錄徵友,30多歲的前網路公司負責人丁男主動攀談,謊稱單身,因雙方聊得來,幾天後她和丁男到飯店發生性關係。
劉女說,交往的2個月期間,丁為掩飾自稱單身的謊言,還傳送其兄身分證背面空白的配偶欄騙她,表示自己是「黃金單身漢」,2人才又發生多次性關係,後來她從臉書發現丁男已婚有子女,驚覺受騙,認為丁男侵害其貞操權,因此提告。
二審逆轉判免賠
丁男辯稱,包養網站媒介男人包養女人,劉女目的是求包養,他是否單身非重點,何況劉女徵友條件僅列出零用錢需求,沒要求男方單身。
士林地院認為雙方若僅為包養關係,丁男何必一再隱瞞已婚身分,還用不實身分證掩飾?甚至沒有防護發生性關係,要劉女「有了,生下來就是了!」可見存心欺騙,判應賠償20萬元。
雙方上訴後,高院除認為劉女應知「包養」意涵,單身非重要條件,合議庭還認定,劉女一再追問丁男是否單身,部分用意應是避免觸犯妨害家庭的刑、民事責任,依此判決丁男免賠。
2016年01月11日16:02
北市一名年收百萬的劉姓女工程師,上「甜心寶貝包養網」尋找真愛,在茫茫人海中認識一位自稱黃金單身漢的丁姓男子,並發生性關係,但劉女事後發現,丁男有過兩段婚姻,還有小孩,根本不是單身漢,認為自己受騙,提告求償,但敗訴定讞。到底這網站葫蘆裡賣什麼藥,《蘋果》註冊給你看。
劉姓女研究生前年到包養網站找尋真愛,與自稱黃金單身漢的丁姓男子認識2天上床,事後發現丁男離婚又再婚還有小孩,怒告丁男用未婚哥哥的身分證欺騙她,求償200萬元,一審原獲判賠20萬元,但高等法院指劉女學識經歷足以理解「包養」的意義,追問丁男是否單身只是避免觸犯妨害家庭罪責,日前改判劉女全部敗訴定讞。
2016年01月11日20:40
台北有名女碩士工程師上「甜心寶貝包養網」尋找真愛,該網站將男女用戶分成「Sugar Daddy(甜心老爸)」、「Sugar Baby(甜心寶貝)」,公開徵友的寶貝都需填寫「零用錢預算」,意指男方應給的。而該網站是否遊走法律邊緣,或是當老爸和寶貝雙方有糾紛時,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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