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02:52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呂開瑞/連線報導

消防員南調行情。資料來源/消防心論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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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桃園消防局任職的丁姓隊員想調回南投兼顧家庭,在消防論壇網站發文「南投有人喉嚨痛想吃楊桃嗎」,與南投楊姓消防隊員搭上線後,協議約定「互調」丁要付楊卅萬。事成之後,丁妻告楊涉嫌恐嚇及詐欺,要求還錢;刑事仍在法院審理,民事部分,二審判丁妻敗訴,楊免還款定讞。

判決指出,丁姓消防隊員想調回南投家鄉照顧家庭,四年前在消防人員論壇網站發文,標題是「南投有人喉嚨痛想吃楊桃嗎」,內容寫「好商量,你知我知,大家知道」。

消防論壇網站,目前還有消防隊員提出想調動意願,還指明「價可議」。 圖/翻攝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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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消防隊員見到發文與丁連絡,要求丁依「行規」給他卅萬,丁妻指楊後來又藉口要求再加付五十萬,等丁調職後控告楊詐欺恐嚇。桃園檢方認定,楊除了與丁期約卅萬元代價互調職務,還藉故或言語脅迫要求丁妻另外再付五十萬,將楊起訴,案件仍審理中。

丁妻另提告民事求償,要求楊歸還八十萬,一審判丁妻敗訴,她不服上訴。

楊向法官說,因為職缺供需差異,消防隊員之間協議互調,向來就有金錢交易的「潛規則」,這是消防隊員都知道但不能說的秘密。他看到丁在網站發文後留言及告知電子信箱,由丁妻與他聯絡相約見面,丁姓夫妻表明指名互調,要他開價碼,他提出卅萬「成交」後,彼此各依程序申請互調;楊強調,只收到約定的卅萬,沒恐嚇再拿五十萬元。

二審法官認為,雙方約定以卅萬元為代價,指名互調縣市職務,不能證明丁姓夫妻受到詐欺或恐嚇,丁姓夫妻無法舉證另被對方恐嚇多給五十萬,駁回丁妻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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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消防隊員調動,可分為「統一調動」(俗稱統調)和「指名對調」兩種,統調看積分排序,指名對調則是讓中南部、北部消防隊員可自行協調對調,然而,原意是互惠的對調制度出現流弊,形成金錢交易的潛規則。

統調要看年資、職務、考績的積分排序,非一朝一夕之功;指名互調則是不同縣市消防隊員彼此商量,相互同意對調即可。指名對調核准權多屬各縣市消防局長,因員額「有出有進」,人數不變,雙方能力差不多,局長通常會核准。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不允許隊員間商調私相授受「互調費」;但退休消防員說,雙方商調一方有求,另一方配合,求的那一方當然要依潛規則支付金錢,這是「行規」,行之有年。

基層消防隊員表示,指名互調制度的出發點原本很好,無奈中南部出身的消防隊員多,多數人都想調回中南部,粥少僧多,職缺搶破頭,因此才出現不同縣市間的「互調費」;但這種做法,實在不可取,如果連人事調動都要花錢來喬,那與買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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