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9 12:33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當過高雄市警友會會長、知名「馨蕙馨醫院」醫療集團董事長郭國聖,去年爆發涉嫌在新興區的豪宅宴會廳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客如廁案,檢警搜索郭的豪宅查扣針孔攝影機與主機、隨身碟,發現確有多名女子如廁私密影像入鏡,儘管郭矢口否認看過女客如廁影像,但高雄地檢署仍將郭男與受雇在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的洪姓包商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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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商界聞人郭國聖,去年爆發涉嫌在新興區豪宅(如圖)地下室宴會廳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客如廁,雖然郭矢口否認,但高雄地檢署偵結,仍將郭國聖與受雇在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的洪姓包商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檢方起訴指出,56歲的郭國聖是在民國99年間僱請洪姓包商,協助在其八德路豪宅內裝設監視器,包括在地下室宴會廳的女廁天花板煙霧偵測器及馬桶前的玻璃隔屏吊畫都裝設隱藏式針孔攝影鏡頭,意圖滿足個人偷窺私慾。
直到104年10月15日,郭國聖邀請友人前往地下室宴會廳飲宴,席間,有郭姓等6名女客前往女廁,郭女發現女廁內裝設有針孔側影機偷拍,事後報警。
由於郭是商界聞人,不少政商名流經常受邀到該招待所交誼,引發警方重視,刑事局電信警察報請檢察官指揮,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郭男的豪宅及辦公室搜索,果真在地下室宴會廳的女廁天花板發現有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針孔攝影機,以及將針孔攝影機隱藏在掛畫,裝在女廁馬桶前的玻璃隔屏,查扣相關鏡頭、4部電腦主機及插在主機的隨身碟,並約談郭國聖到案。
檢方指出,郭國聖一開始辯稱是基於防盜及監控外勞照顧其老父情形,才在住處裝設許多監視器及針孔攝影機,但卻辯稱全部委由工人施做,「他也不知道這些針孔究竟是裝在哪裡」等,但檢方認為他供詞太牽強,當庭將他改列偵字案被告,依妨害秘密罪諭令以10萬元交保候傳。
而受雇幫郭裝設針孔攝影機的洪姓包商則供稱,監視器又不是不要錢,業者要求裝幾支、裝哪裡?他才敢裝,不然要向誰請款?對於監視影像內容他從未看過。
經檢方勘驗隨身碟及相關影像,發現並無名人被偷拍,但至少有郭姓多名女性如廁的影像入鏡,僅6女表示要提告,另有十多女子身分無法辨識。
郭國聖後來又改口,裝設針孔攝影機是為了監控是否有客人吸食違禁品,監視器影像幾年來只看過3、4次,並辯稱自己從未細看過相關影像,主要是看宴會情形。但因檢方查扣到的隨身碟內有多段女子在宴會廳女廁如廁影像備份,檢方認為郭「從未看過影像」的證詞不足採信。
檢方因此將郭國聖依刑法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罪嫌起訴,另受雇在女廁裝針孔攝影機的洪姓包商,則依同法意圖營利,供給工具、設備,便利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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