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淫法官」胡景彬的3妻、6子名,龐大的家族表讓檢調咋舌,熟悉他的友人好奇他的「多妻多子」,他卻以「傳宗接代」感到理所當然。3妻在2年內接連懷孕,但3房黃月蟾一舉得男,率先生了「長子」,奠定了不可撼動的地位。
胡景彬在68年擔任司法官,隔年與王姓原配結婚,他為了延續香火保險起見,結婚不到半年在高雄任職時即與2房鍾女在一起,同一時間又結識了在台中教鋼琴的3房黃月蟾。
3女均知道另2人的存在,展開了一場「肚皮大戰」,也都深知胡重男輕女、急欲生子傳宗接代的性格,現代版「後宮甄嬛傳」因而展開,3女必須把握有限的「寵幸」時間,爭取懷孕機會。
具有胡景彬喜好「大奶妹」特質的3房,被「翻綠頭牌」的機率高,在3妻中最早在75年懷孕,但大房、2房也急起直追,利用3房懷孕末期無法行房的機會獲寵幸,2人同樣在76年懷孕。
但3房在76年5月一舉得男生了長子,讓胡景彬「龍心大悅」,即使大房、2房在77年2月,僅相隔了15天陸續產下兒子、女兒,讓胡在半個月內同時得了一雙子女,也撼動不了3房的地位。
胡景彬對3妻各有不同情愫,大房因娘家原本家境就不錯,從婚後從未跟隨他遷調,2人聚少離多、感情淡薄,到了後期孩子長大後,已經少有往來。
但他對於2房卻有「虧欠」之情,2房跟著他離鄉背井到台中定居後,身體狀況每下愈況,後來還罹患了失憶症和輕微中風,但2人的相處卻不像電影「我的失憶女友」般浪漫,反倒是更顯陌生,2房所生的2名女兒就堂而皇之的以「照顧母親」之名,向父親索討無度。
因而,相較大房、3房每月生活費僅要5、6萬元,胡景彬每月要負擔2房的生活費要20萬元,還不包括2女兒拿父親信用卡副卡去當「閃靈刷手」,每月鉅額的卡債。
從大房、2房得不到溫暖,3房對胡景彬更顯重要,2人一起經歷了胡的官司風暴,甚至連胡性好漁色、不定期找應召妹,還因出入酒店當眾吸奶,被冠上「吸奶法官」的封號,黃女都「吞下去」,黃女雖說也是「波霸級」,但仍積極保養美貌。檢調查出在中港大飯店股東糾紛案中,雖然白手套黃玲玲是以「送膠原蛋白」為暗號,實際上,在其住處不乏昂貴的膠原蛋白、面膜等保養品。
近幾年來黃月蟾宛如是胡的「分身」,無論是上下班、出入飯局均由她接送,在特定場合胡也會帶黃女一同亮相,手機均是由她所過濾,胡的收賄內容她最清楚,因而在案件起訴後,黃女也和胡一起被續押,就是因為「知道的內情太多了!」
(中國時報)
「吸奶法官」遭免除職務 公務員任用資格也飛了
2018-08-27 19:49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被控在審理民事案時,透過三房黃月蟾收賄,遭判刑十六年,併科罰金六百萬元,褫奪公權八年定讞。黃月蟾是胡的婚外情對象,被認定損害司法形象,監察院提案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判免除胡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胡景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結業,先後在台南、高雄、台中等地方法院任職,另在台中高分院及台南高分院服務,2008年7月調任台中高分院。胡的元配長居台北,胡在高雄任職時認識婦人鍾文淨,並生下2女,後來又另與黃月蟾交往。有錢莊業者說,胡常到台中知名的女侍陪酒酒店點小姐坐檯,胡動手摸小姐乳房,還算小事,但他還叫小姐坐在大腿上,面對面脫掉小姐胸罩用嘴吸她的乳房,每次喝完酒一定買小姐出場陪宿。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胡與鍾女同居部分毋庸負懲戒之責,但他卻再與黃月蟾交往,監察院認為行為不檢。
胡景彬承辦台中高分院民事案件,2013年5月17日與黃月蟾收受案件當事人邱錦珠委託交付的賄賂琉璃禮品,幫助原在一審敗訴判決的邱女在他審理時,不當行使闡明權和訴訟指揮權,並刁難對造律師,逼迫對方和解。
胡景彬被查獲未申報4多萬的財產,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4年6月,併科罰金450萬元,褫奪公權4年確定。而胡收受賄賂罪,今年4月26也日被判16年徒刑,併科罰金6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定讞。
因胡的案子曾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監察院移送的彈劾案因而停審,直至終審判決確定,職務法庭才續行審理。職務法庭認為,法官是公平正義的象徵,言行應端正,但他卻不潔身自愛,結婚了還發生兩段婚外情,又沒誠實申報財產,也不說出不明財產的來源,就承辦的案件竟還指示當事人訴訟策略、收賄,違失情節嚴重,應予嚴懲。
2015-03-05
戕害司法公正 二審判更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妻妾成群」法官稱號的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收受賄賂琉璃藝品及300萬元,另有4千多萬元財產交代不清,一審被判18年,台中高分院昨二審宣判,認為胡景彬把案件當作私人資產,宛如商品般秤斤販售,嚴重戕害司法公正,改重判19年半徒刑。
罹大腸癌交保 檢提抗告
胡景彬羈押1年餘,今年1月下旬因大腸癌聲請以500萬元交保,白手套三房黃月蟾,隨後也於言詞辯論終結交保,檢方已對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裁定中。被告昨天都沒有到庭聆判。
胡景彬1980年起與王姓女子結婚(元配),再與鍾女(二房)與黃月蟾(三房)交往,與3婦育有6名兒女;胡在2012年承審中港大飯店的產權訴訟案,向飯店法定代理人邱錦珠索取300萬元,再於審判時施壓雙方和解,讓邱婦不至於全盤皆輸;台中地院以胡景彬收受賄賂琉璃藝品及300萬現金,及4千多萬元財產交代不清,判他18年。
二審將胡景彬加重1年半徒刑的關鍵,在於胡是資深法官,理應潔身自愛,卻把同居情婦黃月蟾當白手套,向邱婦收賄,違反審判公正,把案件當成個人資產,如商品伺機秤斤販售,再從中牟利,讓民眾誤認司法可以叫賣交易,嚴重戕害司法彰顯正義與定爭止紛的效能。
二審認為,胡景彬犯貪污罪,一審判14年太輕,改判16年,4690萬餘元的財產來源不明,維持4年半判決,總計執行19年半,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維持不變,至於胡被招待看「瘋馬秀」,涉入詐欺罪部分,維持無罪確定。
黃月蟾部分,二審認為她把300萬元賄款中的230萬元,藏匿於用弟媳名義承租的保險箱,刻意製造資金「斷點」,阻礙司法調查,犯洗錢罪,改判1年徒刑;黃月蟾犯貪污罪部分,維持一審的12年判決,兩案共執行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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