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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名叫「金良光」醫術不兩光!

 

發佈日期:2011年9月7日

中天新聞》高雄有位麻醉科醫師的名字很有趣,他姓金名良光,如果用台語發音很像是真兩光。不過他的醫術可一點都不兩光,不少產婦還特別指定他來做無痛分娩。

 

醫師「金良光」 麻醉害死人

病患遭誤診腫瘤開刀 判金與醫院賠391萬

2013/09/22

【綜合報導】男子傅仁貴7年前腹痛求診,高雄市林進興醫院醫師經電腦斷層檢查後,認定腹部有腫瘤,不料開刀前傅男就因麻醉造成心室顫動,轉院後死亡,且解剖竟無腫瘤。家屬怒控院方與此案3醫師求償,但法院日前認定僅麻醉醫師金良光竟叫護士幫忙麻醉,自己沒在場有疏失,判他與醫院連帶賠償391萬餘元定讞。

傅妻為丈夫申冤勝訴,質疑醫師金良光、林進興涉脫產。資料照片
傅妻為丈夫申冤勝訴,質疑醫師金良光、林進興涉脫產。資料照片

傅男遺孀蔡英津昨難過說:「我先生肚子痛被誤診,就死了,我不懂為什麼只判麻醉醫師要賠錢,我去查發現,金良光去年把名下房子賣掉、卻似乎仍住在該屋,而林進興年收入竟只有24萬元,我勝訴也拿不到錢。」

 

屋已賣卻未搬離

曾任立委的林受訪表示:「金有跟我說會賠償家屬。」但對收入太低不願多談即掛電話。記者走訪金已出售的住家,管理員電詢該住戶,轉達對方說法稱「金醫師不在家。」民眾鄭先生認為,金、林若脫產拒賠,「那就太扯、太過分了!」
傅仁貴(44歲)於2006年1月因肚子痛到林進興醫院求診,醫師楊志華以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有陰影,判斷傅男腹中有腫瘤,另名醫師黃敦衍建議開刀,但傅男在手術前麻醉時就發生心室顫動,經急救並轉院,仍因缺氧性腦病變合併中樞衰竭死亡。因解剖顯示傅男根本沒腫瘤,傅妻怒告金等3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罪。
但高雄地檢署根據醫審會鑑定認為,電腦斷層攝影的確出現可疑陰影,容易被判讀為腫瘤,麻醉劑量也沒問題,3醫師未違反醫療常規,不起訴確定。傅妻改向醫師和醫院求償,一審逆轉認定楊、黃2醫師誤診、金醫師未掌握病患當天身體狀況及麻醉風險,判3人與醫院連帶賠償391萬元。

事發後,金良光所住社區房屋已轉售。王吟芳攝
事發後,金良光所住社區房屋已轉售。王吟芳攝

未到場由護代勞

但二審又採信醫審會鑑定,認為楊、黃2醫師在電腦斷層出現陰影而作出腫瘤判讀,仍符合醫療常規,但金負責麻醉竟命護士代勞,雖劑量沒問題,但金沒在場注意、判斷病患的狀況,確有疏失,判金要與醫院連帶賠償家屬共391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針對家屬質疑被告脫產,律師吳孟良表示,建議傅妻對可疑情況蒐證,例如醫師住在自己售出的房子,或者賣屋卻沒收錢等,據此訴訟要求撤銷醫師的賣屋契約再追償。

金良光將麻醉工作由護士代勞,涉疏失判賠。資料照片
金良光將麻醉工作由護士代勞,涉疏失判賠。資料照片

衛生局考慮懲戒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會再視民事判決內容,決定是否須移付懲戒。醫改會表示,「醫糾官司動輒8、9年定讞,結果病家也不見得拿到賠償,呼籲盡速通過《醫療糾紛處理法》,讓衛生單位一開始就介入調查並給予適度補償。」

腹痛誤診麻醉致死事件簿

◎2006/01/16 傅仁貴左下腹痛求診,醫師黃敦衍從X光檢查發現傅左下腹有疑似腫瘤陰影
◎2006/01/17 傅再做檢查均正常,但醫師告訴家屬電腦斷層有照出腫瘤,須開刀
◎2006/01/18 傅中午進手術室,12:45麻醉、13:00休克,經急救並轉院仍死亡
◎2006/02/03 傅男家屬告醫師黃敦衍、楊志華及麻醉醫師金良光均涉業務過失致死
◎2006/02/10 法醫剖驗傅男腹腔無腫瘤
◎2010/06/24 雄檢3度依醫審會鑑定,認定3醫師無過失不起訴
◎2010/12/23 高雄地院民事庭認定黃、楊2醫師誤診,金未掌握病患當天狀況,判3人及醫院須賠家屬共391萬元
◎2012/06/13 二審改認定黃、楊作為符合醫療常規,但金在麻醉時未在場有疏失,判金與醫院連帶賠償391萬餘元
◎2013/08/28 最高法院認定金未在現場有疏失,要和醫院連帶賠償391萬餘元。全案定讞
資料來源:判決書

 

2012年3月3日

【民視即時新聞】前民進黨立委林進興要從看人的醫生轉行當獸醫了,林進興3年前歷經詐領健保費遭判處緩刑的人生低潮之後,重新回到學校進修,但他卻改行唸起獸醫,因為之前就唸過醫學院,可以抵不少學分,因此今年就可以提前畢業,林進興也把以前的醫院改裝成獸醫院,只等7月考到執照就能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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