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三線一星的督察孫啟義,遭查出7年前涉接受越南店業者性招待、行賄、餽贈家電等,並包庇減少臨檢次數,高雄地檢署今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孫、劉姓業者,預計下午將在押的孫移審高雄地院。孫啟義今年7月收押禁見後已停職。
高雄地院今晚開庭訊問,孫啟義再三強調絕不會逃亡,法官裁定他8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檢察官痛批,孫啟義嚴重減損我國警察長期建立的正面形象,到案後否認犯行,還不斷變更供詞,欲藉此混淆視聽,可見毫無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檢方查出,孫啟義2010年12月25日起擔任高市警局督察室的督察,對色情營業場所有查緝、取締之責,卻於2013年11月、12月間,接受小港區一間有脫衣陪酒、俗稱「越南店」的小吃店劉姓業者關說,盼能減少臨檢。
檢方指控,自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止,孫啟義不僅故意不查緝,甚至答應可協助減少該店臨檢次數、降低臨檢強度,劉姓業者於是性招待或替孫付帳按摩店消費9萬1400元,給「交際費」6萬元,甚至孫購買家具、家電共24萬8119元,及孫的老家修繕費20萬元,都由劉來支付。
高雄地檢署今年7月指揮廉政署南調組、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偵辦,將孫啟義聲押禁見獲准,但孫應訊仍未認罪;檢察官偵查認定,孫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劉姓業者犯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
高雄市警局三線一星督察孫啟義,被控收受色情越南小吃店業者的餽贈及招待,包庇業者從事色情,高雄地檢署前天指揮廉政署搜索孫男住處及辦公室,約談孫男等多人,孫男到案前曾接獲密報,緊急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檢方認為全案還有「內鬼」未曝光,昨天以孫男涉犯貪汙重罪、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高雄市警局昨天也拔除孫啟義(六十四歲)督察職務,報請警政署停職。廉政署已查扣孫男的手機還原鑑定,清查是否有與業者資金往來對話,另扣押記事本、照片等證物過濾分析,案情恐持續延燒。
廉政署前天同步以證人身分,約談小港分局盧姓警務員、林姓巡林作證,兩人證稱,越南小吃部業者曾於二○一三年間,透過孫啟義當中間人,前往小港分局某派出所致贈加菜金,要求包庇特種行業不被取締,但當時被他們拒絕,檢方認為盧、林證詞可信,漏夜偵訊後請回。
據了解,孫啟義是警大四十六期畢業,擔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室督察近十年,他的督察責任駐區,上周才由高雄市三民二分局等,調往旗山、六龜分局轄區。
據調查,二○一三至二○一四年間,孫啟義的督察責任區是高雄小港、前鎮分局,孫疑與從事浪板鐵皮屋的劉姓男子有「借貸關係」,後來劉男投資李姓業者的越南色情小吃部,找上孫男幫忙護航;檢廉追查,兩業者利用年節,餽贈孫男高檔家具、進口家電等作為答謝,被檢方認定有違背職務收賄罪的對價。
廉政署南調組事隔七年後接獲檢舉,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經過暗中蒐證,前天展開收網行動,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檢方認定孫啟義涉受業者餽贈和招待,包庇業者從事色情;高雄地院審酌全案尚有共犯或證人未到案,且孫到案前,緊急刪除手機內通訊軟體和對話,認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市警局表示,對員警違法案零容忍,會要求所有員警應潔身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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