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擄殺女大生後稱伴屍18小時 運屍車上有血跡反應
聯合報 / 記者周宗禎、林保光/高雄即時報導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24歲女大生,本月28日晚獨自學校回宿舍途中遭勒死。警方追查發現高雄市28歲梁育誌犯案後,開車載著死者在台南、高雄兩地來回繞行長達18小時才棄屍。這次他犯下殺人棄屍,警方還在他運屍車上搜出一袋女用內衣褲。經鑑識轎車,在車內發現血跡反應,將再釐清是否鍾女反抗掙扎時所留下。
警方訊問時,梁育誌承認「也曾在附近要抓人,但沒成功」,不過記不得詳細時間,因為當時他用手拉人「拉不走」,這次才想改用麻繩,「結果不小心就把人勒死」。警方調查,梁犯案後開車載著死者開車到處跑,往北到與嘉義交界的東山區,再上高速公路南下高雄四處繞行,最後昨天下午回到住處不遠的大岡山蓮峰寺旁產業道路,約在下午三點多棄屍。
警方採證時,在運屍車上搜出一袋女用內衣褲,還在車內發現血跡反應,將再釐清是否鍾女反抗掙扎時所留下。據了解,梁育誌7年前曾侵入民宅,竊取女用內衣褲落網,當時他供出另涉5件偷女用內褲,高雄地方法院以他涉竊盜罪,判刑6月,應執行拘役11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梁姓男子(28歲)在2013年9月13日凌晨,在高雄市阿蓮區,破壞李姓女子住處後門,進屋翻尋財物,李女聽見聲響報警,經高雄市警湖內分局逮捕,當時他向警方供出另偷其他女用內褲,查出他在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另在阿蓮區偷另5名女子的晾在屋外的內褲。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梁姓男子,認為他侵入住宅臥室內翻找財物,即屬竊盜行為,但因被發現未能得逞,才以犯毀壞門扇、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論罪;又因他供出另行竊其他5名女子內褲既遂,2014年3月依竊盜未遂,判他6月徒刑及拘役110天。後來梁未上訴,全案定讞。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