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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涉詐領助理費

議員涉詐領助理費

2021/01/28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被控自二○一六年起詐領助理費約兩百多萬元,新北地檢署前天指揮廉政署發動搜索,並傳喚曾煥嘉等廿二人到案,複訊後聲押禁見曾煥嘉,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犯嫌重大,且所犯為重罪又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曾煥嘉被收押後,在法警戒護下戴著手銬步行回地檢署時,面對記者詢問,整路低頭不語。

檢廉接獲檢舉指出,曾煥嘉自二○一六年起利用人頭詐領補助款,新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許宏緯見時機成熟,前天指揮廉政署廉政官,前往曾煥嘉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服務處、住居所等八處執行搜索,並調取助理聘用書、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

檢方複訊後認為,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所犯為重罪且有串證之虞,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同案三名蔣姓、林姓及徐姓人頭助理,均列為被告,檢方諭令其等五萬至十萬元交保,其餘被傳喚者,大多數為證人,訊後請回。

 

同案三人頭助理 均列被告交保

 

法官昨下午三時許開庭,庭訊一個多小時後諭知,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重大,且所犯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出生於政治世家的曾煥嘉,是多屆台北縣議員曾文振之子,曾任板橋市第十屆市民代表會主席,並連任新北市第一到三屆議員。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被收押後,在法警戒護下戴著手銬步行回地檢署。(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被收押後,在法警戒護下戴著手銬步行回地檢署。(記者王定傳攝)

2021/01/28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被控十二年來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三百萬元,兩人偵訊時均否認犯罪,但同案三名人頭的供詞可證明犯行,加上陳提領人頭帳戶內的金錢後會挪為私用,士林地檢署昨依本刑最低七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聲押禁見二人。士林地院認為二人雖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裁定潘二百萬元交保、陳一百五十萬元交保,二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案被告王姓會計與陳姓人頭則各獲五萬元交保,其餘兩名人頭獲請回。

潘、陳二人昨晚由親友辦妥交保手續,潘懷宗戴上鴨舌帽、口罩,未受訪,並出動數名親友阻止媒體採訪,導致多名攝影記者跌倒在地,潘則躲進等候多時的轎車離開。

潘懷宗為前陽明大學藥理學研究所兼任教授,現為北市士林區、北投區議員,陳玉臺則有「大掌櫃」稱號,同時經營鐘錶店,三名人頭均是店內員工,其中兩人是一對母子、也是陳玉臺的親戚,三人同時掛名潘的辦公室助理,供請領補助費。

 

被控用人頭 詐領12年

 

士檢查出,潘、陳犯案時間點為二○○八年至二○二○年。潘懷宗應訊時稱聘用助理工作均由陳玉臺處理,他非常相信陳,只要陳提出名單,他都會聘用,不過確有挪用助理薪水包紅白帖或買禮物送里長等基本事實,並願意負起責任。去年退休的陳玉臺則稱自己找來的助理都沒問題;但其說法被三名人頭的供詞打臉,人頭說,只有選舉期間會幫忙工作,薪資也以日結方式計算。

士檢發現,三名人頭的提款卡都交由陳玉臺保管,一旦薪水撥入人頭帳戶,陳會前往提領,每次都提領「兩、三萬」,與民眾習慣只提領數千元有異,而這些錢部份作為「真」助理的薪水,部分挪為私用;也認為潘對陳挪為私用的犯行不可能全然不知。

2021/01/28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昨被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此外,新北市議員王淑慧、黃永昌、高敏慧、鄭戴麗香等人,都曾因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補助款,而被檢方起訴。統計新北市議會本屆至今,已有5位市議員因助理費相關案件而纏訟中。

新北市議員涉嫌詐領補助款案件頻傳,除了曾煥嘉之外,王淑慧、高敏慧、黃永昌先前均已交保,案件仍在審理中;鄭戴麗香涉貪污罪嫌,檢方認定罪證不足而不起訴,涉犯偽造文書部分獲得緩起訴。

依內政部規定,直轄市議員可聘用6至8名公費助理,每名議員每月補助最高24萬元。分析涉案議員的情況,有人聘用親人或子女擔任助理,實際上卻未從事助理工作,被認為是利用人頭詐領補助款;也有議員請領的款項和核發給助理的薪水不符,涉及貪污罪嫌。

知情人士指出,公費助理員額只有6到8名,但選民服務案件量很多,許多議員額外聘用其他專業領域的助理,並非常態固定式領取月薪,而是依案件計酬;也有部分議員延攬退休公務員擔任助理,助理薪水若超過某個額度,公務員的月退俸就得暫停,經過雙方協商,採「高薪低報」的方式變通,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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