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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台商聯合會的美魔女財務長蔡女,與鴻海退休主管陳男發生畸戀,還遭控欠1545萬元不還。審理時,蔡女辯稱錢是陳男甘願送給情人,幫她付家族企業訴訟費,及捐助她在馬國成立的台商婦女組織。陳男痛批欠款至今仍是一本爛帳,更質疑對方欠錢不還,竟還擔任馬國台商聯合會財務長,管理全馬國台商的錢,真的很離譜。新竹地院判蔡敗訴,應還1545萬。蔡女電訪說,贈與是部份,其他是匯兌,因人證不在台灣無法出庭,強調是單純的債務糾紛。
馬來西亞台商名媛蔡女(49歲)因家族企業設廠於當地,因此長年往來台、馬兩地做生意;交際手腕高明的她在台灣嫁給1名警官後,獨自在馬國經商多年,因此結交許多馬國當地商界人士及台灣外交界官員,近年更被選為馬國台商聯合會的財務長,專門負責管理台商聯合會的財務運作。
鴻海的前高階主管陳男(52歲)向《蘋果新聞網》坦承說,他與蔡女是國中的學長學妹關係,只是畢業後2人各自分飛,他隨著家人到歐洲念書工作。2016年間他仍在鴻海擔任海外主管時,蔡女透過臉書聯絡上他,在對方溫柔攻勢下他淪陷了,因為對方傳來「你來這裡,剛好可以闖紅燈(月經來)」2人就此出軌,各自背叛另一半在馬國發生畸戀。2017年蔡女出軌一事曝光後,警官夫立即與她離婚,而陳男也與妻離婚,準備由出軌走入正軌婚姻關係,但卻因金錢糾葛鬧翻。
陳男說,他原先想離婚與蔡女結婚,卻從朋友圈發現蔡女竟是台灣1名警官的妻子,讓他驚訝不已,自己曾想斬斷孽緣,但最後蔡女找上門與自己雙親促膝長談後,2人才繼續這段不倫戀,且當時雙方都決定結束原本婚姻,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想到這卻讓他愈陷愈深,錢坑也愈來愈大。
陳男說,當時曾懷疑過她有家產,又是公司總經理,在馬國有房地產為何還要借錢。但蔡女回應是自己大部份資產都在海外,在台灣她需要有金流,所以選擇相信她。而當初這些錢都是從台灣匯給她,她都沒簽字據,全部都是用LINE、Messenger、WeChat、Viber交互使用,讓他在蒐證要求她還錢時有一定難度,幸好他有留下關鍵的對話紀錄。
陳說,2人熱戀期間,蔡女利用自己對她的信任,一開始先以她家族設於馬來西亞的事業長期有資金需求,雖有配合銀行,但需經常換單、甚為不便為由,要求借款支應,並同意年息8%作為借款的利息。
於是,他於2016年11月24日匯款125萬元,隔天匯款180萬元及10萬美元(當時匯率為1:31.936,折算後為319萬3600元),同年12月15日再匯125萬元,2017年7月11日再匯500萬給她,前前後後共借了1545餘萬元。
2018年11月間,由於他本身也需用錢,因此要求她要12月底結算還錢,雖她承諾隔年1月還錢,但之後就藉詞搪塞或避不見面,拒絕還錢,雙方因而由情人變仇人,對簿公堂。
沒想到,蔡女出庭時竟全盤否認借錢,推托這些錢都是「交往時對方送的」,像是送錢給她家族打官司用,都不用還的;甚至誆說這些錢是資助她組織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馬來西亞分會,為台灣從事海外婦女工作,這些話聽在陳男耳裡,覺得蔡女為了賴帳,什麼都敢鬼扯。
雖蔡女編造理由否認有向陳男借1545萬元,且扯謊在LINE、Messenger、Viber、WeChat中的女子並非她本人。不過,法官調查相關證據認定這些錢都是屬於借貸性質,不是情人間的贈與,打臉蔡女,判她應清償1545萬元。
陳男表示,審理期間蔡女躲在司法背後, 逍遙遊走馬國和台灣, 還繼續做家族企業的總經理, 甚至還擔任馬國台灣總商會財務長一職,參加台商各式官方會議令他氣憤不已。不過,陳對於法官判決感到滿意,他認為蔡女敗訴了,就要儘快償還這些債務,而不是避而不見。
蔡女表示,陳男已到處檢舉她,內容有不同說法,她人在台灣,海外有人證但無法到台灣,以致無法提出證明。而且他已透過法律得到他想要的,不用四處丟檢舉函,破壞她的名譽。新竹地院判決了,就讓他去拍賣她的房子,做他該做的事。她認為,2人之間的金錢往來是匯兌關係,有些換匯的事無法提出相關人證,而且那些錢只有一小部份是贈與,一大部份是換匯;而他主要目地就是要她出面,「不是要談金錢問題,而是談感情事」,讓她覺得很害怕,就像危險情人。語末,蔡女表示願意與他商談債務處理,但不想與他再有任何感情糾葛。(突發中心/台灣、馬國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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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台灣商會聯合總會 蔡欣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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