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被訴多次性侵2男士兵,檢察官未依法通報及接受訓練,軍事長官未依法通報及調查,監院調查後發現新證據,糾正國防部及澎湖地檢署,請地檢署重啟調查

  • 日期:108-06-20
  • 資料來源:綜合規劃室##包靜怡
 

監委高鳳仙、江綺雯、方萬富調查「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士兵A男於服役期間遭受陳姓三等士官長持續欺壓、性騷擾甚至性侵」案,20日經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調查報告及對國防部及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之糾正案,要求檢討議處失職人員,並促請澎湖地檢署對A男、B男疑遭士官長陳昱廷性侵害事件分別重啟調查、立案調查。
監委高鳳仙、江綺雯、方萬富表示,澎防部士兵A男稱其於104年某日在家中遭陳昱廷要求拍裸照及手摸生殖器等不舒服行為,陳昱廷坦承其曾脫去衣服請A男拍裸照。前連長少校林育慶及前輔導長上尉李明學於104年接獲A男口頭申訴遭性騷擾後,未依規定將申訴作成紀錄,亦未依法於24小時內移請人事部門處理,政戰處處長張喬富接獲林育慶及李明學之口頭報告後,未依法對性騷擾申訴案實施調查。監察官陳靖瀅、指揮官黃富志於104年11月間接獲A男申訴遭陳昱廷性騷擾,未依法於24小時內移請人事部門處理,竟以「查證不屬實」為由結案,核有違失。
監委說, A男於106年3至4月間,曾向同袍及士官長許家榮、士官長黃盛強反映其多次被陳昱廷脅迫其為口交、肛交行為,但士官長等均因A男未提出證據而沒有製作筆錄。陳昱廷於106年4月13日中午在官兵休閒室要求A男為其口交時,A男採取陳昱廷殘留精液於當日至澎湖憲兵隊,對陳昱廷於104年至106年3月間曾對其為違反意願之6次性交或猥褻行為提起告訴。陳昱廷於澎防部調查時承認有3次口交、手淫行為,但辯稱並無脅迫或恐嚇情事,澎防部懲處評議會決議核予陳昱廷大過4次懲罰,澎防部於106年4月18日核定陳昱廷撤職並將其以涉嫌3次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澎湖憲兵隊偵辦。澎防部士官長等接受A男反映其遭受違背意願之性交、猥褻行為後,均未依法製作筆錄,該部亦未依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於接受申訴24小時內完成立即隔離當事人、將被申訴人暫調離原單位等必要措施,直到A男不相信內部調查而直接向憲兵隊申訴後,該部始將陳昱廷撤職並移送偵辦,核有明確違失。
監委指出,澎湖地檢署檢察官陳建佑至遲於106年5月23日即知悉本件疑似性侵害犯罪事件,卻未依法於知悉24小時內向當地縣市主管機關通報,遲至6月19日始由該署進行通報,核有違失。陳建佑檢察官於106年間承辦本案,於105年僅接受4小時性別影響評估及性別主流化的數位學習,107年僅接受2小時性別主流化影片宣導,106年則未接受任何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課程,違背依法每年應接受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課程6小時以上之規定,實有不當。
監委表示,檢察官陳建佑明知陳昱廷已坦承其曾觸摸A男生殖器與其性交,刑事警察局鑑定認為A男採集之精液之精子細胞與陳昱廷之DNA-STR型別相同,卻對於不少有利於A男之證人證詞並未加以審酌(幾位證人指稱A男喜歡女生、A男沒有與陳昱廷情感交往的跡象、A男曾被陳昱廷責罰脅迫、陳昱廷曾抓B男生殖器、陳昱廷若看你不順眼會用下馬威等方式讓你感到害怕等),而以證人蔡明晉證稱A男自104年開始由愛生恨,許家榮等證人證稱A男說話顛三倒四,A男主動邀約陳昱廷於106年3月5日同遊臺南等理由,採信陳昱廷所稱2人係合意之辯詞,於106年12月15日作成不起訴處分。A男對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經高雄高分檢以逾再議期間為由駁回再議聲請。經本院調查,發現本案有下列新事實新證據,澎湖地檢署應對A男重啟調查、對B男立案調查以確定是否起訴或再行起訴:1.多位證人指稱,陳昱廷自A男於104年申訴後,常刁難、辱罵、責罰A男。2.A男於106年案發前,曾多次向林育慶、李明學、黃盛強、許家榮等長官反映其於104年及106年間遭陳昱廷性騷擾、性侵害,均未獲依法處理。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106年8月19日臨床心理衡鑑報告認為,A男案發前因多受責難及被要求肛交求助無效而有創傷後壓力疾患症候群,順從士官長權威、處於無助狀態。4.本院約詢時,蔡明晉稱:其於偵查中所稱「由愛生恨」、「很得意」等語並非其真意,所稱A男講話有時候顛三倒四是指其敘述比較沒有條理而不是矛盾等語。許家榮稱:A男可能因104年求助失敗及105年間長期被欺壓導致反映能力跟一般人不同等語。2人均稱A男是很會忍耐的人。5.許家榮在本院提出之LINE對話及陳昱廷在本院約詢時坦承顯示,陳昱廷曾於義務役官兵B男在伙房補休但清醒時,違背其意願以手緊抓其生殖器不放之猥褻行為。澎湖地檢署應對陳昱廷對A男、B男涉犯性侵害事件分別重啟調查、立案調查,以確定是否再行起訴、提起公訴。
監委指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並未規定國軍人員有通報責任,對違反第8條所定之通報責任者亦無處罰規定,性騷擾防治法卻僅有性騷擾而無性侵害之調查規定,衛福部宜修法以保護被害人。

 

 

2017.06.15

15日上午10點,樹黨前主席冼義哲及各聲援團體原計畫陪同慘遭惡狼士官長陳昱廷性侵長達兩年的被害士兵房新城,在澎湖地檢署正門前召開記者會「揭開澎防『布』,然而在前夜凌晨被害人傳訊息告知冼義哲遭受軍方「極大壓力」、「國軍高密度關切」,擔心自由受限無法出席,最終記者會上被害人確實無法出席;針對被害人未出席記者會,澎湖青年陣線在現場立即表達遺憾,更譴責澎防部不讓被害人向媒體說明真相、一手遮天。現場由冼義哲播放被害人錄音檔案。

33歲的已婚惡狼士官長陳昱廷利用職權霸凌、性侵受害士兵房新城長達兩年,期間該單位與澎防部指揮官均知情,不但未協助被害人免受侵犯、伸張正義,反而替惡狼士官長陳昱廷辯護、滅證,並協助霸凌與羞辱受害士兵房新城。直到漢光演習前夕,陳昱廷逼迫被害人口交,被取得精液作為證物送交憲兵隊後被媒體揭露,犯行才曝光,今為第一次偵察庭,庭前被害人召開記者會揭發兩年來惡狼士官長陳昱廷種種惡行、控訴澎防部壓案,並陳述兩年來所受種種暴行。

 

兩年中,被害人提出檢舉、指證歷歷,陳昱廷卻矢口否認,加上國軍體系封閉,被害人難以向外求援;這段期間陳昱廷要求被害人拍裸照、摸下體、肛交等,被害人苦無證據檢舉,直到漢光演習前被害人又在營區被陳昱廷要求口交,於是將精液吐在小帽當物證,深夜送到憲兵隊舉發,因事證相當明確全案才得以進入司法程序。但因國軍施加極大壓力,外界無以得知偵辦的進度,陳昱廷便趁機向部隊詢問領取退伍金方式,惡性重大毫無悔意;目前得知陳昱廷將以《刑法》228條所規範的利用職權性交罪,躲避較重的強制性交罪處分。記者會中,被害人與聲援團體提出三大訴求:「司法公正審判,無枉勿縱」、「澎防部指揮官下台負責」、「國會修法:修正刑法228條,量刑比照強制性交罪」。

 

性侵被害士兵房新城委請冼義哲代為發表控訴:「這兩年來活在陳昱廷的魔爪下,讓我痛苦萬分,本以為進了軍中可以為國家盡一份力、有個穩定的工作,沒想到我的人生全被他毀了;我曾經向上級舉發,希望可以不再被凌虐,沒想到上級長官反而全替陳昱廷護航,在那之後我就一直被陳昱廷羞辱、霸凌、虐待,本來希望自己退一步能夠免除在軍中的折磨,沒想到陳昱廷得寸進尺屢屢侵犯我,讓我真的很想死,我好幾次嘗試自殺,希望可以一了百了…今天,司法對我來說是最後的機會,如果沒辦法替我伸張正義,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活下去。」

 

樹黨前主席冼義哲表示,當陳昱廷惡行被揭發後,陳的友人便在軍中開始造謠稱房、陳二人只是「情人爭執」,但事實上雙方並非同性戀人更沒有交往關係,他說:「我們支持婚姻平權,但惡意造謠當事人性傾向亦是一種暴力行為,而且動機還是為了遮掩性侵犯的暴行,令人髮指。最近一次更利用漢光演習軍務繁忙來性侵,陳昱廷不但對不起當事人更對不起國家。」

前來聲援的軍冤案受害人王鴻麟遺孀及家屬,痛批「澎防『布』」的黑幕,談到王案中軍方「合法勾串滅證」、嚴重誤導檢方與憲兵隊辦案方向、阻撓證人出面、幹部破壞現場及亂動證物,明顯涉犯違法蒐證的行為卻沒有任何懲處,犯案連長僅輕判罰9萬,而判決書更是字字未提到;一連串不公不義毫無人性可言,更無法還給死者公道,而今又聞兩年性侵慘案,澎防部依舊欲蓋彌彰,讓人無法接受。

 

樹黨婦女枝黨部籌備成員舒羽涵呼籲國會修正《刑法》228條,將「利用權勢性交」比照「強制性交」的量刑,她指出房新城在國軍中面對士官長與作家林奕含面對狼師的情境都一再顯示修正刑法228有其必要,社會應該看見在不對稱的權力關係中弱勢的一方處在什麼樣的困境,讓加害人不再能依職權性交來躲避強制性交的刑罰。

 

澎湖青年陣線執行長王南昕則提到性教育中缺乏對「身體自主」概念的探討,而身體自主的精神在於,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都理所當然擁有「接受」與「拒絕」的自由;在受雇於他人的狀況下,我們同意貢獻我們的時間、勞力與付出,但我們不必貢獻自己的身體。就算是親屬關係、雇員關係、甚至夫妻關係,也都不應該有任何一種關係的法定契約,命令一方將身體自主給予他人。

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會長招有倫怒斥道:「我們得知加害人在金門就已經試圖強暴過其他受害者未遂,因為被包庇之後要求他調走,但他依然死性不改,到了澎湖依然對自己的部屬下手多次,多次的強暴導致被害人內心受創,在採訪通知發出之後,澎防部盡然要求受害人基於行政中立不能接受訪問,據悉還有加害人的長官知情不報,澎防部多次阻擾我們揭開真相,不斷的包庇加害人,我們要求這種長官應該下台負責,付起責任,包庇性暴力無異於性暴力本身。」

 

澎湖青年陣線副執行長劉名泰表示,陳昱廷的惡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就是社會安全網絡的破口,身為社會弱勢的被害人,在遭逢性侵、霸凌、虐待的過程,整個軍方乃至整個社會,沒有一個保護與照顧的機制,讓被害人持續暴露在高壓力與高風險中,我們希望所有暴力到此為止。

 

被害人前同袍提供發言稿指出,自己與被害人房新城同屬陸軍第一地區支援指揮部衛生連,當時陳昱廷士官長的性騷擾犯行,早在澎防部姜前指揮官任內便已傳聞,但因為軍中的陋習與文化,同袍所遭受的欺侮無處申冤,希望政府能夠正視國軍迂腐的文化以及制度上的問題,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澎湖青年陣線於記者會後在官方臉書上公布事件完整說明,籲請大眾共同關注,為被害人等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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