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凌被爆 曾與余筱萍男友李銓交往
【聯合追星網╱綜合報導】
李銓、昆凌被爆曾在棒棒堂、黑澀會時期交往過。聯合報系資料照 記者徐世經、徐兆玄╱攝影
18歲就從「J女郎」升格為「準周太候選人」的昆凌,被爆曾與「模范七棒」(棒棒堂二軍)、「超克7」成員李銓(21歲、余天之女余筱萍現任男友)交往,緋聞男友周董(32歲)並非昆凌初戀對象。蘋果日報報導,目前與余筱萍熱戀中的李銓坦承有此事,因被經紀公司發現且罵得很慘,兩人黯然分手。巧合的是李銓與昆凌分手後各自交往對象,年紀與他們都頗有差距,口味朝熟男熟女路線發展。
李銓是「模范棒棒堂」成員,2008年與阿本、毛弟(後來離開超克7)等人組成團體發片,目前就讀文化大學。據報導,他坦承確實與昆凌交往過,是在「模范棒棒堂」時代(約18~19歲),認識了上黑澀會節目的昆凌(約16歲),從約看電影開始逐漸熟絡,展開一段青春戀曲,但交往不到3個月就被雙方經紀公司發現,戀情因此夭折。他低調避談前女友昆凌與周董的緋聞,對昆凌的印象則是「她個性蠻天真的」,現在雙方已完全失聯。
據報導,李銓現任女友余筱萍(32歲,曾獲世界麻將大賽季軍,有台灣賭后暱稱),對小男友曾與「準周太」交往過戀情不予置評,「這是很久以前的事!我早就知道了。」,不想回應這個話題。周董所屬的杰威爾公司對此事也表示不回應。對於昆凌昔日舊情,因人紅被起底,經紀人低調回應:藝人私人問題不便回答。
中國時報【張嘉文、實習記者林冠翎╱台北報導】
本名林嘉凌的黑澀會美眉「薔薔」和鄭姓前男友分手後,因鄭電腦裡中有兩人「激情私密影片」,她怕被鄭威脅,去年12月和廖姓友人找鎖匠侵入鄭內湖住處,搬走電腦主機和林的私人物品,鄭發現遭竊報警。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加重竊盜罪將林起訴。
21歲、藝名「薔薔」的林嘉凌,目前是兼職模特兒,偶爾演戲。她和鄭姓男子過去為男女朋友,曾在內湖文湖街租屋同居兩個月,後因感情生變分手,進而引起糾
薔薔喊冤:有私密照怕勒索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前綜藝節目「我愛黑澀會」的少女藝人薔薔(本名林嘉凌),偕友人找鎖匠開鎖,進入鄭姓前男友住處,將電腦主機帶走,對方怒告竊盜,她則喊冤說「電腦中有私密照怕男友拿來勒索」,但檢方認定,電腦是鄭某所有,公寓也是鄭某所租,將薔薔依加重竊盜罪起訴,若成立,最重恐面臨5年以下徒刑。
記者昨透過臉書向薔薔及廖姓女子聯繫,但都未獲回應。
林嘉凌(21歲)去年認識鄭姓男友,並在北市內湖文湖街某公寓租屋,同居2個月感情生變搬離,鄭某還私下換了門鎖。
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14日下午一點多,薔薔偕廖姓女友人找鎖匠開門,進入鄭某租屋處,拿走化妝品、保養品、盥洗用具及其他私人物品,也將鄭某桌上型電腦主機搬走,事後鄭某報警遭竊盜,還指薔薔順手拿走他2支iPhone手機、名牌皮帶、香水、保養品及現金20萬元。
隔年情人節前夕,薔薔收到士林地方法院傳票,還在臉書上訴苦「我卻因深海魚怪的糾纏變現行犯,情人節隔天還要出人生第一場刑事庭」。
薔薔庭上喊冤,分手談不攏對方就憤而換鎖,只能請鎖匠開門,當天只帶走私人物品,並未拿對方手機等物,拿走主機則是因為「內有秘密」。薔薔稱,這台電腦兩人交往時共用,主機內有許多私密照片,她不想「再」被對方拿這些東西恐嚇,才把主機帶走刪除內容,並無竊盜犯意。
不過檢方調查,兩人同居處確實是鄭某簽約租下,鄭某也找出證人,證明電腦是他找人組裝,因此認定竊盜行為屬實,由於薔薔找人開鎖,還被依加重竊盜罪起訴,但鎖匠及廖姓女友人則因不知情不起訴。
至於鄭某另提的手機、香水、現金失竊,因鄭某無法舉證,該部分不起訴。
前黑澀會成員薔薔控告鄭姓前男友傷害及恐嚇!21歲的薔薔出道4年,去年結識鄭姓男子,2人交往2個月,分手後,薔薔卻闖入男友住處,搬走電腦,被依竊盜罪嫌起訴,上午薔薔出面喊冤指控,鄭姓男子傳簡訊暗示握有私密照片,才情急搬電腦刪除檔案自保,薔薔說,鄭姓男子不斷傳簡訊騷擾,更跟蹤她到北京,躲在飯店房間衣櫃,伸手遞紙條求復合,簡直是恐怖情人。
前黑澀會成員薔薔:「這些都是驗傷單。」
捲入官司,前黑澀會成員薔薔出面控訴前男友,跟蹤恐嚇。前黑澀會成員薔薔:「這個是他最誇張的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時候,他在衣櫃躲2天,我打開衣櫃發現說他躲在裡面,叫我『噓』,遞這張紙條給我,就是這一張,這個就已經到瘋狂的境界了。」
亮麗打扮,掩不住憔悴,眼角下巴還留有瘀傷,21歲的薔薔出道4年,曾經是少女團體的一員。前黑澀會成員薔薔(2008.07.08):「大家好,我是薔薔,我今天扮的是沙灘上的救生員。」
在節目上扮醜搞笑,十分放得開,當時才18歲的薔薔,通告滿檔,一度活躍在螢光幕前,去年和鄭姓男友交往,2人在內湖租小套房同居,交往短短2個月,薔薔說發現男友有暴力傾向,提分手,對方卻私下換鎖,還傳簡訊聲稱握有私密照片,為了自保,去年底請鎖匠開門,搬走電腦刪照片,卻因此挨告竊盜,讓她很難接受。
薔薔:「這個是恐嚇啊,我電腦搬走,你還跟我說你有備份,你明明就知道我為什麼會搬那台電腦,你幹嘛告我偷竊,你明明就不是那個意思,你就是想要我回到你身邊,想利用這個案子而已。」
薔薔說,今年3月已經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獲准,但前男友持續傳簡訊騷擾,忍無可忍,提告傷害恐嚇,聯繫不上鄭姓男子,無法得知回應,昔日戀人反目,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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