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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受鞭刑 詐騙犯嘆生不如死

 

 

警方查獲誇國詐騙集團案,從馬來西亞遣返主嫌鐘天鴻(左二)等四十三名嫌犯,昨天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記者陳信利/攝影
四十三名詐騙集團成員昨天自馬來西亞遣返回台,其中黃、吳姓兩嫌否認犯案,被馬國監禁之外還處鞭刑,一鞭就打得兩人屁股開花,半個月無法坐下,不但至今仍留著鞭痕,連走路都變形。

「一鞭下去皮開肉綻,生不如死!」黃、吳想起一個月前的鞭刑,仍一臉驚恐。他們被五花大綁在支架上,以藤鞭抽打屁股一鞭,再入監一個月,前半個月只能趴著、無法坐下,昨天被移送雲林地檢署時,屁股疼痛,兩腿向外跨步慢走,有時還需員警攙扶,走路姿勢都「回不去了」!

今年四月,馬來西亞與我刑事局、雲林縣警局等在吉隆坡破獲以鐘天鴻(卅七歲)、陳俊廷(卅歲)為首的詐騙集團,搜索八處據點及電信機房,逮捕二百卅九名嫌犯,包括黃、吳在內的台籍嫌犯共一百五十一人。

百餘名台籍嫌犯都認罪,只有黃、吳堅稱沒罪;馬來西亞法院認為兩人犯後態度不佳,又矢口否認涉嫌偽造馬國延長停留戳章等犯行,判處監禁一個月、各罰馬幣一千元(約新台幣九千四百餘元)、鞭刑一鞭。

鐘天鴻等人供稱,在吉隆坡組電信機房,透過網路對大陸民眾發送詐騙電話;警方指出,他們假冒銀行及大陸公安、法院人員,半年詐得新台幣數億,還編寫教戰守則。

守則要求成員講電話要注意音調、速度、停頓,不要像念經,「我們就像在演一場戲,你必須騙倒自己,才有辦法騙倒別人」,封面寫「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話筒貼著「斬盡殺絕」等字。

 

 

【2012/06/08 聯合報】



43詐騙犯遣返 2人在馬受鞭刑
記者陳信利、陳珮琦雲林7日電
June 07, 2012 06:00 AM | 1879 次 | 0 0 評論 | 4 4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雲林縣警局會同刑事警察局等單位今天從馬來西亞遣返主嫌鐘天鴻等43名詐騙集團電信機房成員,他們涉嫌偽裝大陸公安、法院人員詐騙大陸民眾。其中二名嫌犯吳東霖、黃喬封因另涉及偽造簽證,且犯後態度不佳、拒不吐實,涉違反大馬法令而在當地遭各處以鞭刑一下,雖然只是一下,卻是「打到屁股開花!」吳、黃二人遭到鞭刑後,在當地看守所整整「趴」了三天。

警方側面了解,吳、黃二人當得知被判處鞭刑時,「幾乎嚇呆了! 」、「後悔不說實話也來不及了!」,尤其行刑前,兩人更是驚恐不已,因為據說「鞭刑被打一下,就要躺一個月!」

吳、黃二人昨晚在被押解回台後,向警方表示,雖只被鞭了一下,但是「打到屁股開花!」皮開肉綻,整整在看守所的床上「趴」了三天後,才稍稍復原轉到一般房舍拘禁,並在20多天後,昨晚與鐘姓主嫌是最後一波被押解回台,警方發現,吳、黃二人似乎恢復得不錯,坐飛機、走路都沒有「怪怪的」,不過談及「鞭刑」,似乎仍是心有餘悸。

警方表示,馬來西亞吉隆坡警方是今年4月間會同刑事局、雲林縣警局等單位,共同查獲8團計151名詐騙集團成員,其中由雲林檢警單位負責遣返3團共70人,繼上月17日、29日遣返22人返雲林歸案後,今天再遣返43人回雲林,另有5人留在馬國繼續偵查。

警方說,其中嫌犯呂東翰(32歲)、吳秉承(24歲) 及廖宏祥(23歲)等3人是毒品通緝犯;另黃喬封(27歲)、吳東霖(32歲)等2名犯嫌,因一度拒絕交出護照查扣違反馬來西亞國家法令,遭當地警方處以鞭刑;另警方查獲的證物教戰守則封面,則以「和我講電話,就是欠我錢,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等字樣來激勵同夥「士氣」,犯行惡劣。

警方調查,主嫌鐘天鴻(37歲,有賭博、竊盜等前科)等人涉嫌在吉隆坡地區共組詐騙集團電信機房,透過網路平台發話系統,隨機對大陸民眾發送詐騙電話,待受話大陸民眾回撥電話後,再以假冒大陸法院、公安及檢察官等人員,進行詐騙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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