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顯申香港4日電)香港商業電台今天報導,香港著名藝人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向香港高等法院聲請追討8000萬港元(約新台幣3億元)投資房地產的佣金。
報導引述聲請狀指出,于文鳳和周星馳兩人相戀十多年,前年分手,于文鳳一直為周星馳提供理財投資服務,每月可以獲得2萬至5萬9000港元的顧問費,並可獲取利潤1成作為佣金。
聲請狀還說,周星馳投資港島山頂獨立屋「天比高」,市值8億港元,于文鳳追討8000萬港元的佣金,但周星馳今年3月支付1000萬港元後,至今未付餘額。1010904
孟廣美老公 被前妻追討幾十億
女星孟廣美的丈夫、北京世貿天階董事長吉增和日前遭前妻張女士,要求重新分割吉增和名下約35億至40億(人民幣,下同)的世貿天階股權收益。張女士不平表示,吉增和為孟廣美1年花費超過2億,「我心不甘!」
離婚補充協議 顯失公平
今年46歲的張女士比前夫吉增和小6歲,兩人於1995年9月18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今年已經16歲。張女士說,結婚後,他倆以丈夫吉增和的名義投資開辦了世貿天階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奧中協合貿易有限公司,其中世貿天階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吉增和對該公司的投資為6500萬元。因感情不和,2010年1月29日辦理離婚登記。
據雙方離婚時簽訂的協議,張女士分得兩套房產和一家資產為2億元的公司。但之後張女士發現自己分得的財產,遠少於夫妻共同財產中自己應得的份額,經交涉,雙方又於2012年1月28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之補充協議》,張女士再分得一套房產和4000萬元。
張女士說,多年來,因公司主要由前夫管理,她對公司的經營和資產等都不大了解。《離婚補充協議》簽訂後她才發現,吉增和在北京奧中興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北京奧中基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的房產,就約有23.53億元,如對半分割,她應分得11.765億元。
張女士認為,她與前夫吉增和在簽訂《離婚補充協議》時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雙方對於共同財產的掌握情況相差頗多,所以她有權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該份離婚補充協議。張女士除了要求變更已簽訂的《離婚補充協議》,還提出享有世貿天階公司32%的財產性收益。
20年血汗錢 不甘給小三
張女士表示,她與吉增和於90年代初相識,當時自己是模特兒,當過大學教師的吉增和經營一家小公司,雖然並不闊綽,但吉增和為追求她,還是花了4萬元積蓄買了一輛二手車。婚後兩人創業維艱,一起開飯館,每天忙到凌晨2、3點,之後陸續經營鞋店、娛樂城,最後又涉足房地產,事業逐漸有起色。張女士感嘆,前夫和孟廣美再婚前,被爆砸1.73億購入香港豪宅「上林」做新婚禮物,還送上價值千萬的訂婚鑽戒。「看老吉那麼短的時間為孟廣美花那麼多錢,我心不甘!」「他給孟廣美一年的花費就超過2億,這裡面也有我的血汗,我可跟了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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