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6 03:02 聯合報 本報記者王聖藜
張彥文從小就是第一名,國中得過全台北市總學業競賽第三名,介壽國中畢業後考上師大附中資優班,再轉往建國中學普通班就讀;他每天看到建中資優班同學就感覺沮喪,他不服輸、不能輸的性格也表現在其他方面,包括愛情。
張彥文鑄下大錯,自偵查到審判都點頭認罪,張家父母在兒子出事後找牧師尋求慰藉,張也從那時候開始由念金剛經轉讀聖經。審判中,張的父母透過律師想要和林女父母私下見面以表達教子無方歉意,但始終未獲女方家人同意。
張在獄中展現幡然悔悟之心,多次寫信給林女父母,不過,由於性侵害案在訴訟中案卷採彌封處理,林女父母表示不想看,他的律師又無法查知林家地址,所以,張寫的廿封信箋無處投遞,全部堆在辯護律師辦公桌上。
張彥文去年二月立協議書,大意是願意承受司法最終判決的責任,無論死刑或無期徒刑,希望以一千萬元來補償被害人家庭傷慟,計畫先由父母付二百萬元,其餘八百萬元用餘生來償還;協議書說,如果被判死刑確定無法償還時,請林家諒解;他請律師轉告林家,「一千萬與林家求償是否被判准沒有關係」。
綽號「台大宅王」的台大研究所碩士張彥文,前年九月持鈦鋼刀當街砍殺女友四十七刀致死後親吻下體準備殉情;他沒砍死自己,被控殺人等多罪。張全部認罪,台北地院認為張有教化可能,昨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張彥文與死者家屬都未出庭聽判;合議庭認定沒必要處以極刑,主要是認為張彥文智力偏高,過去生活在家庭暴力陰影下,以父權態度與林女相處,因生存意義所在的親密關係被破壞才出現自責、憤怒,如果可以控制殺人的因子,仍有教化的可能。
前年九月廿二日凌晨,張彥文購買鈦鋼刀埋伏林女住處樓下,趁林女出門自後方摟住她肩膀表示想自盡,希望林女陪他最後一天;林女不依,張持刀砍死人,還被林女閨蜜檢舉性侵。張彥文被訴二個強制性交罪及恐嚇罪,一個妨害秘密、侵入住宅、殺人罪及侮辱屍體罪,檢方並建請處以極刑。
辯護人聲請精神鑑定以爭取減刑,但合議庭指出,張殺人前為挽救感情對林女喊話,有具道德陳述的內涵,親吻下體後又主動替屍體穿褲子,顯見犯罪時辯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沒有喪失。
另外,張彥文在殺人前一天曾寫信向鼓勵他的親友道謝,內容有大量篇幅敘述與林女交往細節,希望回到過去,信末寫「絕筆」;張動手後揮刀砍自己,精神鑑定報告也說張常有自殺意念,以愛情作為人生重要支撐,他確實想在殺人後同歸於盡。
由於張彥文供稱,他協助林女從台中遷居台北,負擔她的餐飲、交通、房租、衣服、手機、相機費及港日旅遊費,半年花五十萬元,用光積蓄還欠卡債,「將她當成公主般寵愛」,法官因此認為張攜刀求見時心懷重歸於好、自殺求被永留記憶、殺人後殉情的複雜心思。
針對死者家屬向張彥文求償一二六一萬元的侵權求償官司,移由民事法庭審理。
台大高材生張彥文昨天當街狠砍女友林佩真41刀多命,林女因氣管被砍斷,還來不及呼救,就命喪街頭,法醫驗屍,發現林女頭、胸、腹、手部中了41刀,其中頸部就中了23刀,頸椎幾乎被砍斷,失血過多死亡。而張男如此兇殘的行凶方式,竟是模仿犯下捷運殺人案的鄭捷。
據了解,張男供稱,他在決定殺害林女後,就開始思考該用什麼工具,此時突然想到鄭捷持刀在捷運瘋狂砍人,於是決定用跟鄭捷同款刀器殺害女友後再自殺,他還學鄭捷到松青超市買刀,但因鄭捷當初所使用的刀器已經下架,張男於是改買同材質的刀預備行兇。張男還供稱行兇前曾上網參考《完全自殺手冊》後才犯案。(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台大高材生張彥文昨早在光天化日下,持刀猛砍女友林佩真41刀,還在殺死女友後,脫掉她的內外褲,親吻下體,其怪異行徑,令人不解,據了解,張男向辦案人員供稱,平時與女友在愛愛時,他想親吻女友下體或替她口交都遭拒,當他殺了女友後,認為女友是他的,她的下體也是,他認為既然女友生前不讓他做,她死後一定要來一次,才會脫掉女友的褲子,親吻她的下體,同時跟她(指下體)吻別說再見。
張彥文砍殺女友奪命後,也持刀自殘40多刀,最後在警方勸說下,棄刀投降,警方趕緊將他送醫,目前仍在醫院治療中,警方將待張男能出院時,再將他移送檢方。
據了解,張彥文共有三任女友,都是網路上認識進而交往,雖然林女的友人在臉書PO文說,因為二人赴日旅遊發生爭執,張男打了林女一巴掌,才種下這次殺機,但張男向辦案人員供稱,因懷疑林女對他感情不忠,有劈腿的情形,且過於任性,都不會替他著想,兩人發生爭執,吵到要分手,才引發昨晨街頭喋血命案。
張彥文砍殺女友又辱屍的行為,不少網友憤怒的說:「請直接判死刑吧」,也有網友說:「直接送去火化好嗎?子彈射你太浪費了!」、「太恐怖了……這已經不是看太多A片才會做出來的舉動了……」。(法庭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