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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Google將他遺忘 職棒前老闆敗訴
2015年01月21日11:57
中華職棒2008年底爆發的米迪亞隊假球案,球團老闆施建新遭檢察官認定涉案起訴,但施後來獲判無罪確定並改名施允澤,他不滿至今在Google網頁上仍能查詢到他涉及假球案的文章,因此引用歐盟「被遺忘權」概念,認為有權利要求移除自己負面或過時的個人資訊,訴請Google台灣分公司將「施建新」及「施建新假球」的關鍵字刪掉,但台北地院今判他敗訴。
法官認為,google台灣分公司只是提供服務,並非資料庫管理者,沒權可以刪內容,且施建新認為,自己名譽權及隱私權受損,但消保法中只保障生命、身體、健康及財產權,不及於名譽及隱私權,判施敗訴,至於「被遺忘權」目前僅在歐盟實施,法官並未論及施的此項主張。全案仍可上訴。(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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