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模隆乳成32F 都是為了工作--蘋果日報20151120
2015年05月01日00:19
網拍內衣女模趙妍歡(27歲)去年1月在臉書貼文賣SAMSUNG S4手機,和林姓男網友約定1萬3500元成交,不料趙女收錢後,不但沒有出貨,還封鎖林男的臉書帳號,林男憤而提告,趙女到案後雖否認犯罪,但新北地院考量她事後道歉、賠償林男3萬元獲諒解,昨依詐欺罪判趙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仍可上訴。
趙女擁有洋娃娃般臉蛋、爆乳身材,在網路上小有名氣。判決指出,去年1月14日凌晨近3時許,林男上臉書得知趙女要以1萬3500元出售SAMSUNG S4手機,隨即私訊洽購,趙女表明收到匯款立即寄出手機,並PO上她的上海商銀存摺封面指示林男匯款。
當天下午2時許,林男匯款至趙女的指定帳戶後,遲遲沒有收到手機,還發現趙女封鎖其臉書,驚覺受騙,憤而提告。
檢方偵查時,趙女坦承林男匯款當天下午4時許,曾透過ATM提領1萬元,但辯稱她並未在臉書張貼販賣手機訊息,沒和林男私訊聯繫,更未封鎖林男臉書,質疑臉書帳號遭人入侵並盜用,還退稱可能是當時和她同居的張姓男友所為。新北地院開庭時,趙女甚至改口否認領款,辯稱當天去ATM提款的人不是她,但她仍願為林男受騙向他致歉並賠償3萬元,換取林男諒解。
但合議庭追查發現,趙女根本沒向上海銀行申請補發提款卡,趙女前男友也否認能進入趙女臉書,使用銀行帳戶,此外,趙女也沒向銀行反映存摺、金融卡遺失,因此不採信趙女的辯解,昨判她有罪。《蘋果》昨在趙女臉書留言,但未獲回應。(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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