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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認為,權利人應善用機制檢舉非法影片,才不會被民眾誤會是伺機挾制索取財物。讀者提供

 

2015年05月25日16:48

代理商告網友事件持續延燒,高雄1名張姓男子也因將電影《電哪吒》加入YouTube播放清單,於去年10月遭代理商海樂影業控告侵占著作權,但他自認無罪,不願和解,決心與海樂「法院見」,案子在地檢署偵辦時,檢察官就因沒證據認定張男非法重製、非法傳輸,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蘋果》今報導海樂狀告加播放清單網友後,引起讀者熱議,去年10月遭同樣遭海樂控告的張男,主動聯繫《蘋果》,提供他與海樂周旋最後獲勝的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供其他有類似遭遇的網友參考。

張男表示他被告後,對方也是提和解,他因為知道自己無罪,根本不可能和解,他認為「你這麼咬定我有罪,那我們就法院見」,結果檢察官不起訴,海樂不死心繼續提再議,最後被高檢署駁回,張男不起訴確定。

而此案《蘋果》揭露後,不少網友質疑「(代理商)為何不去告YouTube?」、「根本是恐嚇大學生!」類似的聲音,高雄地檢署在張男的案子裡也提到了。

雄檢不起訴書提到,為避免網友誤信YouTube上的影音都可分享,卻因此有侵權之虞,所以權利人(即海樂)應善用YouTube機制檢舉下架非法影片,以避免被誤會是故意容忍非法影音存在,再伺機挾制索取財物。

雄檢也認為,使用者將影音收藏至「播放清單」後,隨時點選就可回YouTube欣賞原始影片,而這影音原本就存在YouTube,所以張男應無違反「公開傳輸」之犯行,也無海樂影業所指控的「將別人上傳的非法影片檔案下載後存放」之情況。

雄檢表示,海樂雖認為張男重製影片,卻提不出相關佐證,證據不足,處分張男不起訴。(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2015-05-25  07: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張姓男大生去年10月到影音網站《YouTube》看國片電影《聽說》、《天后之戰》,看完後將影片加入播放清單收藏,沒想到此舉竟遭代理商飛行國際、海樂影業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士林地檢署雖然認為張男沒違法,但尚未做出不起訴處分前,雙方卻先以2萬元和解。類似案件全台至少上百件,已有不少人花冤枉錢賠償業者。

《蘋果日報》報導,張姓男大生去年10月把兩部影片《聽說》、《天后之戰》加入YouTube播放清單,沒想到竟遭業者要求簽悔過書並賠錢和解。張男指出,對方一開始要求3萬元和解金,雙方喬到一萬元,對方還稱因他是學生才給優惠價。張男不願因為跑法院耽誤課業,才各以1萬元與理商飛行國際、海樂影業和解,還簽下悔過書換取撤告,檢方因此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

報導指出,張男表示,雖自認不違法,但對方不斷要求和解,甚至揚言「既然提告了,就不會空手而回」,讓家境普通的他非常緊張。

對此,飛行國際公司法務陳正剛表示:「這牽扯到民事問題,使用者本應付費。」海樂影業法務郭玉鳳則表示,近期已沒提告了,但對於和解金一事,她則說:「我不需要跟你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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