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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6年2月1日
男公關鄭勇仁(右)因恐嚇許姓貴婦(左)要揭露兩人不倫戀遭判刑。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知名女鞋專櫃許姓已婚董娘與小她十三歲男公關鄭勇仁交往,二○一○年花二千八百萬元買房給鄭住,三年前二人分手,鄭男被趕出門後,要求許婦依約付他房子漲價款七百萬元不成,竟傳簡訊揚言開記者會爆料不倫戀,台北地院昨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鄭男四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可上訴。
許婦(五十歲)指控,她與鄭男交往時,說要給房屋增值款只是構想,並非承諾,鄭男曾提告民事要錢,被法院判敗訴後,竟揚言公開戀情。鄭男辯稱,他說要開記者會是自保,否認恐嚇。

2016年02月01日14:2

知名女鞋專櫃許姓老闆娘9年前迷戀小她13歲的鄭姓男公關,6年前砸2800萬元買房給鄭男,但3年前2人感情生變,鄭男被趕出門,他認為,許婦曾同意將房屋增值款700萬元送他,但許婦拒付,於是傳簡訊揚言開記者會爆料2人不倫戀,許婦憤而控告他涉嫌恐嚇,台北地院認為,鄭男無法證明許婦曾答應贈與,且即便確有此事,也因兩人外遇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鄭男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仍可上訴。

 

鄭男得知遭判刑說:「判決對我不公,會上訴」,許姓老闆娘則是一聽到記者致電,立即回說:「我沒有空」,不願受訪。

 

據指出,50歲的許婦是國內百貨某知名女鞋專櫃老闆娘,家境富裕,2007年間許婦與友人唱KTV時,認識37歲鄭姓男公關,身高約185公分的鄭男,長相俊俏,頗得許婦歡心,兩人背著許婦丈夫交往,2010年間許婦更以2800萬元,買下北市長安東路二段的「長安賦」社區一戶權狀55坪的房屋供鄭男居住。

 

鄭男表示,許婦當時說要把該屋送給他,他因此辭去工作,全心與許婦交往、照顧她,不料,2012年9月兩人吵架,許婦竟趕他出門,他決心分手,數天後,許婦又哭求復合,並答應將房屋漲價款送他,自己才心軟復合。

 

2013年11月,鄭男認為,該屋已漲價到3500萬元,要求許婦先付700萬元差額卻遭拒,兩人正式決裂,鄭男聲請假扣押查封房屋,但遭駁回,接著他揚言要將2人的不倫姦情公開,許婦因此控告鄭男恐嚇。

 

鄭男出庭辯稱,因許婦丈夫是黑道,他為自保,才說要開記者會,許婦出庭證稱2人確實是男女朋友,但否認曾說過要將房屋增值漲價的部分送給鄭男,法官認為鄭男無法證明許婦確實有答應要贈與房屋漲價款,且即便雙方確有此約定,也因兩人外遇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認定鄭男恐嚇未遂,判他有罪。(劉志原、張欽╱台北報導)

 

 

 

知名女鞋許姓老闆娘與鄭姓男公關分手後,鬧上法院。朱有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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